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宜君县统计局2016年度 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0-31 15:38 作者:财政局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⑴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研究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完成国家统计调查任务;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⑵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数体系、统计调查体系和基本统计报表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地方统计标准;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统计局统计体制改革方案。

⑶组织指导全县统计工作;负责管理全县性的统计调查项目,审查各乡镇和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指导全县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负责全县统计报表管理工作。

⑷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完成国务院统一布置的农业、人口、经济普查和基本单位普查、投入产出、人口及劳动资源调查等二十多项专项调查。

⑸收集、汇总、整理、提供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

⑹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指导、协调全县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咨询工作。

⑺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的建设。

⑻组织管理全县统计干部业务培训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管理全县统计科学研究工作。

⑼承办县委、县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及省、市统计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宜君县统计局是由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位于陕西省铜川市宜君县宜阳中街,负责全县社会经济监测调查统计工作。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综合核算股、农业统计股、工业、能源统计股、商贸、投资统计股。宜君县统计局含下属事业单位2 个,全局实有人数23 人。

(三)2016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16年,全县统计工作紧紧围绕充分发挥统计部门数据整理和社会评价“两个中心”作用,着力实现统计服务决策、服务基层、服务民生,推动全县统计工作朝着科学统计、阳光统计、智慧统计、坚强统计的方向发展。

一是继续做好各项统计定报和调查工作,巩固统计“四大工程”建设成果。把实施“企业一套表”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周密部署,认真梳理及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断充实完善报送体系,督促网报单位做好硬件建设;

二是扎实做好2016年的农业普查的各项工作。在普查实施前,完成机构组建,人员、经费、设备及办公场所落实等前期准备工作;要按照国家和省、市统计局的要求,高质量做好普查实施阶段的一系列工作;

三是继续加强和完善统计服务体系。围绕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拓展统计职能,构建以经济社会运行情况主要指标为常规监测的多层面、立体化、服务型监测体系;构建条块结合、稳定有序的统计监测工作网络,在加强与部门沟通协调的同时,形成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的长效工作机制;要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统计服务载体建设,构筑快捷多样的统计服务平台,不断推进统计产品的社会化、公共化;

四是进一步强化预警监测分析与研判。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特别是要密切关注产业和行业发展、企业生产经营、重点投资和重大项目、社情舆情等方面的变化,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要指标的统计监测预警,积极开展统计分析、专题研究,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更有针对性的统计服务。

五是进一步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坚持以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果为主线,从法制化建设、信息化建设、统计基础建设、部门统计等方面入手,制定规范有效的工作措施,为统计事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夯实基层基础;

六是进一步加强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处分规定》的宣传工作,增强统计从业人员的依法统计意识。提高依法统计能力,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维护统计数据的严肃性;

七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完成好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各项创建及包扶工作任务。

(四)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行政单位1个:宜君县统计局科级建制,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预算,局机关共9人,其中:领导职数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统计师1名。 

2、事业单位2个:宜君县普查中心,宜君县地方社会经济调查队,均为副科级建制,财政全额预算,共14人。

二、部门2016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08.83万元,较上年增加36.5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经费。

(2)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14.14万元,较上年增加28.1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经费。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308.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08.8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314.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4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100%;其他信息事务支出88.66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支出,包括农业普查、基层统计站规范化建设、统计调查工作、县域社会经济监测等业务支出。

(二)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2016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08.83万元,较上年增加36.5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经费。

2、2016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14.14万元,较上年增加28.1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经费。

(三)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4.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48万元,其他信息事务支出88.66万元,包括年初财政结转资金36.94万元,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28.14万元,主要原因是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4.14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4.1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统计信息事务支出314.14万元。包括:行政运行、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1)行政运行225.48万元,主要是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2)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88.66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支出,包括农业普查、基层统计站规范化建设、统计调查工作、县域社会经济监测等业务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4.14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其中:人员经费160.96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津贴、医疗保障、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障性缴费;公用经费64.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等工作经费。

(四)2016年 “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0万元,其中,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1.30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2.77万元,降低68%,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2.77万元,降低68%,主要是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6年本部门没有组团因公出国(境)团组。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宜君县统计局2016年无公务车辆购置,宜君县统计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没有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76批次、569人,经费总额1.30万元。主要是接待上级检查指导工作人员、乡镇及村组基层统计人员来我局对接业务的工作用餐。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培训费支出1.84万元,主要是第三次农业普查组织乡镇基层统计人员参加市县各级培训费用,比上年减少8.56万元,减少82.31%,主要是减少了参加上级培训人员数量。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会议费支出1.73万元,主要是组织第三次农业普查统计调查员、指导员等相关业务会议支出。比上年增长0.59万元,增长34%,主要是组织召开第三次农业普查相关业务会议,使得召开统计业务会议次数增多。

(五)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七)2016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35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35.35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5年同口径减少29.41万元,降低4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了行政运行成本。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宜君县统计局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6年预算内资金政府采购支出20.8万元,其中:办公设备更新及办公耗材20.8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末本部门没有车辆,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4、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2016 年本部门无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网络编辑:财政局 信息审核: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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