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文物旅游、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县文化艺术、文物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工作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承接省、市下放或取消的相关行政许可事项。
2、拟订全县文化艺术、文物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艺术、文物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协调指导文化艺术、文物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产业发展。
3、组织推进全县文化艺术、文物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指导基层文化设施和广播影视设施建设。
4、指导管理全县文化艺术事业和社会文化事业;负责全县旅游市场开发工作;指导全县民俗旅游、乡村旅游,推动旅游产业化发展;负责全县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指导全县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艺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县重大文化活动;制定全县性文化艺术比赛、评奖等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5、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优秀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的传承和普及工作。
6、拟订文化市场、旅游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监管,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负责对全县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承担规范全县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全县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
7、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管理全县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全县性重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
8、负责全县各级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民办机构的监管;领导宜君县广播电视台,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
9、管理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管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管理全县广播电视专用网、专用频段和频率;管理全县或跨县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保障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参与拟定全县信息网络的总体规划。
10、负责对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组织查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负责对全县从事出版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印刷业;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和文物安全保卫工作。
1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全县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行动,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大案要案;负责全县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
12、负责全县内部资料、报刊的印刷、发行审核、申报工作;依法对报社驻宜记者站进行监管,组织查处新闻违法活动。
13、指导管理全县文化艺术、文物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方面的对外宣传和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县文化艺术、文物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工作;负责全县文物旅游普查及学术科研工作。组织旅游、文物资源的普查;负责文物征集、文物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指导全县文物旅游学术和科研工作;指导全县文物、博物馆和旅游社团工作。
14、负责文化艺术、文物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认定及行业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15、依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全县文化艺术、文物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16、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宜君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本级)属于参公事业单位,编制13人,实有人数21人(其中正式13人;借调人员5人;临时工3人;科级建制;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含五个下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宜君县广播电视台、宜君县2131办公室、宜君县文化市场执法队、宜君县图书馆、宜君县宣传文化中心;在无其他科室设置。
(三)2016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抓学习 促提升 政治理论教育学习活动深入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文化惠民走基层、关注民生走基层、了解民情走基层、解决问题走基层“四个走基层”行动开展为契机,坚持基础在学、关键在做、重点在改、核心在干的要求,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精准扶贫、文化民生工程及各项惠民文化活动结合起来;局党工委和局属各支部根据要求制定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安排》,针对工作实际,重点抓好学习人员、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效果“四落实”。坚持固定学习日、周三夜校,创新党员学习教育形式,引领党员自觉开展“两学一做”,真正读懂、学会、悟透党章党规及系列讲话精神,局党工委全年讲专题党课8次。每名党员写心得体会5篇。
(二)抓帮扶 促民富 精准扶贫工作扎实有效
瞄准思想致贫、精神致贫症结,加大贫困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制定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方案,确保贫困村达到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验收标准,使全县贫困村实现文化脱贫。强化文化专业队伍建设,针对贫困村普遍存在缺少群众文化“带头人”的现状,选派“三区”文化人才10名到全县5个文化精准扶贫重点村开展文化培训,辐射带动全县贫困村实现文化脱贫。针对贫困村文化生活贫乏的问题,优先保障“送戏、送电影”到贫困村;充分发挥党员在精准扶贫、社会保障等重点工作中的示范带动和帮扶作用,要求科级领导和干部职工每人结对2户,助力精准脱贫。全年为九寺村共协调资金129万元。完成村级卫生室建设、巷道硬化1500米,实施移民搬迁工程10户;自筹资金2.5万元用于村级文化活动广场建设。争取国家扶贫资金为11户贫困户购买幼鸡720只、为5户贫困户购买羊羔23只;自筹16000元维护了村级活动室,添置了办公桌椅;投资3000余元购买核桃嫁接苗300棵;帮助2户贫困户借贷创业款5万元,使他们自主创业;争取再就业公益性岗位2个。
