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宜君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 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10-31 17:36 作者:财政局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一、铜川市宜君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参与起草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用品监督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受县政府委托,代县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承担监管责任。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乡镇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2、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落实国家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落实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3、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用品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贯彻执行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及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注册管理。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检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推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4、落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用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对上述品种进行专项整治。

5、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拟定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6、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负责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7、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诚信体制建设。

8、指导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9、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促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二)部门基本情况

药监局科级建制,行政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预算,固定资产1557837元,领导职数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5个股室( 办公室、财务股、药品股、食品股、法规股),下设1个二级单位食品药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现有人员8人,局机关5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3人。

(三)2016年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信访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信访工作赴省进京和集体赴市零上访;加强安全监管,落实安全责任,有效确保社会形势持续稳定;完成脱贫攻坚年度包扶工作任务。

2、完成七五普法年度工作任务;深入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活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依法查处食品、药械违法案件,案件查办率100%,结案率达到90%,涉嫌犯罪案件向司法机关移送率达到100%。完成创新型试点县年度建设任务。

3、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进一步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监管,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乡镇以上医疗机构的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4、完成美丽乡村哭泉片区年度建设任务。

5、做好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全覆盖。

6、完善化妆品流通企业档案,建立相关制度。

7、食品基本品种抽检合格率95%,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8、推行食品生产经营“一票通”制度。

9、完成国家级卫生县城复验任务。

(四)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行政单位1个,宜君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2016年度部门结算公开附表(见附件)

1、决算收支总表(表1)

2、决算收入总表(表2)

3、支出总表(表3)

4、财政拨款支出总表(表4)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表(表5)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表6)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表7)

8、政府性基金收支表(表8)

三、铜川市宜君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26.92万元,较上年增加133.4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食品监督性抽检50万元,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拨我县创建放心县资金100万元.

(2)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9.01万元,较上年减少83.39万元,主要原因由于机构改革9个乡镇派出机构人员都划转的各乡镇,基本支出和专项整治检查减少。当年项目支出未完成资金结余未付。

1、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收入总计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426.92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0万元,为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2、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149.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71万元,是为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0.6 %;项目支出59.3万元,是为完成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食品、药品抽检和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支出,占总支出的0.39%。

(二)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2016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26.92万元,较上年增加133.4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食品监督性抽检,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县。

2、2016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49万元,较上年减少144.5万元,主要原因由于机构改革9个乡镇派出机构人员都划转的各乡镇,基本支出和专项整治检查减少。当年项目支出未完成资金结余未付。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71万元,用于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其中:人员经费34.35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津贴、社会保障缴费、降温费、取暖费;公用经费55.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车辆运行费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01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9.01万元.基本支出89.71,人员经费56.34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149.01, 其中行政运行89.71(主要是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抽检支出)、食品安全事务56.34(主要是人员工资、日常办公业务经费、食品药品保健品抽检、执法装备购置、宣传、培训等)。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2.96万元(培训、会议费、杂费等)。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71万元,用于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其中:人员经费34.55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津贴、社会保障缴费、降温费、取暖费;公用经费55.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车辆运行费等。

(四)2016年 “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5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0.7万元,降低10%。主要是行政单位及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取消部分一般公务用车后费用下降。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2 辆。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包括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比上年减少0.7万元,降低10%,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铜川市宜君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无公务车辆购置,铜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无培训费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无会议费支出。

(五)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六)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七)2016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62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67.62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5年同口径减少74万元,降低47%,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加强接待费的管理,严格控制接待范围;二是严格执行接待审批制度,有效控制接待标准。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6年预算内资金政府采购支出49万元,其中办公设备更新及办公耗材49万元。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末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实际共有车辆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4、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无此项目支出。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网络编辑:财政局 信息审核: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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