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党中央、国务院依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土地资源国情,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促进“十三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深入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土资源工作的新要求,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现势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和《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陕国土资发〔2015〕13号)总体要求。在实施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的原则,通过指标管理型规划向空间管制型、增量调节型规划向总量管控型、专业部门型规划向全局全域型三个规划理念的转变,合理调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总体稳定、质量有提高;适当调整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实施和“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落地;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科学保障生态用地需求,进一步突出对生态空间的保护和管理。有效落实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实现规划“调结构、优格局、促发展”的总体目标。
(一)开展本轮规划实施中期评估
以第二次土地调查变更到2014年的土地数据为基础,分析和梳理规划实施以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情况及其对土地利用和规划管理的影响状况、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规划目标实现情况、规划布局落实情况、重点项目实施情况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适时修改情况等。全面分析各项指标和任务落实情况,总结规划实施成效及存在问题,客观分析未来经济和社会发展、生态建设对土地利用的需求,提出规划调整完善的思路、任务和改进对策措施,为规划调整完善提供科学依据。
(二)合理调整完善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
按照铜川市下达的“一增两减”主要控制指标,根据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成果、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进程、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等情况,合理调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建设用地总规模等主要控制指标及其他指标。
(三)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
在落实全县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基础上,充分衔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等各类规划,科学布局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重点做好基本农田、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的布局优化。
(四)推进“三线”划定
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要与“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紧密衔接,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扎实做好“三线”划定工作,推进“多规合一”。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12.27,国务院令第256号发布);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10.28,主席令第74号);
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12.27,国务院令第257号);
5、《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2014.3.27,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
6、《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陕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7号)。
(二)政策文件
1、《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2017.5.8,国土资源部令第72号);
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
4、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国土资〔2016〕67号);
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
6、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
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
7、《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5〕13号);
8、《陕西省国土资源厅 陕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6〕44号);
9、《陕西省节约集约用地实施细则(试行)》(陕国土资发〔2014〕56号);
10、《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指标安排使用管理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16〕46号)》。
(三)规程规范
1、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土地管理行业标准TD/T 1024-2010);
2、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土地管理行业标准TD/T 1021-2009);
3、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土地管理行业标准TD/T 1021-2010);
4、《陕西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要点》(试行)。
(四)相关规划
1、《铜川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宜君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3、《宜君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4、《宜君县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
5、《宜君县“十三五”移民(脱贫)搬迁安置规划》;
6、 宜君县其他相关部门与行业发展规划。
(五)相关资料
1、宜君县2009年第二次土地调查资料;
2、宜君县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2009-2014年);
3、宜君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成果(2009-2014年);
