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 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6-11-09 15:48 作者:财政局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一、宜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基本情况

(一)宜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定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2)依法负责全县内资企业、私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并对其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核准,颁发有关证照。负责已注册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信用信息的公示抽查工作,异常名录的列入、移出工作。

(3)依法对各类市场的经营行为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监管市场竞争、交易、退出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受市级局委托)、假冒伪劣、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合同欺诈、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经济违法行为,规范直销活动。

(4)负责全县质量宏观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产品质量,统一管理全县计量、标准、认证认可、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纤维质量检验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的仲裁检验和鉴定,实施产品质量认证名牌战略,查处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短斤少两、虚假宣传等“三无”产品和劣质服务行为,负责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日常监管,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负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的责任;监督管理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

(6)依法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旅店等经营活动,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7)依法监管经纪人、经纪机构组织。

(8)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对合同格式条款、动产抵押物登记、拍卖行为进行监督;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维护市场诚信。

(9)依法对商标、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商标,广告违法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开展驰名商标和省、市著名商标的认证推荐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商标战略。

(10)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

(11)依法组织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合伙和私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行为。

(12)组织开展全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实施依法治县工作。

(13)负责本级市场监督管理系统行政、人事、财务、党建、纪检监察、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14)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办市场监管工作,依照有关规定指导有关学会、协会工作。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宜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宜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决算范围的单位包括:

1、行政单位1个:宜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2015年主要工作

1、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创新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服务模式。

2、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建立健全消费维权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积极实施商标广告战略,服务宜君县域转型发展。

5、狠抓源头,强化服务,进一步加强质量监管执法工作。

6、积极开展计量监管与计量器具检定相关工作。

7、加大执法力度,提升执法效能,大力加强队伍法制建设。

8、扎实转变作风,强化队伍建设,塑造队伍新形象。

9、注重干部队伍,加强机关的自身建设。

二、宜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568.1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28.35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39.77万元,主要是基本结转24.12万元,项目结转15.65万元。

2、支出总计568.1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13.1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379.0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34.11万元。

(2)项目支出42.67万元,主要包括重点商品监管、企业信用信息监管7.5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99万元;基层基础设施建设33.12万元等业务支出。

(3)年末结转和结余12.29万元,主要是基本结转12.29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3.16万元,项目支出42.67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县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5.83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2011501行政运行513.16万元;2011099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2.67万元。

三、“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6.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99万元,公务接待费4.2万元。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4年减少23.07万元,降低58%。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用于境外培训、项目考察等,2015年参加0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减少主要原因是出国人数比上年减少。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99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包括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比上年减少19.4万元,降低61%,主要是机构改革前,质监局新购置特种运输车辆1辆,2015年行政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取消部分一般公务用车后费用下降。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年末执法执勤车辆实际保有量5辆。

3、公务接待费4.2万元,主要是用于省市检查、调研、抽检等接待费用。2015年度公务接待累计50批次,470人。比上年减少3.66万元,降低46%,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接待人次比上年减少。

4、会议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会议支出,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主要是严格控制会议费支出,压缩了会议规模和次数。
5、培训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0培训支出,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主要是进一步压缩了培训规模。

四、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网络编辑:财政局 信息审核:樊晓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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