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宜君县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 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0-31 11:54 作者:财政局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一、铜川市宜君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本县区环保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内大气、水体、噪音、土壤等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电磁辐射、有毒化学品等污染的防治;

3、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审核审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4、监督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排污许可证等制度,参与当地政府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

5、负责本县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统计工作,组织环境保护执法及各类环境调查工作,处理污染事故,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

6、负责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

7、负责县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8、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负责纪律监察、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环保局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为正科级建制,行政单位,下设办公室、业务股。行政编制3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在职在编人数3人,固定资产7001403.39元。下属事业单位宜君县环境监察大队,副科级建制,编制11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在职在编人数5名,固定资产493182元,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三)2016年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扎实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

一是制定印发了《宜君县2016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以水污染防治、畜禽污染企业治理等为重点,筛选实施重点减排项目5个。综合运用督查、督办侦查等措施,促进减排项目建设正常运行。二是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良好。主要污染物减排(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下达指标分别为5%、8%、2%、2%。经初步核算,实际完成51.89吨(5.08%)、7.89吨(8.11%)、13.12吨(2.15%)、2.67吨(2.07%),完成削减任务的101.6%、101.36%、107.5%和103.6%(最终减排量依省上认定的数字为准)。

2、治污降霾工作

一是开展治污降霾网格化监管工作。制定印发了《宜君县治污降霾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7月份建成治污降霾四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借鉴“红旗社区”四级网格化平台的搭建经验,全县共配备网格员260名,大气办总平台配备电脑一台、65寸电视1台,2个社区各配备65寸电视1台。目前网格员录入236人,配发终端236人,各乡镇配备专职人员及设备对治污降霾网格化平台进行管理操作,现正在试运行,网格化管理平台目前运行平稳,收到信息共计298条,其中有效信息118条。二是年初制定了年度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措施和实施计划,先后组织多部门联合检查6次,出动执法人员130人/次,车辆35台/次。有力地推动了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三是加强道路扬尘污染综合治理。为了切实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治理,严厉打击沿路抛洒垃圾现象,道路清扫保洁员每天定时不定时进行清扫,县城主街道坚持每天定时洒水;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要四禁止”要求,硬化工地出入口道路,建筑工地定期洒水制度,对建筑物料进行了覆盖。四是对县城燃煤锅炉使用单位,进行了督促拆除,今年共拆除燃煤锅炉10台,实现了目标任务“清零”;完成25家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的安装,督促建设企业物料堆放场建设防风抑尘网3处。今年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起,处罚金额15.4万元。五是在大练兵工作中出动执法车90余台/次,人员230余人/次,对烈店路未加盖篷布的运输车辆进行了现场督查,累计查处违法车辆130余辆。六是累计出动执法车辆110辆/次,人员380人/次,对焚烧秸秆的环境违规行为加大了监察力度,对违规单位进行了通报并通过微信平台进行了曝光,同时对县城及周边建筑工地进行了深入的摸排;实施治污降霾网格化管理工作,建立群防群治、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七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所有新建项目均按照环评先行的原则,先环评、后立项,坚决禁止在县城规划区新建污染重的项目。大力推行清洁燃料,提倡有条件的居民安装壁挂炉取暖及使用集中供暖;八是加大大气污染治理投资力度,2016年我局累计投入资金120万元,为大气污染治理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九是采取得力措施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在加强环境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工业企业、畜禽养殖等重点区域、重点企业进行了专项排查检查;加强西河饮用水源地上游铜黄高速公路宜君服务区的日常监管,对铜黄高速公路宜君段蒸发池采取定时不定时监管,做到污水不外排;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宣传力度。采取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辆等形式,深入全县各乡镇进行宣传,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经过共同努力,今年1月1日-12月31日,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255天,其中优43天,良212天。

3、生态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生态创建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以科学合理规划为基础,以综合整治村容村貌,净化、绿化、美化村镇建设为突破口,以改善农村脏、乱、差为抓手,整治村容、村貌,组织开展生态创建活动。

通过生态创建、美丽乡村建设活动,村容村貌镇容镇貌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农民人居环境得到改善,讲科学、讲文明、讲卫生的良好风尚正在形成,市环保局发文命名了一批市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铜环通字〔2016〕15号),其中我县被命名的市级生态乡镇4个,市级生态村55个。

