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根据高检院、省院、市院的检察工作方针,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有关检察工作的实施办法,部署检察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国家机关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依法履行法律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事判决、裁定监督职能,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依法开展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办理刑事赔偿事项,做好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对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预防对策,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并向立法机关和市院提出立法和司法解释建议,负责县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做好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检察宣传工作,做好县检察院的计划、财务、装备及检察信息工作,负责其他应当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宜君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决算范围的单位包括行政单位一个,属全额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预算,固定资产6456317.94元,共有行政编制27人,实有人数24人,其中副县级领导1名,正科级领导9名,副科级领导3名,科员9名,工勤2名,共设6科(政工科、民行科、公诉科、监所科、控申科、预防科)、2局(反贪局、渎检局)、2室(办公室、案件管理办公室)、1组(纪检监察组)。
(三)2016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我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严把案件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关口,审查案件准确率、起诉案件有罪判决率均为100%。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案件摆在检察工作的突出位置,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与县扶贫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了协作配合机制,积极发现查办和预防扶贫开发领域和食品药品领域的职务犯罪,同时继续加强与公安、审计、纪委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形成打击合力,深入查办涉农惠民领域的职务犯罪。县人大对我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对总体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更加自觉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向县委、县人大汇报检察工作的重要部署和重大举措。
(四)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行政单位:宜君县人民检察院
二、部门2016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05.66万元,较上年减少20.4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及行政运行费用减少。
(2)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10.04万元,较上年减少6.86万元,主要原因是与收入减少原因相同。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405.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05.6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5.6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41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4.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79%;项目支出85.84万元,主要为办案业务费,占总支出的21%。
(二)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2016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05.66万元,较上年减少20.4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及行政运行费用减少。
2、2016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10.04万元,较上年减少6.86万元,主要原因是与收入减少原因相同。
(三)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4.2万元,项目支出85.84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减少6.86万元,主要是三公经费及行政运行费用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0.04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10.04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为检察事务支出410.04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324.2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2)其他检察支出85.84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费。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4.2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其中:人员经费231.2万元,主要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20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3万元;公用经费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维修费等。
(四)2016年 “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8.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万元,公务接待费1.12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5.8万元,降低17%,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4.38万元,降低80%,主要原因是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接待人次比上年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1.02万元,降低0.04%,行政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取消部分一般公务用车后费用下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6年本部门无组团因公出国(境)团组。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 2016年无公务车辆购置,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5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包括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比上年减少1.02万元,降低0.04%,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取消部分一般公务用车后费用下降。
公务接待情况:公务接待费1.12万元,主要是接待上级机关领导来访、考察、检查工作或经领导批准确需要接待的。2016年度公务接待累计31批次,373人。比上年减少4.38万元,降低80 %,主要原因是主要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接待人次比上年减少。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培训费支出2.1万元,主要办案业务培训,比上年增长1.7万元,增长425%,主要是提高综合素能培养,各业务科室外出培训支出次数增加。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无会议费用支出。
(五)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六)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七)2016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93万元。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5年同口径增加18.93万元,增长2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办公业务费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5万元,用于购买办公设备、通用设备。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
4、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无。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