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文物旅游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6-11-09 11:50 作者:财政局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一、宜君县文物旅游局的基本职能

1、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文物、旅游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并组织执行我县文物、旅游工作的法规政策。研究拟定全县文物旅游事业发展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全县文物旅游规划、计划的实施。规划文物旅游设施、装备新改进和利用的措施;指导文管所及博物馆的工作。管理文物旅游工作,搞好文物建档、文物保护抢救、文物安全保卫工作;抓好旅游开发及旅行社业务的指导工作。

2、宜君县文物旅游局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宜君县文物旅游局2015年度决算范围的单位包括:4个:宜君县文物旅游局、宜君县文物管理所、宜君县泰源旅行社、宜君县云梦山景区管理处。

二、宜君县文物旅游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415.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15.6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0万元,为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中央补助地方专项业务补助。

(3)上年结转和结余43.23万元,主要是战国魏长城遗址 费用结余。

2、支出总计42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73万元,项目支出256万元。

(1)基本支出17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6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13万元。

(2)项目支出2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8万元、印刷费50万元、咨询费0.5万元、邮电费0.06万元、差旅费16.94万元、维修(护)费13万元,培训费13万元、委托业务费9万元、劳务费1.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0万元等业务支出。

(3)年末结转和结余200万元,主要是游客服务接待中心装修款。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9.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11万元,项目支出256.15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县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9.26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9.26万元。

三、“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8.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7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会议费0.6元,培训费18.74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7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包括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

3、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

4、会议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严格控制会议费支出,压缩了会议规模和次数。

5、培训费支出18.74万元,主要用于旅游景区、讲解员及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培训。

     四、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网络编辑:财政局 信息审核:樊晓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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