4、水污染防治工作

(1)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抓好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宜君县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要求,我局按照责任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做好牵头抓总工作,并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做好各阶段工作。

(2)积极做好《宜君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工作。目前《宜君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正式印发。

5、切实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工作

今年实施2015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共计投资675.23万元(中央资金400万、省资金200万,县配套资金75.23万元)。

项目基本情况:一是项目共涉及3个建制镇10个行政村的环境治理;二是哭泉镇建设污水站一座,哭泉镇、彭镇、太安镇建垃圾中转站各一座;三是该项目共配置各类垃圾车辆(压缩站垃圾运输车、垃圾收集车、电动三轮车)共计86辆;配置各类垃圾箱、桶(车载式垃圾箱、30L垃圾桶)1568个,配备清扫工具66套;设立项目简介牌4个、工艺流程牌4个、制度牌3个;设立示范村标识牌10个、示范镇标识牌3个,文化宣传墙10处,印发环保宣传手册8790份。该项目的实施是以治理农村“脏、乱、差”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强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促进农村资源综合利用,切实改善村容村貌及人居环境。目前2015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经全部完工,正在进行工程的决算审计阶段;工程完工后已经通过了县市有关部门的验收,已申请省厅进行最后验收。

2016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已于11月8日收到省厅批复(陕环批复〔2016〕481号),2016年项目资金(600万)已经拨付到位;目前已经在做项目招标的前期工作。

6、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1)认真开展环保大检查。一是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确定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及任务分工。二是自环保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对辖区内工业企业、砖瓦窑、县科技工业园区、畜禽养殖等企业进行了专项排查检查。共检查企业31家,目前未完成的两家企业分别是陕西屹泰能源有限公司和宜君县人民医院。陕西屹泰能源有限公司存在问题为未办理环评手续,属于未批先建。我局已立案查处,责令其停止建设并限期补办环评手续,同时抓紧督促整改;宜君县人民医院存在问题为污水处理设备老化,因近几年申报国家项目建设医疗污水处理系统均未被立项批复,因此今年8月再次申请了2017年项目建设,正在通过审批立项。目前,医院已维修了现有的医疗污水系统,加强专人管理,同时也在积极争取2017年医疗污水处理系统建设项目,彻底解决医疗污水排放存在的隐患,我局也将加强管理,防止出现污染问题。

(2)严格环境准入。今年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15个;组织开展了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查工作,及时纠正了一批擅自违法建设等环境违法行为。积极服务全县重点项目建设,依据简政放权、提速增效、服务发展的意见,改进措施,大力减少审批事项,缩短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

(3)开展“绿色护考”专项检查。在中、高考期间,采取定期与突击相结合的方法对宜君考区周边噪声敏感点进行全面检查与夜间巡查,出动执法人员9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8台/次,重点检查建筑工地、营业性娱乐场所、五金加工店、汽车修理店等噪声敏感点,为我县中、高考的考生营造了良好、舒适的考试环境。

7、环境信访处理水平和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得到提升

一是认真履行环境信访办理职责,妥善处理群众信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今年以来,无群众集体上访、恶性上访事件发生。二是接受群众12369环保投诉、咨询,及时处理投诉15起,维护了群众环境权益,宣传了环保,激发了群众了解环保支持环保的热情,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保护工作氛围。三是我局编制了突发性环境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待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印发);今年无重大环境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8、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生态保护体制机制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市、县委安排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根据《中共铜川市委办公室、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铜办发〔2016〕12号)精神,制定印发了《宜君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

9、环保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以“科技之春”“科技之冬”宣传月活动为契机,以污染减排、煤烟治理为重点,深入到企业、学校、农村进行宣传。在科普知识宣传及“三下乡”活动中,共出动人员2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累计展出展板48块,出动车辆4次,累计接待咨询群众1100余人/次;二是6月1日,在城关一小、二小展出了“六·五”环境日宣传挂图、展板,组织小学生观看;三是6月5日,在宜君县中心广场联合县能源局、林业局、水务局、住建局、交警队等相关成员单位举行了以“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为主题的第45个“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在宣传活动中,悬挂“6·5”主题横幅,并邀请城关小学的学生参加宣传,同时宣读6.5世界环境日倡议书;活动现场向过往群众发放新编环保法律法规手册3000余本,环保便民手册500本,环保购物袋1000个。展出宣传展版30块。宣传册内容涉及环保节能、污染防治、行风评议、法律法规、环保专项行动等多方面,同时设立咨询台解答群众咨询,并讲解日常生活中的环保小窍门,向小学生宣传环保知识,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500余人,前来观看“六·五”宣传展板的约800余人;四是组织学生们来到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检测站,讲解环境监测的基本知识,让环境常识深入到祖国未来花朵的心中。四是为进一步普及基站防辐射知识,消除公众对电磁辐射的恐慌,10月30日,由市环保局组织联合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铜川市分公司在宜君县中心广场开展电磁辐射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500余人,在宜君环保网站公开环保工作动态信息34期,党风廉政信息19期。