(三)、抓创建 促完善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益健全
1、文化设施逐步完善。一年来,我局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契机,强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抓好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对全县7类32大项94小项创建指标逐条梳理,认真研究创建工作短板,列出问题清单,建立详细的可行的创建工作台账,确保创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二是加快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进度。太安镇、彭镇、哭泉镇、棋盘镇、雷塬综合服务中心5个文化站完成改造提升工作,其中棋盘镇综合文体中心、哭泉镇文化站完成主体建设并完成功能部室的布置,彭镇、太安镇、雷塬综合服务中心文化站完成功能部室的改造提升工作。三是完成117个行政村、2个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情况摸底工作,制定了《宜君县基层综合文化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已下发各乡镇和有关部门,2016年已完成44个村级文化室标准化建设,力争在创建期内村级文化室全部达到创建要求。四是为18个行政村配发广场舞演出器材。五是图书馆更新馆藏图书6000余册,为全县6镇1乡1个办事处发放图书18000余册,保证了人均年新增图书0.04册以上的要求,解决了群众看书难的问题。
2、文化服务供给体系逐步形成。县、镇、村三级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基本确立,运作正常,县“两馆”和各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按要求免费开放,每个行政村每月安排播放1场以上电影,完成数字电影放映2136场次;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实现了100%覆盖;利用图书流动服务车开展图书漂流活动50余次,展览10余次。
3、工作制度建设扎实推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并印发了《铜川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宜君县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将创建任务分解到各相关单位确定专人负责,实行县委县政府领导,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联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
(四)抓项目 促发展 壮大文化产业
项目建设是挖掘和壮大文化产业的有效手段,我局始终把项目建设作为我县文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关键。(1)完成哭泉孟姜女文化园建设项目。为了进一步提升特色旅游影响力,深入挖掘旅游资源,扩大旅游市场,我局于2016年4月底开工建设哭泉孟姜女文化园。项目总投资800万元,文化园建设17米孟姜女雕像,婚语长廊,爱情心语广场,姜女神道等文化设施。其中防腐木铺装117.2平方米,硬质景观面积9814.8平方米,成品护栏612.5米,景区绿化面积5922平方米。(2)完成美丽乡村村牌建设项目。为大力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着力打造“艺术村”,为全县36个美丽乡村示范村设计和安装了村牌。使我县美丽乡村有了统一的标识,体现了浓郁的地域特色,提升了乡村文化品味。该项目完成投资120万元。(3)完成文化产业展供平台建设项目。该项目是我县为人民承诺的惠民实事之一,我局积极筹措,详细安排,由铜川唐宋陶艺有限公司投资300万元建设此项目,现已完成展室装修和陈列并对外免费开放。(4)投资50万元的棋盘马泉戏楼完成建设任务,投资1400余万元的宜君县电影院完成设计和立项。(5)现代公共图书馆项目。已完成现代公共图书馆的设计和选址工作,力争按期完成建设任务。(6)完成了第五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单位的申报工作。(7)申报规模以上文化产业企业1户(宜君县众智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已通过县、市两级审核,正由省级系统审核后报送至国家,另一户企业(宜君县欣盛民间艺术作品开发有限公司)资料也已整理完毕,正在上报入库。
(五)抓舆论 促导向 提升宣传服务水平
1、做好广播电视新闻舆论宣传。一是加强中心工作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喉舌作用。全年,县广播电视台累计播出《宜君新闻》156期。共播出新闻稿件3306条,其中,电台2470篇,电视台836篇。二是加强特色栏目建设,拓展新闻广度和深度。严格按照“三贴近”的要求,既注重日常宣传工作,又切实做好主题报道,充分利用县级媒体的平台,集中展现全县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成果。适时开设各类专栏,不断扩大宣传效果。今年,《魅力宜君》栏目共录制播出24期,完成资料专题片6个。三是加强对外宣传工作,提升我县对外影响力。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县广播电视台及时把反映县委、县政府谋求发展的重大举措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新闻稿件投送到中省市广播、电视台,全年,省市媒体共上稿件208条。其中,省级媒体上稿12条;市级媒体上稿196条。较好地展示了我县不断向前发展的良好形象,提升了宜君知名度和影响力。四是政务信息上报得到加强。我局将信息上报工作列入年度考核任务,要求各下属单位每月向局报送信息不少于2条,局办公室汇总后按时向县委办、政府办上报。全年,累计上报各类信息68条。
2、广电事业建设不断发展。一是继续做好广播电视“户户通”设备维护工作。为了保证广大农村用户手中的“户户通”长期通,优质通,接待人民群众来人来电咨询1326人次,维护维修广播电视户户通214套,送省维修中心维修96套;为加大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我局依据省市主管部门要求,于9月初,将“户户通”日常维护业务交于广电网络宜君县分公司,更有利于服务人民群众。二是实施免费无线数字电视信号全覆盖工程。积极争取省级部门的支持,无线数字电视信号所需设备已全部到位。下一步将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装和调试,以满足全县广大人民群众收听收看中央,省市和地方台节目的需要。三是加强对电视新闻从业人员的培训。全年派电视台采编人员、记者、播音员5人次参加培训,更新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促进了电视节目质量的提升。四是完成节目制作室内部装修。在财力极其紧张的情况下投入11.5万元对小演播室进行了升级改造,以达到电视节目制作所需的隔音吸音效果;投入2.3万元购买了航拍无人机,满足了节目制作的需要。
(六)抓管理 促规范 市场监管有力
1、做好2016年度证照年检工作。宜君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对全县的网吧、歌舞娱乐、音像制品、出版物、印刷企业等经营单位进行了年度审核。共审验音像制品零售1家、出版物零售5家、印刷企业3家。
2、狠抓节假期间的文化市场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在校园周边文化环境集中整治中,共检查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20家次;出版物、音像市场7家次,有效的遏止了校园周边的文化娱乐场所向学生乱伸“黑手”的现象,并积极做好中高考期间文化市场的检查工作。
