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文物、旅游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并组织执行我县文物、旅游工作的法规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文物旅游事业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订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协调全县文物旅游规划、计划的实施。规划文物旅游设施建设布局,制定现有文物旅游设施、装备新改进和利用的措施;指导文管所及博物馆的工作。管理文物旅游工作,搞好文物建档、文物保护抢救、文物安全保卫工作;抓好旅游开发及旅行社业务的指导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宜君县文物旅游局是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办公地址宜君县宜阳中街政府办公楼,负责全县文物旅游工作,搞好文物建档、文物保护抢救、文物安全保卫工作;抓好旅游开发及旅行社业务的指导工作。 下属单位3个,文物管理所、泰源旅行社、云梦山景区管理处。全系统共有人数14人。
(三)2016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文物保护,常抓不懈
1、强化安全管理,确保文物安全
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水平。
3、基础工作有条不紊,项目建设成效显著。
二、旅游发展,全面推进
1、进一步强化宣传营销、提升宜君旅游知名度。
全年我县共接待游客115.38万人次,同期增长47.36%,实现旅游综合收入6.3亿余元,同期增长53.66%。
2、夯实旅游发展基础,完善服务接待功能。
2016年,市政府下达我县旅游重点项目10个,总投资15000万元,全年完成投资19859.1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32.39%,
(四)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包含事业单位4个:文物旅游局,文物管理所、泰源旅行社、云梦山景区管理处。
二、部门2016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323.3万元万元,较上年增加1110万元,主要原因是文物保护及旅游宣传资金增加。
(2)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29.5万元,较上年增加1220万元,主要原因同上。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132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7.88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占总收入的90%,
(2)其他收入135.42万元,为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文物管理所文物经费等,占总收入的10%,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14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2.87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45%;项目支出726.63万元,是为完成游客服务中心装修装饰工程及博物馆安技防工程等业务支出,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二)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2016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187.88万元,较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战国魏长城保护及游客服务中心购置及装修。
2、2016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83.68万元,较上年增加,主要原因同上。
(三)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2.47万元,项目支出491.21万元,包括游客服务中心购置及装修。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主要是战国魏长城保护及游客服务中心购置及装修。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3.68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3.68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文物保护及旅游宣传事务支出1183.68万元。包括: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66.1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行。
(2)事业运行支出263.3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服务支出等。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2.47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其中:人员经费115.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及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576.72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16年 “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1万元,公务接待费0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增加)0.4万元,降低6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0.4万元,降低60%,主要是公务车辆减少。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6年本部门无组团因公出国(境)。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文物旅游局局2016年无公务车辆购置,文物旅游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1辆。
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经费总额0元。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培训费支出0元。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会议费支出0元。
(五)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七)2016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6.73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户,合计576.73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80%。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5年同口径增加400万元,增长3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游客服务中心购置装修装饰、旅游宣传及文物保护。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文物旅游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6年预算内资金政府采购支出2.61万元,其中:办公设备更新及办公耗材2.61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末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实际共有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
4、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2016年本部门无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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