4、宜君县2014年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成果;
5、宜君县2015年统计年鉴;
6、宜君县2017年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举证划定成果及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
(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
坚持《纲要》确定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深入实施《纲要》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局部调整完善《纲要》,合理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做好建设用地规模布局调整。
(二)应保尽保、量质并重
对二次调查查明增加的耕地,除国家规定部署和生态用地外,均予以保护;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省级“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均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
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用地的总要求,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四)统筹兼顾、重点突出
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五)加强协调、充分衔接
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生产力、交通布局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做好对下级规划的控制。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和城市总体规划修改修编,推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市开发边界划定,推进“多规合一”,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本次规划范围与宜君县最新行政区管辖范围一致,包括宜阳街道办事处、云梦乡、棋盘镇、太安镇、尧生镇、哭泉镇、五里镇、彭镇7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土地总面积151182.61公顷。
规划基期年:2005年;
规划调整基准年:2014年;
规划目标年:2020年;
规划期限:2006-2020年。
一、地理位置
宜君县位于关中平原和陕北黄土高原结合部,东隔洛河与洛川县相望,南接白水县和铜川市印台区,西、北与黄陵县毗邻,介于东经108°54′37″~109°28′46″,北纬35°07′34″~35°34′58″之间。东西长约52公里,南北宽约51.5公里,土地总面积1511.83平方公里,占铜川市土地总面积的38.87%。
二、自然概况
地势由东北向西南依次抬升,大致形成东部黄土残原、中部梁卯丘陵和西部中山丘陵三种地貌类型。全县水资源总量4.75亿m3,沟壑纵横,发源河流归属于洛河和石川河两个水系。宜君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冬季受来自西伯利亚或蒙古的极地大陆气团控制,气候干燥寒冷,雨雪稀少。夏季主要受太平洋的暖温气团和蒙古低压的影响,温暖湿润,多雷雨和冰雹,年平均气温9.3℃,年平均降水量674.7mm,年平均风速3.2m/s,无霜期为199天。
土壤以褐土为主。属于暖温带森林草原植被带,天然植被覆盖率高。已探明的矿藏有煤炭、铁矿、石油、天然气、油页岩、石灰石等六种。
三、社会经济概况
2014年全县总人口9.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6万人,农业人口6.7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27.95%和72.05%,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51‰,城镇化率为27.50%。
2014年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8.17亿元,占全市的9.08%,其中第一产业总值6.13亿元,第二产业总值15.85亿元,第三产业总值6.19亿元,三产比重为21.76:56.27:21.9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8.68亿元,占全市的8.75%;地方财政收入2.11亿元,占全市的9.5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07亿元,占全市的6.28%。
人均GDP为30405元,低于全市38550元的平均水平和全省46939元的平均水平。农民年人均纯收入8417元,低于全市9169元的平均水平和全省9892元的平均水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246元,低于全市27237元的平均水平和全省24366元的平均水平。
全县林果业、畜牧业等特色农业发展良好,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1.23亿元,粮食总产量7560吨,人均占有粮食81公斤,高于陕西省的平均水平。初步形成以煤炭、医药、酿酒以及核桃饮品等为主的工业体系。
一、土地利用现状
2014年末,农用地140352.96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92.84%;建设用地3918.8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59%;其他土地6910.85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57%。
(一)农用地
耕地面积37278.06公顷、园地面积2728.40公顷、林地面积91361.48公顷、牧草地面积6134.52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2850.50公顷,分别占农用地面积的26.56%、1.94%、65.10%、4.37%、2.03%。
(二)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3038.03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77.52%,其中城镇用地面积323.77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2582.80公顷、采矿用地面积120.30公顷、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面积11.16公顷,分别占城乡建设面积的10.66%、85.01%、3.96%、0.37%。
交通水利用地面积870.73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22.22%,其中铁路用地10.90公顷、公路用地719.96公顷、管道运输用地0.05公顷、水库水面130.77公顷、水工建筑用地9.05公顷,分别占交通水利用地的1.25%、82.68%、0.01%、15.02%、1.04%。
其他建设用地面积10.04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0.26%,其中风景名胜设施用地7.94公顷、特殊用地2.10公顷,分别占其他建设用地的79.08%、20.92%。
(三)其他土地
水域面积612.71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8.87%,其中河流水面554.11公顷、滩涂58.60公顷,分别占水域面积的90.44%、9.56%。
自然保留地面积6298.14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91.13%。
二、土地利用特点
(一)土地利用类型多样,地域性差异比较明显