3、积极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全面推进,取得实效,为全县6镇1乡1个办事处统一制作了门牌;累计共检查书店、打字复印部等经营单位20余家。全年检查各类文化经营场所294人(次);配合市执法队联合检查2次;营造了良好的文化市场环境。
4、进一步做好县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严格按照宜君县推进正版软件工作方案的要求,把县级机关正版软件采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强软件正版化与信息化工作的结合;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以制度促进各单位规范使用正版软件,促进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
(七)抓活动 促繁荣 群众文化工作丰富精彩
为营造健康、和谐、文明的社会氛围,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不断创新形式,拓宽领域,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使文化活动的内容紧贴时代脉搏、紧贴人民群众。
1、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一是充分利用重大节日,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以元旦、春节等传统节日活动为契机,开展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的系列文化活动,精心组织举办了2016年春节广场群众文艺展演和各乡镇文艺交流演出、元宵文艺晚会展演,以及新春免费送春联、猜谜语、书法、美术、摄影展览、公益电影放映等20多项活动。二是部门联合,多层次开展广场文化演出活动。县文化馆赴省参加了“‘金娃奖’青少年特长生艺术大赛”获得了金奖和银奖,赴市参加群众秦腔大赛、第三届文化艺术节展演和小品大赛,获得了一系列好成绩;“宜君原创”《三喜临门》秦腔古典剧赴市成功进行了演出;组织全县文艺骨干,完成第十五届文化旅游节演出任务,积极开展“惠民下乡”演出活动26场次,完成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演出60场。为了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宜君县图书馆在县城中心广场开展“学雷锋志愿者服务月”活动,同时,在第21个世界阅读日到来之际,主办了“书香宜君”图书展销活动;参加了由政协办牵头组织的2016年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邀请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王国杰作了“传统文化中的人生哲理—读书与人生”专题讲座。三是积极开展文艺免费开放培训。举办全县农民画、剪纸民间艺人业务培训班,全年共培训1200余人。利用业余时间在文化馆多功能厅,休闲广场为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广场舞培训,聘请非遗传承人举办两期60余人的面花培训,同时文化馆常年面向儿童开设有拉丁舞、民族舞和书法培训班。四是有效开展精品力作参展活动。全年参加剪纸、农民画作品展5次,选送98幅优秀作品参展,获金剪刀奖2人次,45幅荣获入选奖。组织摄影爱好者参加摄影大赛3次。举办了庆“五一”、“七一”、惠民走基层书画展、毛体书法展及纪念红军长征胜利主题书画展。
2、广场社区文化持续升温。随着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精神文化诉求也越来越大,我县广场社区文化持续不断升温,规模不断扩大。在县城休闲广场、龙山公园广场、景苑小区广场等社区活动场所,已固定活跃着健身舞、太极拳、健身操等10多支表演队伍,对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起到了积极作用。
(八)抓改革 促稳定 工作效率得到提升
1、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完成。一是积极参与文化体制改革。按照上级统一安排和部署,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推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丰富广大人民精神文化生活。二是确定“两馆”为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单位,成立了“两馆”理事大会,建立了理事会章程,标志着“两馆”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管理决策更加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三是积极落实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共梳理出行政权力事项151项,其中清理行政许可9项、行政处罚109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类15项。
2、勤政廉政,重在效能。切实加强执法监察和监督检查,规范党员干部日常行为,确保政令畅通。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机关效能和政风行风建设,树立文化系统良好的社会形象。严格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和公务接待制度,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提高工作效率,建设高效能办事机关;认真做好档案管理、综治、计生、信访、统计、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完成档案目标管理年度档案评定工作;顺利完成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完成《文化志》编纂样稿工作,并交由县史志办审核。
(四)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事业单位6个:宜君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本级)、宜君县广播电视台、宜君县2131办公室、宜君县文化市场执法队、宜君县图书馆、宜君县宣传文化中心;
二、部门2016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327.6万元,较上年减少190.08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是2015年有结转和结余资金;
(2)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01.7万元,较上年减少115.9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我局负责承建宜君县哭泉梯田广场建设项目;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132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119.2万元,占总收入的84.3%,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1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8万元,是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占总收入0.6%;其他收入200.4万元,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15%,主要是宜君县政府拨付的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和孟姜女文化园项目工程建设资金;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140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9.15万元,是为保障宜君县文广新系统日常工作正常开展,支付干部职工人员工资、办公费等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59.2%;项目支出572.57万元,是为完成宜君县政府交办的孟姜女文化园工程建设项目,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演出服务等专项业务支出,占总支出的40.8%。
