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铜川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3名委员,2018年召开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意见》;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上限的意见》;3.审议通过《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楼盘准入办法(试行)》;4.审议通过《关于铜川市困难企业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管理办法》;5.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意见》;6.审议通过《关于支持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的请示》;7.审议通过《关于陕西省东铭车辆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封存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请示》。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铜川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机构属性)事业单位,设4个科,5 个管理部。从业人员70人,其中,在编21人,非在编49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8年,新开户单位119家, 实缴单位1894 家,净增单位119 家;新开户职工0.4987万人,实缴职工7.6779万人,清理僵尸户和退休等销户0.5499万人,净减职工0.0512 万人;缴存额9.64亿元,同比增长61.20%。2018年末,缴存总额53.22亿元,同比增长22.12%;缴存余额20.64亿元,同比增长10.14%。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8家,比上年增加(减少)0家。
(二)提取:2018年,提取额7.74亿元,同比增长55.11%;占当年缴存额的80.29%,比上年减少3.15个百分点。2018年末,提取总额32.58亿元,同比增长31.16%。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
2018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59万笔4.1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1.75%、71.19%。
2018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72亿元。
2018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9053万笔25.27亿元,贷款余额14.2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10%、19.71%、20.5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9.14%,比上年增加5.94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5家,比上年增加1家。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未开展此项业务。
(四)购买国债:未开展此项业务。
(五)融资:未开展此项业务。
(六)资金存储: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6.37亿元。其中,活期0.67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75亿元,1年以上定期3.95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9.14%,比上年增加5.94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8年,业务收入6456.54万元,同比增长6.61%。其中,存款利息1989.90万元,委托贷款利息 4466.64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8年,业务支出3061.71万元,同比增长1.98%。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955.28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73.16万元,其他0.27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8年,增值收益3394.83万元,同比增长11.16%。增值收益率1.70%,比上年增加0.05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8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534.83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76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0万元。
2018年,上交财政2017年管理费用2854.11万元。上缴财政2017年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0万元。
2018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487.84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905.5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8年,管理费用支出446.7万元,同比减少51.33%。其中,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支出 244.4万元,公用经费56.6万元。集成键盘、网络安全设备设等专项经费145.7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3.89万元,逾期率0.027‰。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2018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534.84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7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487.84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3.15%,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09%。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8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6.76%、0.66%和61.20%。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6.00%,国有企业占 27.3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8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80%。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8.24%,国有企业占 57.0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4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21%,其他占0.11%;月缴存基数6000元以下(含6000元)的中、低收入占82.02%,月缴存基数6000元以上的高收入占17.98%。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8.13%,国有企业占29.6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1.9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8.61%,其他占1.66%;月缴存基数6000元以下(含6000元)的中、低收入占89.91%,月缴存基数6000元以上的高收入占10.09%。
(二)提取业务:2018年,中心共为2.7117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7.74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4.16%,其中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1.9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25.97%,租赁住房占12.53%,其他占13.7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5.84%,其中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1.3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55%,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52%,其他占2.45%。
提取职工中,月缴存基数6000元以下(含6000元)的中、低收入占 57.50%,月缴存基数6000元以上的高收入占42.50%。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9.01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 41.84%,比上年增长 5.95 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 8815.47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 6.79%,90-144(含)平方米占81.07%,144平方米以上占 12.14%。购买新房占87.92%,购买二手房占 8.81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45%,其他占 0.82 %。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 32.70 %,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 67.3 %。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1.01%,30岁-40岁(含)占39.37%,40岁-50岁(含)占21.19%,50岁以上占8.43 %;首次申请贷款占70.0%,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30.0%;月缴存基数6000元以下(含6000元)的中、低收入占79.25%,月缴存基数6000元以上高收入占20.75%。
2.异地贷款:2018年,发放异地贷款257笔7622万元。2018年末,发放异地贷款398笔总额10774.7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0313.26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 102.70 %,比上年下降了6.5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2018年中心撤销银行账户7个,其中中国工商银行2个,中国农业银行3个,中国银行1个,中国建设银行1个,实现了一行一户。
(二)2018年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缴存基数的工资项目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文件为准。2018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2017年度铜川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808元的三倍即14424元,最低不得低于铜川市政府规定的本地区最低月工资标准,铜川市王益区1580元,铜川市印台区、耀州区、新区1480元,铜川市宜君县1380元,低于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限额的,以职工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职工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部分和单位补贴部分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018年度,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的规定,2016年2月21日以后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将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计息。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下(含五年)利率2.75%,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上利率3.25%;如果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调整利率后新增贷款执行新贷款利率,调整前的贷款次年执行新利率。
铜川市中心2018年修订了《铜川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原则上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内的剩余工作年限。职工确需延长贷款期限的,经市公积金中心审核批准,贷款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但不能超过规定最长贷款年限。购买二手房、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房屋使用年限。
修订了《铜川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转移实施细则》,并制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楼盘准入办法(试行)》、《铜川市住房公积金业务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和完善《铜川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与使用办法(试行)》。截止2018年底共为83名自由职业者建缴公积金。
(三)2018年中心继续执行便民服务“十二”条,中心各管理部开通WiFi、绿色服务窗口、集中上门服务、预约上门服务等。在各管理部安装公积金政策和公积金余额查询一体机。12329客服热线开通语音自助服务和人工服务,运行平稳。
(四)2018年9月综合服务平台通过住建部验收。
(五)2018年8月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实现了自主发放和自主回收,贷款回收实现了实时回收,缩短贷款发放、回收周期,提高了工作效率。
(六)为了方便缴存职工,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还贷等业务开通短信提醒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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