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政法委2015年度 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6-11-09 17:05
作者: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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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宜君县政法委基本情况
(一)宜君县政法委的基本职能
(1)政法委职责: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根据中央和省、市、县的要求,对全县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县委及组织部门考察政法各部门的领导干部,管理政法干警。
(2)综治办职责:贯彻中央和上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本地区的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指导、检查、督促全县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基层平安创建活动,负责验收、达标活动,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况提出行使“一票否决”权的建议;加强综治及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全面提升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对政法队伍的满意度。
(3)维稳办职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维护稳定工作的指示和部署,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超前性、预警性的工作建议,指导协调全县维护稳定工作;组织对全县重大性决策、重大项目实施前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对重大矛盾纠纷进行研判,制定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组织各类预案的演练,预防和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在重大敏感时期对全县维稳工作进行督查和督办,确保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4)610办职责:负责有关防范和处理“法轮功”及其它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负责收集国内外有关信息,了解掌握邪教发展动向;指导协调全县反邪教工作,组织对邪教组织及骨干分子进行打击和教育转化工作。
(5)国安办职责:落实中央、省、市、国家安全部门的指示,结合实际安排部署全县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开展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负责领导、管理、督促县属涉密外单位国家安全小组做好其内部防范管理工作,加强对出国(境)人员的行前教育和回访工作,组织协调全县重大涉外活动及安全防范工作;加强相关信息研判,及时捕捉对国家政治安全、政权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有重大影响的内幕性、预警性情况信息,组织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和破坏活动。
(6)见义勇为办职责:协助县人民政府做好发现、推荐、表彰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的日常事务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见义勇为牺牲、伤残人员的评烈、评残工作,做好见义勇为助学、困难补助等工作;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筹集、使用和管理县见义勇为经费。
(二)宜君县政法委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宜君县政法委2015年度决算范围的单位包括:
行政单位1个:中国共产党宜君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三)2015年主要工作
1、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推进科技信息应用,改进政法宣传舆论。
2、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积极推行农村社会管理“五个覆盖”工作模式、社区网格化管理和社会管理综合信息化平台建设;夯实综治及平安建设基层基础,健全治安防控体系,扎实开展“视频三进”、平安楼院等创建工作;加强综治及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努力提升全县“两率一度”。
3、健全完善“三调联动”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加快专业调解组织建设。继续深入抓好重大决策、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落实。抓好重大敏感时期维稳督查,确保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4、进一步提高对敌斗争、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有效预防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
5、坚持全面打击“全能神”等邪教组织,依法打击、取缔非法宗教组织。
6、加强见义勇为宣传,积极推荐表彰各类见义勇为行为,弘扬社会正气,传递社会正能量。
二、宜君县政法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434.4万元。包括: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和当年财政拨款收入未完结转。
(1)财政拨款收入269.4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165万元,主要是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未完支出结转。
2、支出总计434.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9.7万元。
(1)基本支出140.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133.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6.6万元。
(2)项目支出139.5万元,主要包括行政事业类等业务支出。
(3)年末结转和结余154.7万元,主要是当年财政拨款收入未完结余。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2万元,项目支出139.5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县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9.7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9.7万元。
三、“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77万元,公务接待费5.43万元。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4年减少7.96万元,降低42%。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77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包括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比上年减少7.64万元,降低57%,主要是行政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取消部分一般公务用车后费用下降。
2、公务接待费5.43万元,主要用于中、省、市对各办公室的检查、考核,和中、省、市开展的每周一次明察暗访和开展宣传、稳定值班、督查督导、专项打击。2015年度公务接待比上年减少0.32万元,降低6%,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接待人次比上年减少。
3、会议费1.29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政法综治维稳培训。
四、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网络编辑:财政局
信息审核:樊晓琪
标题:宜君县政法委2015年度 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正文:
一、宜君县政法委基本情况
(一)宜君县政法委的基本职能
(1)政法委职责: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根据中央和省、市、县的要求,对全县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县委及组织部门考察政法各部门的领导干部,管理政法干警。
(2)综治办职责:贯彻中央和上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本地区的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指导、检查、督促全县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基层平安创建活动,负责验收、达标活动,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况提出行使“一票否决”权的建议;加强综治及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全面提升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对政法队伍的满意度。
(3)维稳办职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维护稳定工作的指示和部署,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超前性、预警性的工作建议,指导协调全县维护稳定工作;组织对全县重大性决策、重大项目实施前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对重大矛盾纠纷进行研判,制定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组织各类预案的演练,预防和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在重大敏感时期对全县维稳工作进行督查和督办,确保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4)610办职责:负责有关防范和处理“法轮功”及其它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负责收集国内外有关信息,了解掌握邪教发展动向;指导协调全县反邪教工作,组织对邪教组织及骨干分子进行打击和教育转化工作。
(5)国安办职责:落实中央、省、市、国家安全部门的指示,结合实际安排部署全县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开展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负责领导、管理、督促县属涉密外单位国家安全小组做好其内部防范管理工作,加强对出国(境)人员的行前教育和回访工作,组织协调全县重大涉外活动及安全防范工作;加强相关信息研判,及时捕捉对国家政治安全、政权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有重大影响的内幕性、预警性情况信息,组织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和破坏活动。
(6)见义勇为办职责:协助县人民政府做好发现、推荐、表彰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的日常事务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见义勇为牺牲、伤残人员的评烈、评残工作,做好见义勇为助学、困难补助等工作;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筹集、使用和管理县见义勇为经费。
(二)宜君县政法委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宜君县政法委2015年度决算范围的单位包括:
行政单位1个:中国共产党宜君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三)2015年主要工作
1、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推进科技信息应用,改进政法宣传舆论。
2、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积极推行农村社会管理“五个覆盖”工作模式、社区网格化管理和社会管理综合信息化平台建设;夯实综治及平安建设基层基础,健全治安防控体系,扎实开展“视频三进”、平安楼院等创建工作;加强综治及平安建设宣传工作,努力提升全县“两率一度”。
3、健全完善“三调联动”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加快专业调解组织建设。继续深入抓好重大决策、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落实。抓好重大敏感时期维稳督查,确保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4、进一步提高对敌斗争、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有效预防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
5、坚持全面打击“全能神”等邪教组织,依法打击、取缔非法宗教组织。
6、加强见义勇为宣传,积极推荐表彰各类见义勇为行为,弘扬社会正气,传递社会正能量。
二、宜君县政法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434.4万元。包括: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和当年财政拨款收入未完结转。
(1)财政拨款收入269.4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165万元,主要是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未完支出结转。
2、支出总计434.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9.7万元。
(1)基本支出140.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133.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6.6万元。
(2)项目支出139.5万元,主要包括行政事业类等业务支出。
(3)年末结转和结余154.7万元,主要是当年财政拨款收入未完结余。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2万元,项目支出139.5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县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9.7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9.7万元。
三、“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77万元,公务接待费5.43万元。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4年减少7.96万元,降低42%。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77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包括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比上年减少7.64万元,降低57%,主要是行政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取消部分一般公务用车后费用下降。
2、公务接待费5.43万元,主要用于中、省、市对各办公室的检查、考核,和中、省、市开展的每周一次明察暗访和开展宣传、稳定值班、督查督导、专项打击。2015年度公务接待比上年减少0.32万元,降低6%,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接待人次比上年减少。
3、会议费1.29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政法综治维稳培训。
四、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