宜君县内由西向东自然形成三个土地利用类型区,一是西南部山区,林、草、矿产资源丰富,以核桃规模种植为主,兼顾发展药材、食用菌、玉米等的农业发展格局。二是县中部地区,地广人稀,牧草地、梯旱地、沟旱地和水域分布较多,林果、牧业生产优势明显,以蔬菜、食用菌、药材种植以及牛、羊、禽类、水产养殖为主。三是县东北部川塬地区,交通便利,人口密度大,耕地、园地、居民点用地和交通用地相对集中,以苹果规模种植为主,兼顾发展小麦、油菜、蔬菜、花椒等产业。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比重略高,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足
2014年,宜君县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为3038.03公顷,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2582.8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的85.01%;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455.23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量的14.99%。与本轮规划末期相比,农村居民点仍处于偏高状态,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用地供给仍有不足。
(三)林地面积大,宜林荒山多,发展林业前景广阔
2014年全县林地面积为91361.48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65.10%,占土地总面积的60.43%。主要分布在彭镇、太安镇、尧生镇和云梦乡。林地面积大,林地发展前景广阔。
“十三五”期间,是宜君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的矛盾凸显期。通过此次规划调整完善,必须科学分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深刻把握城镇化、工业化、市场化、全球化、信息化发展的新要求,充分认识宜君县土地利用和管理面临的新形势。
一、中、省关于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新要求和新任务
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陕国土资发〔2015〕13号),本次调整完善应全面促进规划理念的“三个转变”,即:指标管理型规划向空间管制型规划转变、增量调节型向总量管控型规划转变、专业部门型向全局全域型规划转变。通过与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农业、林业、环保等部门规划的协调融合,划定“三线”(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形成全局性、综合性、科学性的空间规划,实现一张蓝图、一规多果、一规多用的“多规合一”成果。
二、“十三五”规划社会经济发展的新要求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认真贯彻党中央战略决策和部署,积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全面推进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
“十三五”期间,宜君县作为全市资源枯竭转型发展的核心区域,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方面,将会得到中、省、市更多的政策支持和更多的发展机遇。随着西铜城际铁路的规划建设,我县将逐步融入西安半小时经济圈。西安市在丝绸之路经济带的交通枢纽优势,为农副产品打开中亚、西亚市场提供便捷通道,推动外向型经济发展。
综合分析,“十三五”时期,宜君县仍处于一个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实现后发赶超的关键时期,是脱贫攻坚、同步合格进入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积极培育好、利用好、发展好宜君生态、文化、资源优势,最大限度挖掘发展潜力,培育发展动力,破解发展瓶颈,拓展发展空间,发挥乘法效应,举全县之力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
未来几年,社会经济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各行各业建设用地将出现大规模的增长,土地利用结构将出现大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定位、体系、内容、方法等方面出现了一些不适应,亟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为未来社会经济发展拓展土地利用空间。
三、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定位
生态文明建设关乎人民生命安全、关乎国家和民族的持久生存与发展。政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导者、生态文明理念的倡导者与国际环境合作的参与者,应积极协调组织社会、个人等多方面力量加入,为未来新文明形态的塑造做出更大贡献。
新时期要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宜君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必须通过积极探索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方式,加强对土地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这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对规划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必须真正在土地利用结构、布局控制和完善政策措施等层面将生态环境保护落到实处。因此,迫切需要通过规划修编,使环境保护的理念贯穿规划方案的始终,不仅在规划原则方面明确环境保护的要求,而且要基于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分析基础上,推行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制定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土地利用调控指标和空间管制措施。充分利用我县得天独厚的生态资源,立足生态人文优势,实施旅游兴县战略,提升“中国避暑城”品牌,打造以绿色生态为主体,多业联动、共兴共荣的旅游综合体。
一、规划主要指标执行情况
(一)耕地保有量
本轮规划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为23441.00公顷;规划实施到2014年,全县耕地面积为37278.06公顷,完成规划指标的159.03%。与目标相比,耕地面积多13837.06公顷。
(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本轮规划到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目标为23333.00公顷;规划实施到2014年,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4242.76公顷,完成规划指标的103.72%。与目标相比,基本农田保护多补划了909.76公顷。
(三)建设用地总规模
本轮规划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733.00公顷以内;规划实施到2014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为3918.80公顷。与目标相比,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突破指标185.80公顷。其原因在于单独选址国家重点项目西延高速公路建设用地面积253.69公顷,用地面积较大,导致2014年建设用地总规模突破本轮规划设定的建设用地总规模。
(四)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本轮规划到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067.00公顷以内。规划实施到2014年,全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3038.03公顷,达到规划目标的99.06%。与目标相比,余有28.97公顷的用地空间。
(五)城镇工矿建设用地
