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申请条件及审核程序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0-07-31 10:27 作者: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一)改造对象

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四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由扶贫部门认定;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户由民政部门认定;贫困残疾人家庭由残联商扶贫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

(二)改造条件

四类重点对象;

住房经住建部门排查为C、D级危房;

(三)申请审批流程

1. 由农户自愿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户籍证明、改造意愿说明等)

2村委会收到农户申请后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7天)。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上报镇办;并对公示存在异议或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3镇办对村委会上报的申报材料,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及时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报区级审批。审查结果要在镇办政务公开栏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4区级对于镇办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补助条件的,予以批准,并根据出具房屋危险程度鉴定等级,核定改造方式,结果向社会公开。对于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原因。

网络编辑:杨莉 信息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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