10、废弃建筑物拆除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切实抓好废弃建(构)筑物拆除工作,我县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环保工作的主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淘汰关闭污染企业及公路沿线的废弃建(构)筑物集中拆除工作领导小组;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集中拆除淘汰关闭污染企业废弃建(构)筑物工作,将拆除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制定印发《宜君县集中拆除淘汰关闭污染企业废弃建(构)筑物工作方案》,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明确了完成时限,提出具体要求。县政府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分别带领相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对拆除任务督促检查,要求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市政府文件要求,倒排拆除任务,加大拆除力度,每日将拆除进度上报县政府办,确保了我县废弃建(构)筑物拆除工作按期全面完成任务。2016年年初经统计,所有废弃建(构)筑物拆除任务14处已经全部完成,共拆除废弃房屋、厂房13间。同时按照规划功能定位,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绿化和生态恢复(共整地632亩,栽植国槐、碧桃、樱花等24250株375亩)。此项工作受到了市上的肯定。

11、扶贫帮困工作开展情况

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为确保崾岘村帮扶目标任务的实现,我局帮扶人员对所包贫困户要求每月最少入户一次,建立了走访台账、帮扶措施台帐,按照一户一策的要求制定了帮扶计划,对精准扶贫贫困户19户54人进行了建档立卡。今年以来,我局通过为帮扶对象送养殖技术、配方施肥技术、核桃栽植技术等对帮扶对象进行科学技术培训;并为帮扶对象送去化肥农资、花椒树苗、雏鸡鸡苗等,价值3万余元。

通过加强精准扶贫,激活群众的潜在发展动力,帮助村民转变落后观念,转换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树立自强自立观念、自力更生观念、市场经济观念、勤劳致富观念、科技观念等,尽早甩掉贫困落后的帽子。

(四)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宜君县环保局 2016年度决算范围的单位包括:

(1)行政单位1个:宜君县环境保护局

(2)事业单位1个:宜君县环境监察大队

二、2016年度部门结算公开附表(见附件)

1、决算收支总表(表1)

2、决算收入总表(表2)

3、支出总表(表3)

4、财政拨款支出总表(表4)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表5)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表6)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417.56万元,较上年增加1013.4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专项资金项目收入。

(2)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97.03万元,较上年增加704.83万元,主要原因同上。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1417.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74.71万元,占总收入的54.7%,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74.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是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642.85万元,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45.3%,主要是省市环保专项资金收入。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897.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06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11.8%;项目支出790.97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大气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水污染治理等专项业务支出,占总支出的88.2%。

(二)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2016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774.71万元,较上年增加602.59万元,主要原因是环保专项资金收入。

2、2016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16.68万元,较上年增加681.6万元,主要原因同上。

(三)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6.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55万元,项目支出725.13万元,包括使用当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及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681.6万元,主要是用于环保项目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6.68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4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97.26万元(主要是环境监察与监测、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19.42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31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2)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88.42万元。主要用机构运行各项事务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56万元,用于保障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26.4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四)2016年“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及培训费支出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万元,公务接待0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增加0.01万元,增加0.2%。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包括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比上年增加0.01万元,降低0.5%,主要是降低车辆运行费用。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2辆。

无招待费。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培训费支出2.0万元,主要是业务培训支出,比上年减少0.37万元,降低15.6%,主要是降低经费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无会议费支出。

(五)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七)2016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56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91.56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5年同口径减少8.72万元,降低8.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控制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环保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6年预算内资金政府采购支出2.1万元,其中:办公设备更新及办公耗材2.1万元。(可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末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实际共有车辆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4、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无此项目支出。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网络编辑:财政局 信息审核: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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