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环境评价项目谈判公告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0-09-23 15:43 作者:住建局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环境评价项目,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本项目进行自行采购,经招标领导小组同意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环境评价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JZJCGZX2020-001

三、采购人名称:宜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宜君县宜阳中街96号

联系人:马宁

联系方式:13992987918

四、采购内容和要求:完成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环境评价报告表编制(具体要求见竞谈文件)

项目用途:加快完善建设项目前期相关手续办理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预算:90000.00元

五、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新注册公司只需提供近期任意两个月的财务报表)

(3)供应商需具有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参加政府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需具有国家生态环境部颁发的环境评价工程师资格;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即可);

(7)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七、谈判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9月23日至9月25日9:00—11:30,14:30--15:30时止(工作时间)

2.获取地点:宜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领取谈判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谢绝邮寄)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27日14:30前

2.谈判时间:2020年9月28日14:30整

3.谈判地点:宜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议室)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宜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23日

网络编辑:住建局 信息审核:杨炎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