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宜君县信访局2016年度 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0-31 15:18 作者:财政局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记录、转办和督办工作;(2)负责协调处理群众来县集体上访和异常突发事件,督办集体上访反映问题的落实工作,参与查处不宜向下交办的案件;(3)做好初访的疏导和查结工作,掌握全县上访老户情况,负责从群众中搜集动态性信息;(4)承办中、省、市、县立案信访案件的交办、督办、报结工作;(5)负责收集、整理全县信访信息动态,通报信访情况;(6)负责信访信息工作,抓好信息网络建设;(7)承办领导交办的信访问题的初查工作,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信访案件和难度较大的信访案件;(8)负责全县信访情况的统计、分类、综合上报工作;(9)参与政法、信访联合接待工作;(10)承办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及其它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宜君县信访局为正科级建制,行政单位,行政编制3人,实有3人,领导职数1名,其中局长1名, 副主任科员1名,科员1名;接待中心为副科级建制,事业单位,编制5人、实有5人,领导职数1名,其中主任1名(副科)。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预算。

(三)2016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16年我县信访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统领,以“信访法治建设年”为主线,以“法治信访”、“阳光信访”、“责任信访”为抓手,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为载体,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强化业务培训和队伍建设,全县信访秩序持续向好,信访形势总体平稳。全年共发生群众来信来访214批884人次,同比批次下降30.6%、人数下降46.8%。其中,赴省访0批0人次,同比批次下降100%,人数下降100%;外围清理12批20人次,(其中集体访2批10人次),同比批次下降47.8%,人数下降64.3%。中省市交办案件24件,均已按期报结,办结率100%。(一)抓责任落实,强化组织保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坚持把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政府专题会以及信访联席会议等,定期研究部署,认真组织推动。同时,将信访工作纳入乡镇、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层层签订责任书,对部门和乡镇因工作不力发生的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实行“一票否决”。(二)抓机制建设,畅通信访渠道。不断完善领导包案、主体责任单位认定、县级领导接访、定期研判等5项信访工作制度,着力细化接访、分类交办、网上投诉受理等8项工作流程,使各项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一是严格落实领导接访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成了县信访联合接访中心,扎实开展公开大接访活动。二是扎实推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对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信访问题、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重大疑难案件、省市交办的信访案件等,实行领导包案,通过带案下访,预约接访等方式,限时办结。三是积极做好网络信访。深化“互联网+信访”,在全县10个乡镇、24个部门实现了信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不断加大对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县政府门户网站网民留言栏目等群众留言的办理力度。四是认真落实通报制度。对案件办理、来信来访、矛盾纠纷排查等信访信息坚持实行每日专报、每月通报制度,做到重大信息责任到人,目标、时限明确,反馈及时。(三)抓排查化解,维护群众利益。坚持以基层工作为重点,以开展轮值轮守活动为抓手,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切实做到把矛盾化解在萌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一方面,积极做好排查工作。在各乡镇建立了信访、维稳、综治、司法等为一体的联合信访接待大厅,在村、组及厂矿、企业确定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信息报送专职人员,做到了矛盾纠纷排查网络健全、人员配备到位、职责任务明确。坚持县上每月排查化解一次,乡镇、部门每半月排查化解一次,村上每五天排查一次,组、中心户随时排查的常态机制,对各类不稳定因素做到了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另一方面,全力做好化解工作。制定出台了《宜君县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攻坚活动实施方案》,对中央和省市交办的信访积案、进京非正常上访和赴省市、来县集体上访的重点案件建立台账,件件备案,对案件终结的审核认定、签字确认、上报备案等环节都严格把关,对重大疑难案件,党政主要领导都亲自上手,推动问题解决,做到了办一件、结一件、了一件。(四)抓重点稳控,确保大局稳定。围绕预防和化解越级上访,以落实“三卡”制度为抓手,紧盯重点人员,把握重要节点,将全县赴京,到省、市上访老户和非正常上访人员,全部作为重点稳控对象向责任单位交办,由责任单位逐人逐案成立稳控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包案领导,由专人负责,确保24小时监控不离视线。我县连续多年保持了进京非访、赴省重复集体访为零。

