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君县纪委(监察局) 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6-11-07 15:08 作者:财政局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一、中共宜君县纪委(监察局)基本情况

(一)中共宜君县纪委(监察局)的基本职能

县纪委与县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认真抓好反腐败斗争,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县政府颁发的决定、命令的情况。

3.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县政府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党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负责对党的纪检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参与制定党内法规。

8.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

9.会同县直机关各部门以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10.完成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中共宜君县纪委(监察局)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宜君县纪委监察局2015年度决算范围的单位包括:

(1)行政单位1个:宜君县纪检委机关

(三)2015年主要工作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2.认真抓好全县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工作。

3.抓好全县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

4.对违纪违规的党员领导干部严肃查处。

5.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6.按照“三转”的要求,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二、中共宜君县纪委(监察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302.6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84.81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17.8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

2.支出总计292.2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2.25万元。 

(1)基本支出259.7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167.7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92.00万元。

(2)项目支出32.49万元,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办公设备购置和维护(维修)费等业务支出。

(3)年末结转和结余10.4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结余。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2.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76万元,项目支出32.49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县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2.25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2.25万元。按经济科目分,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6.4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4.21万元,津贴补贴82.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5.14万元(其中办公费17.20万元,印刷费12.56万元,邮电费1.02万元,差旅费15.85万元,维修(维护)费3.14万元,会议费4.59万元,培训费18.63万元,公务接待费4.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33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21.33万元),基本建设支出29.3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79万元,基础设施建设26.56万元)。

三、“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6.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16万元,公务接待费4.72万元,会议费4.59万元,培训费18.63万元。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4年减少11.03万元,降低30%。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16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包括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比上年减少0.95万元,降低11%,主要是行政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取消部分一般公务用车后费用下降。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2辆。

2.公务接待费4.72万元,主要是接待上级单位。2015年度公务接待累计135批次,670人。比上年减少0.6万元,降低13%,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接待人次比上年减少。

3.会议费支出4.59万元,主要是纪委全会和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会议支出,比上年减少11万元,降低139%,主要是严格控制会议费支出,压缩了会议规模和次数。

4.培训费支出18.63万元,主要是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支出,比上年增加6.13万元,增加30%,主要是纪委机构融合式改革后,人员编制大幅增加,新进纪委机关的人员增加了12人,参加中、省、市组织的业务培训人数较上年大幅增多。

四、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网络编辑:财政局 信息审核:樊晓琪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