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宜君县五里镇西村综合服务中心的基本职能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保护和财政、民政、司法行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搞好征兵、预备役工作和拥军优属等工作;负责本辖区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城乡一体化建设的组织实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人才资源开发、城乡居民和农民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认真执行村镇建设和管理规划,负责辖区内的环境卫生、环保环卫等工作,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做好防火、防灾、防汛、防震、救灾、社会救济等工作以及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的日常管理工作;保护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要职责
(1)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2) 领导政府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3) 讨论决定本中心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4) 加强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5)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中心及村党员干部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6) 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农村基层工作的青年和妇女中发展党员。
(7) 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维护稳定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西村综合服务中心位于宜君县东部塬区,距县城35公里,北与黄陵县接壤,东隔洛河与洛川相望,西延铁路穿境而过,地貌由两塬一川组成,文化底蕴深厚,是“诗书两部关民谟,弹吴一疏耀史册”的清顺治年间湖广巡抚杨素蕴故居,1936年成立的中共红宜县委遗址,辛亥革命发起人之一杨铭源的家乡,革命烈士杨植故居遗址。中心辖10个行政村,48个村民小组,2029户,7707人,总面积79.09平方公里。五里镇西村综合服务中心副科级建制,编制15人,西村财政所编制3人。
(三)2016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发展为要、民生为本,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为方向,以做强产业为支撑,以项目建设为载体,动员全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认识新常态、把握新机遇,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凝聚力量、攻坚克难,不断推动西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狠抓产业提质增效,持续增加农民收入
2、努力改善人居环境,推动“美丽乡村”建设。
3、深入推进卫生创建工程,抓好路域环境综合整治。
4、活跃农村文化活动,激发群众的活力和向心力。
5、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做好服务“三农”工作。
6、全力抓好安全生产,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7、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宜君县五里镇西村综合服务中心 2016年度决算范围的单位包括:
行政单位2个
五里镇西村综合服务中心、西村财政所。
二、部门2016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30.04万元,较上年减少203.17万元,主要原因是撤乡并镇。
(2)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50.04万元,较上年增加309.06万元,主要原因是革命老区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增加。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6年收入总计530.04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29.79 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0.25万元,为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从省、市、县上级部门争取的资金等。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
(4)上年结转和结余659.43 万元,主要是 基本支出结转。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支出总计850.04 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1.20万元,项目支出 358.84万元。
(1)基本支出 491.2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476.05 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5.15万元。
(2)项目支出 358.84 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5.16万元,文化体育及传媒支出7.60万元,农林水支出311.08万元,其他支出15.00万元
(3)年末结转339.43万元,主要是美丽乡村建设,社区建设等跨年度项目资金结转。
(二)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2016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29.79万元,较上年增加80.77万元,主要原因是革命老区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增加。
2、2016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29.79万元,较上年增加91.93万元,原因同上。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91.20万元,项目支出358.84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县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4.79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6.1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57.34万元 、农林水支311.08 万元 、商品和福利13.61万元 。
(三)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6.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1.02万元,项目支出358.84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77.93万元,主要是主要原因是革命老区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4.79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6.1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60万元、农林水支出311.08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政府办公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96.1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57.35万元、公用经费13.6万元、项目支出25.16万元。
(1)行政运行159.65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2)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5.16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3)财政事务支出11.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7.35万元、公用经费3.95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6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311.08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0.95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其中:人员经费157.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0.5万元、津贴补贴65.18万元、奖金0.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6;公用经费13.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62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39万元、邮电费0.18万元、取暖费5.5万元、差旅费0.03万元、公务接待费0.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5万元、其他交通费3.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5万元。·
(四)2016年 “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38万元,较上年减少1.22元,降低76%,减少原因,公务接待减少,公务车运行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35万元,公务接待费0.03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35万元,比上年减少0.50万元,降低59%。车辆运行维护费包括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中心机关单位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 2辆。
公务接待费0.03万元,比上年减少0.72万元,降低96%,主要是日常公务接待等。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无培训费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无会议费支出。
(五)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5万元,支出15万元,用于白沟村社区服务体系。
(六)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收支
(七)2016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5年同口径减少93.51万元,降低87.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撤乡并镇,公车改革,严格执行八项规定,降低公务招待等。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宜君县五里镇西村综合服务中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6年预算内资金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末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实际共有车辆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4、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无此项目支出。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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