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监理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宜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1-03-12 15:18 作者: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1、招标条件

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监理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本项目进行自行采购,经招标领导小组同意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监理。

2.2主要内容:对宜君县东方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全程监理。(具体内容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3预算投资:299500.00元

2.4服务期:300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3.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3供应商需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4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3.5供应商需提供近期(开标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叁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供应商应提供在招标文件发售期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

用记录;

3.7供应商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省级以上注册市政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供应商资格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请供应商于 2021年3月15日至 2021年3月17日每日上午08:30-下午17:30在宜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君县宜阳中街住建局大楼607室)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注: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需持单位介绍信及法人委托书、身份证原件)

6、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3月19日下午午14时30分。

地点:宜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采购人信息:宜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宜君县政务服务大楼六楼

联系人:范工   电话:13619195699

宜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2日

网络编辑:杨文婷 信息审核: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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