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宜君县民政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0-31 17:32 作者:财政局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一、铜川市宜君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

3、拟订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灾情管理、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和农村民房因灾倒损恢复重建工作,开展减灾合作与交流。承担县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4、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规划、标准,负责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5、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乡社区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

6、负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负责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特殊困难群体社会福利和权益保障工作。

7、指导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8、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推进婚俗、殡葬改革。负责儿童收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9、负责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调整工作,承担县际和县内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10、负责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和烈士纪念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1、负责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残疾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离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12、负责民政事业经费的分配、监督和管理,负责对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民政服务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宜君县民政局正科级建制,行政(全额/差额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差额补助)预算,固定资产261.77万元,行政编制9名,领导职数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宜君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1名)、双拥办专职副主任1名。内设6个股室(救灾福利股、优抚安置股、基层政权股、财务股、办公室、婚姻登记所),下设6个二级单位(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编制5名;救助站编制3名;社区指导委员会编制3名;殡葬管理所编制4名;中心敬老院编制5名;老龄委员会办公室编制3名;宜君县敬老服务管理中心编制6名)。现有人员35人,局机关10人,下属25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6人;救助站3人;社区指导委员会3人;殡葬管理所4人;中心敬老院6人;老龄委员会办公室3人)。

(三)2016年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

2、救灾救济能力得到提升。

3、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

4、基层民主建设得到加强。

5、创新社会组织管理。

6、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工作扎实开展。

7、专项社会事务工作有序开展。

8、依法加强民族宗教工作。

9、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适应工作发展新常态。

10、强化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提升民政工作能力水平。

(四)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宜君县民政局 2016年度决算范围的单位包括:

1、行政单位1个:宜君县民政局

2、事业单位2个:宜君县中心敬老院、宜君县殡葬管理所;

3、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1个:宜君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2016年度部门结算公开附表(见附件)

1、决算收支总表(表1)

2、决算收入总表(表2)

3、支出总表(表3)

4、财政拨款支出总表(表4)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表5)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表6)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表7)

8、政府性基金收支表(表8)

三、铜川市宜君县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1817.47万元,较上年增加102.15万元,主要原因为彩票公益金预算增加。

本年支出总计1922.08万元,比上年增加639.57万元,主要原因为彩票公益金预算增加引起项目支出增加。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1713.01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104.46万元,为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老年福利及殡葬建设收入等。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度支出总计1922.08万元,比上年增加639.57万元,主要原因为彩票公益金预算增加引起项目支出增加。

(1)基本支出846.5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7.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7.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5.3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88万元。

(2)项目支出1075.5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支出,包括基本建设资金支出,省委信息化建设重点项目补,全省农村干部培训费、出国经费、保密专项、机要专项等业务支出。

(二)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2016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713.01万元,较上年增加473.33万元,主要原因是个人支出与项目增加增加。

2、2016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637.67万元,较上年增加466.71万元,主要原因同上。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8.13万元,较上年减少252.83万元,主要原因为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资金减少。

其中:基本支出743.49万元,项目支出174.64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县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8.13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8.13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3.49万元,人员经费支出545.2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98.24万元。

(四)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3.9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26万元,公务接待费12.68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5.40万元,降低18.4%。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6年度本单位组织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26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包括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比上年减少0.18万元,降低1.57%,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降低运行维护费用。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4辆。

3、公务接待费12.68万元,主要是接待省、市检查等。2016年度公务接待累计285批次,1585人。比上年减少5.22万元,降低29.16%,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接待人次比上年减少。

4、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无培训费支出。

5、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无会议费支出。

(五)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719.56万元,支出 719.56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管理中心建设支出638万元;老年福利事业支出66.56万元;殡葬事业支出15万元。

(六)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 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七)2016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1.34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 1户,合计306.6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 58.8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户,合计 65.87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 12.63%;事业单位2户,合计148.87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28.56%。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5年同口径增加14.14 万元,增长 2.79%,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经费支出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宜君县民政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6年预算内资金政府采购支出18.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更新及办公耗材 18.5万元、其他服务类项目 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末本部门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4辆,无单价 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4、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2016年本部门无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局属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公用经费等。

网络编辑:财政局 信息审核: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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