(二)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2016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119.2万元,较上年增加249.69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负责承建全县孟姜女文化园项目建设工程;
2、2016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93.4万元,较上年增加310.7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负责承建全县孟姜女文化园项目建设工程;
(三)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7.5万元,项目支出535.9万元,包括既包括使用当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310.78万元,主要是我局负责承建全县孟姜女文化园项目建设工程;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3.4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93.4万元;主要是文化支出785.72万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260.86万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6.8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7.5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其中:人员经费448.51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津贴;公用经费2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印刷费等。
(四)2016年 “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9.7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4万元,公务接待费7.69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10.92万元,降低112%,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2.29万元,增长30%,主要一是文化演出活动接待;二是2016年我局负责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为了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创建成功,我局多次召开各级创建工作促进会、观摩点评会等;上级部门也因此项工作多次来我部门检查指导;三是我局负责承建孟姜女文化园重点项目建设,全市、县重要检查工作都放都此点,检查接待比较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4.35万元,增长213%,主要是全县统一车改以后,我局原有2辆车,已调拔给其他单位,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减少8.8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因公出国事务;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宜君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6年无公务车辆购置,宜君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2辆。
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16批次、2550人,经费总额7.69万元。主要包括文化活动接待;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培训费支出5.75万元,比上年增长5.75万元,增长100%,主要是为了保障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顺利开展而召开的培训。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会议费支出0.77万元,主要是为了保障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顺利开展而召开的会议,比上年增长0.77万元,增长100%,主要是贯彻落实各项财政改革措施,使得召开财政业务会议次数增多。
(五)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七)2016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9.15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户,合计334.57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59.6%。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5年同口径增加58.88万元,增长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宜君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6年预算内资金政府采购支出90632万元,其中:办公设备支出3.42万元、孟姜女文化园工程1.6432万元、其他服务类项目4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末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实际共有车辆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4、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1)孟姜女文化园项目概况
孟姜女文化园位于哭泉梯田示范片区内,是集观赏梯田、体验爱情文化、展示农耕文化、举办文化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性广场。孟姜女文化园计划总投资600万元,建筑面积15737平方米,由爱情广场和景观绿化两部分组成。爱情广场面积为9815平方米,建有17米孟姜女雕像,婚语长廊,爱情心语广场,姜女神道,玻璃观景台等文化设施,是观赏旱作梯田、体验爱情文化、休闲娱乐的功能区。景观绿化面积5922平方米,主要分布于广场周围,是展现我县生态养生文化的缩影。
该项目不仅弘扬了孟姜女忠贞不渝的爱情,同时,也是加强我县文化旅游基础设施的重点工程,它的建成将进一步丰富我县旅游文化资源,扩大旅游产品供给,带动全县经济发展,提升我县知名度,必将成为我县的特色旅游品牌。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拟建设菠萝格防腐木铺装117.2平方米,硬质景观面积9814.8平方米,成品护栏612.5米,景区绿化面积5922平方米。
(2)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为600万元,以县财政拨款收入为主。
(3)项目效益
项目建成后,能够全面提升我县文化旅游环境,即可提高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水平和城市品位,成为周边群众休闲、娱乐的主要场所,同时还可吸引周边及外地的大批游客,成为宣传我县旅游形象、提高知名度的重要载体,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显著。
(4)建设年限:2016年4月至2016年7月,共3个月
(5)项目实际完成情况:项目总投资5683459.74元,此项目财政共拨款398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248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150万元);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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