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铜川市宜君县能源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能源产业政策,提出全县能源发展建议,拟定全县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能源发展和体制改革中的有关问题,拟定有关改革方案。
2、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配合、协助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相关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煤、电、油、气的协调调度工作。
3、根据国家新能源发展政策,制定全县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开发利用新能源。
4、负责全县煤炭、石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履行全县煤炭行业管理工作职能,对县内违反煤炭法等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执法检查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核煤炭生产许可证、经营资格证、煤矿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对县内煤矿入井工人进行岗前技能培训,并核发入井资格证书。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石油企业的执法检查,坚决杜绝油气开采中的违法行为,确保安全生产,维护油区良好的审查开发秩序。
5、依法整顿、规范煤炭生产和煤炭经营秩序,统筹煤炭产品产量调控,建立健全全县煤炭调运机制,规范全县煤炭运销管理体系。
6、负责煤炭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查、报批工作;依法对煤矿企业做好建设前期设计、审批工作。指导煤炭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核准煤炭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建设周期、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7、研究审核拟定煤炭企业技术改造方案和安全技术设计方案、措施,指导煤炭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技术开发与应用。
8、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和相关乡镇对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的勘查、审查,并协助石油企业依法办理各项前期手续,协调各相关单位履行好服务职能。
9、负责做好各种统计数据收集上报工作,督促石油企业按时完成年度生产开发计划任务,按生产进度缴纳规费和税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兑付油井占地安置费和补偿费,确保石油开发工作顺利实施,并负责原油外调计量工作。
10、贯彻落实承接省市下放相关行政许可事项。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宜君县能源局(宜君县煤炭工业局)正科级建制,为直属事业机构,编制2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县煤炭工业局(县煤炭安全监察队)局长1名,总工程师1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实有人员7名。下设下属事业单位1个(宜君县煤炭安全监控中心),实有人员5人。在无其他科室设置。
(三)2016年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服务推进煤炭安全生产及油气资源勘探开发为工作重点,努力克服煤炭、石油行业销售市场持续低迷所带来的不利影响,认真做好安全监管、环境保障和综合协调工作,促进了煤炭、石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全年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行业发展形势稳中有进。
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平稳,原煤生产止滑趋稳。截止目前,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好转并实现了“零事故”,在全市4个产煤县(区)中排名前列;截止10月底完成原煤产量67.17万吨,完成生产任务的80%,预计12月底突破84万吨。
企业安全基础进一步夯实。截止10月底,我县油气资源勘探项目和柴家沟安全提升项目共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7819万元。预计12月底,以上两个项目共计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3000万元(其中油气勘探项目预计完成40000万元,柴家沟煤矿安全提升项目预计完成13000万元)。
能源产业持续发展。引进《旬一宜板块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项目》、《中石化前线值班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腾辉精洗(选)煤深加工改扩建项目》投资资金18000万元,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103%,2016年争取国投项目资金1997万元,超额完成全年300万元的目标任务。为我县能源产业可持续发展注入活力。完成项目文本储备2个。
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深入推进,煤矿企业管理(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主安保能力得到提高,矿山应急救援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年共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及专项检查活动6批次,日常安全检查64矿次,累计排查各类煤矿安全隐患112处,已整改隐患110处,正在整改2条,隐患整改率98%。我局先后组织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双七条宣教、新安全生产法宣教,“安全生产月”等活动20批次,受训706人次;煤矿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参加省、市煤炭主管部门组织的集中学习、复训学习和培训学习45人次,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柴家沟矿山救护队顺利通过省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救护资质检查验收。昊泰矿兼职救护队已完成人员培训工作,现已组建完成。
煤炭行业去产能工作成效显著。昊泰煤矿经过积极引导,现已列入2016年提前退出矿井,关闭工作年内即可完成,去产能30万吨/年;柴沟矿严格执行276个工作日制度,削产产能16万吨/年,为全市、全省去产能工作做出了贡献。
(四)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事业单位1个:宜君县能源局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见附件)
1、决算收支总表(表1)
2、决算收入总表(表2)
3、支出总表(表3)
4、财政拨款支出总表(表4)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表5)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表6)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表7)
8、政府性基金收支表(表8)
三、铜川市宜君县能源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9.17万元,较上年增加9.3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用于人员支出。
(2)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6.11万元,较上年减少7.57万元,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76.64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69.17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占总收入的 90.25%。
(2)其他收入7.47万元,为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年初结转和结余等,占总收入的 9.75%。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度支出总计56.11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54.1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26万元,占总支出的 49.9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2万元,占总支出的 2.77%。商品和服务支出13.65万元,占总支出的 15.17%。
(2)项目支出2.0万元,占总支出的3.56%。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支出,包括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
(二)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9.17万元,较上年增加9.3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用于人员支出。
(2)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11万元,较上年减少7.57万元,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11万元,中:基本支出54.11万元,项目支出2.0万,既包括使用当年从县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减少7.57万元,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11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为:2150105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支出54.11万元、2150199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2.0万元。
(1)人员经费支出40.3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
(2)石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支出13.7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其他资源勘探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资源勘探支出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11万元,人员经费支出40.3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3.73万元。
(四)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9万元,公务接待费0.03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3.28万元,降低51.2%。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9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包括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比上年减少0.61万元,减少16.5%。主要原因是高标准执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 1 辆。
(3)公务接待费0.03万元,主要是工作对接。2016年度公务接待累计8 批次,64人。比上年减少2.16万元,降低98.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积极实施廉政灶制度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五)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七)2016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运行经费支出13.73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事业单位1户,合计13.73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24.46%。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5年同口径减少8.36万元,减少6.0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门运行经费支出减少。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县煤炭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6年预算内资金政府采购支出0.1万元,用于办公设备更新。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末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实际共有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4、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无此项目支出。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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