一、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
我院属副县级行政单位,共设六科二局二室一组,检察人员行政编制28名,实有在职人员26人。本年预算收入人员经费2737581元,公用经费520000元,专项业务费15000元,合计3272581元;本年预算支出人员经费2737581元,公用经费520000元,专项业务费15000元,合计3272581元,为了保障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我院按照县财政有关要求,上报有关预算。
二、主要职责
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根据高检院、省院、市院的检察工作方针,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有关检察工作的实施办法,部署检察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国家机关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依法履行法律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事判决、裁定监督职能,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依法开展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办理刑事赔偿事项,做好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对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预防对策,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并向立法机关和市院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释建议,负责县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做好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检察宣传工作,做好县检察院的计划、财务、装备及检察信息工作,负责其他应当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三、重点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及时向县委提供可参考的高质量信息,年内完成高质量调研文章,向县委、县政府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操作性强的合理化建议,高质量完成创文、春季植树造林、包扶等临时性、阶段性工作任务,按时报送各类材料。严把案件审查关口,刑事案件批捕准确率、起诉案件有罪判决率,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肃查办职务犯罪,积极预防职务犯罪,通过预防促进全县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有效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积极参与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巩固“三严三实”、“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教育活动成果,扎实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大检察文化建设力度,建立健全一线服务群众工作平台,扎实做好执法为民工作,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认真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完成党建重点工作任务。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狠抓党员干部学习教级育,加强理论武装,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提升宜君检察队伍形象,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规范化建设单位工作规划、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干部作风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提高引领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能力和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具体事项涉及全院人员工资、办公、业务印刷、网络通信、查办案件、出差、下乡、加班、业务培训、车辆运行维护、基础设施维修、其他事项工作。
四、部门“三公”及会议费、培训费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及会议费、培训费经费支出预算6万元,其中“三公”经费预算6万元,较2015年压减29.6万元,减少83%,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0万元,较2015年无变化,“三公”经费预算无出国出境支出;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无预算,主要原因是单位公车改革,取消了一般公务用车,我院无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6万元,较2015年压减0.1万元,减少2%,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厉行节约为目的,减少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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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 |
合计 |
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
会议费 |
培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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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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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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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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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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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7 |
8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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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君县检察院 |
6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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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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