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民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6-11-08 20:27
作者: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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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宜君县民政局基本情况
(一)宜君县民政局的基本职能
1、宣传贯彻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
3、拟订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灾情管理、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和农村民房因灾倒损恢复重建工作,开展减灾合作与交流。承担县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4、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规划、标准,负责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5、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乡社区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
6、负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负责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福利和权益保障工作。
7、指导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8、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推进婚俗、殡葬改革。负责儿童收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9、负责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调整工作,承担县际和县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10、负责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和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1、负责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残疾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12、负责民政事业经费的分配、监督和管理,负责对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民政服务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宜君县民政局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宜君县民政局2015年度决算范围的单位包括:
1、行政单位1个:宜君县民政局
2、事业单位2个:宜君县中心敬老院、宜君县殡葬管理所;3、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1个:宜君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三)2015年主要工作
1、 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
2、 救灾救济能力得到提升。
3、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
4、基层民主建设得到加强。
5、创新社会组织管理。
6、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工作扎实开展。
7、专项社会事务工作有序开展。
8、依法加强民族宗教工作。
9、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适应工作发展新常态。
10、强化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提升民政工作能力水平。
二、宜君县民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1715.3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239.68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131.55万元,为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殡葬建设资金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344.09万元,主要是部分项目支出结转。
2、支出总计1282.5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0.96万元,其他资金支出111.55万元。
(1)基本支出767.3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551.3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16万元。
(2)项目支出435.15万元,主要包括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老年福利等业务支出。
(3)政府性基金支出80万元,主要为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
(4)年末结转和结余432.81万元,主要是殡葬建设等跨年度项目资金结余。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7.36万元,项目支出403.6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县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0.96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2.96万元、农林水支出15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万元。
三、“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9.3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44万元,公务接待费17.9万元。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4年减少0.01万元,降低0.03%。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44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包括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主要是行政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取消部分一般公务用车后费用下降。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4辆。
2、公务接待费17.9万元,主要是接待省、市检查及。2015年度公务接待累计400批次,2246人次。比上年减少0.01万元,降低0.06%,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接待人次比上年减少。
3、培训费支出17.82万元,主要是业务培训支出,比上年增加7.13万元,增加66.7%,主要是老龄工作及五保供养业务培训增加。
四、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网络编辑:财政局
信息审核:樊晓琪
标题:宜君县民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正文:
一、宜君县民政局基本情况
(一)宜君县民政局的基本职能
1、宣传贯彻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
3、拟订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灾情管理、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和农村民房因灾倒损恢复重建工作,开展减灾合作与交流。承担县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4、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规划、标准,负责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5、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乡社区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
6、负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负责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福利和权益保障工作。
7、指导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8、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推进婚俗、殡葬改革。负责儿童收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9、负责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调整工作,承担县际和县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10、负责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和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1、负责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残疾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12、负责民政事业经费的分配、监督和管理,负责对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民政服务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宜君县民政局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宜君县民政局2015年度决算范围的单位包括:
1、行政单位1个:宜君县民政局
2、事业单位2个:宜君县中心敬老院、宜君县殡葬管理所;3、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1个:宜君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三)2015年主要工作
1、 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
2、 救灾救济能力得到提升。
3、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
4、基层民主建设得到加强。
5、创新社会组织管理。
6、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工作扎实开展。
7、专项社会事务工作有序开展。
8、依法加强民族宗教工作。
9、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适应工作发展新常态。
10、强化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提升民政工作能力水平。
二、宜君县民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1715.3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239.68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131.55万元,为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殡葬建设资金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344.09万元,主要是部分项目支出结转。
2、支出总计1282.5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0.96万元,其他资金支出111.55万元。
(1)基本支出767.3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551.3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16万元。
(2)项目支出435.15万元,主要包括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老年福利等业务支出。
(3)政府性基金支出80万元,主要为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
(4)年末结转和结余432.81万元,主要是殡葬建设等跨年度项目资金结余。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7.36万元,项目支出403.6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县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0.96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2.96万元、农林水支出15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万元。
三、“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9.3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44万元,公务接待费17.9万元。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4年减少0.01万元,降低0.03%。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44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包括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主要是行政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取消部分一般公务用车后费用下降。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4辆。
2、公务接待费17.9万元,主要是接待省、市检查及。2015年度公务接待累计400批次,2246人次。比上年减少0.01万元,降低0.06%,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接待人次比上年减少。
3、培训费支出17.82万元,主要是业务培训支出,比上年增加7.13万元,增加66.7%,主要是老龄工作及五保供养业务培训增加。
四、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