(四)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行政单位1个:宜君县信访局

二、部门2016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06.87万元,较上年增加23.36万元,主要原因是(1)2016年参加全国及省市接劝返活动较2015年增加,预算追加增大;(2)根据《宜君县人民政府专项会议纪要(第56次)》将已征收的宜宾饮食服务有限公司统一调拨至县信访局作为信访接待中心用房,房屋建筑物构建费用37.47万元;(3)根据市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及有关文件精神,我单位抽调一名工作人员驻京参加接劝返工作,为期一年,追究预算8.85万元。

(2)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1.45万元,较上年增加39.34万元,主要原因是1、2015年底应支未支;2、2016年因参加全国及省市接劝返活动较2015年增加,会议费用增加;3、根据《宜君县人民政府专项会议纪要(第56次)》将已征收的宜宾饮食服务有限公司统一调拨至县信访局作为信访接待中心用房,房屋建筑物构建费用37.47万元;4、根据市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及有关文件精神,我单位抽调一名工作人员驻京参加接劝返工作,为期一年,产生费用8.85万元。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106.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6.8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12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55%;项目支出54.65万元,是为完成各项业务,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参加全国及省市接劝及返费用和房屋建筑物构建费用等专项业务支出,占总支出的45%。

(二)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2016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6.87万元,较上年增加23.36万元,主要原因是(1)2016年参加全国及省市接劝返活动较2015年增加,预算追加增大;(2)根据《宜君县人民政府专项会议纪要(第56次)》将已征收的宜宾饮食服务有限公司统一调拨至县信访局作为信访接待中心用房,房屋建筑物构建费用37.47万元;(3)根据市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及有关文件精神,我单位抽调一名工作人员驻京参加接劝返工作,为期一年,追究预算8.85万元。

2、2016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1.45万元,较上年增加39.34万元,主要原因是(1)2015年底应支未支;(2)2016年因参加全国及省市接劝返活动较2015年增加,会议费用增加;(3)根据《宜君县人民政府专项会议纪要(第56次)》将已征收的宜宾饮食服务有限公司统一调拨至县信访局作为信访接待中心用房,房屋建筑物构建费用37.47万元;(4)根据市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及有关文件精神,我单位抽调一名工作人员驻京参加接劝返工作,为期一年,产生费用8.85万元。

(三)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8万元,项目支出48.32万元,包括年初财政结转资金27.44万元资金发生的支出。主要是(1)2015年底应支未支;(2)2016年因参加全国及省市接劝返活动较2015年增加,会议费用增加;(3)根据《宜君县人民政府专项会议纪要(第56次)》将已征收的宜宾饮食服务有限公司统一调拨至县信访局作为信访接待中心用房,房屋建筑物构建费用37.47万元;(4)根据市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及有关文件精神,我单位抽调一名工作人员驻京参加接劝返工作,为期一年,产生费用8.85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12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12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115.12万元。包括:行政运行,其他信访事项支出

(1)行政运行66.8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2)项目支出48.32万元是反应单位其他信访事项支出。主要是参加全国及省市接劝返活动较支出,房屋建筑物构建支出;驻京参加接劝返工作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8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其中:人员经费47.47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津贴、医疗保障、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障性缴费;公用经费19.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等工作经费。

(四)2016年 “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82万元,其中,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3.82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9.33万元,降低71%,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38万元,降低0.09%,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6年本部门没有组团因公出国(境)团组。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宜君县扶贫局机关及局属单位没有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20批次1200人,经费总额3.82万元。主要是接待上级检查指导工作人员、乡镇及村组基层人员来我局对接业务的工作用餐。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培训费支出0万元,今年没有培训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会议费支出0万元,今年无会议支出。

(五)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七)2016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8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5年同口径减少0.5万元,降低0.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了行政运行成本。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宜君县信访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6年预算内资金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其中:办公设备更新及办公耗材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末本部门没有车辆,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网络编辑:财政局 信息审核:财政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