本轮规划到2020年,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27.00公顷以内。规划实施到2014年,全县城镇工矿用地规模455.23公顷,达到规划目标的86.38%。与目标相比,余有71.77公顷的用地空间。
(六)土地整治任务量
本轮规划到2020年,土地整治任务量为4280.00公顷。规划实施到2014年,全县土地整治已补充耕地1560.57公顷,土地整治任务完成了36.46%。与目标相比,还需补充耕地2719.43公顷。
(七)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本轮规划到2020年,全县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98平方米以内。规划实施到2014年,全县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100平方米。与目标相比,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突破指标2平方米,未达到节约集约水平。
二、规划布局实施情况
(一)重点建设项目执行情况
规划实施期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277.71公顷,集中在彭镇、城关镇、太安镇、棋盘镇等,保障了中石化油气勘探项目、油页岩开发利用、风力发电、西延高速复线、包茂高速公路铜川至黄陵段宜君县工业园立交(彭村立交)工程建设项目、方舟制药多种植物标准化提取生物现代化生产基地、生物饲料加工等能源、工业等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
(二)规划修改及其他调整情况
1、规划修改情况
规划实施期间,宜君县部分新增建设用地布局已无法满足项目用地需求,对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进行规划修改。为保障本县域内项目顺利落地,对涉及到市级、县级及相关镇级规划进行了局部调整。规划实施9年间,涉及彭镇镇区规划修改1次,调整面积约2.93公顷,规划修改已备案,规划布局实施总体效果较好。
2、其他调整情况
(1)增减挂钩项目
宜君县实施了《铜川市宜君县彭镇等4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项目拆旧区规模340.9亩,建新区规模327.5亩。
(2)多划基本农田核销情况
至2014年末,宜君县项目均未占用多划基本农田。
(3)“批而未供”情况
截止到2014年,宜君县仅有“批而未供”建设用地,面积为29.17公顷。未供的主要原因:批而未征土地3.72公顷,正在实施供应土地25.45公顷。规划实施以来,总体符合本轮规划新增建设用地的布局安排。
(三)行政区划调整情况
行政区划调整前宜君县辖五里镇、西村乡、城关镇、云梦乡、哭泉乡、太安镇、彭镇、尧生镇、棋盘镇,共2个乡,7个镇。
规划实施期间,宜君县进行了一次行政区划调整。根据《关于宜君县人民政府镇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铜民发[2014]169号)宜君县撤销西村乡并入五里镇,镇名五里镇;撤销城关镇,设立宜阳街道办。
调整后宜君县共辖7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分别为:宜阳街道办事处、五里镇、太安镇、棋盘镇、彭镇、哭泉镇和云梦乡。
三、规划实施效益评价
(一)社会效益
全县始终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紧抓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丝绸之路发展的历史机遇,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迈上新台阶,县域综合实力和竞争能力全面提升,实现了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本轮规划实施9年期间,加强了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有效监管和保护,稳定了面积,提高了质量,维护了粮食安全;重点保障和满足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以及基础产业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减少了土地资源浪费,提高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高了用地效益;通过严格执行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人们对土地利用规划的认识逐步提高,规划管地、用地的意识逐渐得到了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益完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卓有成效,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先后获得“最美中国,人文生态”旅游目的地称号、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等殊荣,得天独厚的自然风光推动宜君县的旅游事业快速健康的发展,为县域经济做出重要的贡献。
(二)经济效益
本轮规划实施期间,保证了各行业建设对土地的需求,一批重大产业类项目顺利落地并相继建成投产,全县经济总量持续增长,土地产出效益得到了进一步提高。2014年GDP达28.17亿元,较2005年4.18亿元增长6.74倍,年均增长2.67%;规划实施以来,第三产业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逐渐增加,呈现强劲的上升势头,2005年全县第三产业产值达1.14亿元,占全县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上升至27.27%。规划实施以来,重点保障能源、交通等一大批国家、省、市、县级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提高了土地资源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重点支持城市建设发展用地,一个快速发展的宜君县初具规模,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三)生态效益
在充分调查现状的基础上,突出了土地生态建设,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做到合理布局,优化利用、保持生态良性循环。2014年森林覆盖率达到60.43%,林地和牧草地面积分别达到91361.48公顷和6134.52公顷,使水土流失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控制,改善了生态环境,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四、规划实施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新增建设用地和其他项目用地在空间布局上的差异
由于相关部门、行业规划编制的基期和规划期限不统一,本轮规划确定的城镇发展空间不可避免地与相关部门、行业用地需求出现偏差;特殊区域用地管制缺乏弹性;列入规划的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尤其是线性工程,因设计方案优化导致实际用地与规划安排用地产生偏移。同时,由于规划确定的城镇周边、交通沿线耕地多划定为基本农田,建设用地缓冲空间不足,导致规划难以协调各种建设布局调整变化,客观上减弱了规划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二)农村居民点占比较大,布局散乱
2014年宜君县农村居民点面积2582.80公顷,占建设用地总规模65.91%,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占建设用地的比重较大。且存在布局散乱和沿路建设等问题,缺乏统一规划安排,农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进展缓慢,农民群众居住环境亟待改善。
(三)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巨大
宜君县工业增长主要依赖资源开采和能源消耗,随着能源及其加工项目的投产,企业能耗量将大幅度增加,完成国家能耗指标的压力加大,生产建设面临的环境压力依然严峻。同时,开发建设中带来的地表塌陷、土地和植被损毁、水源破坏和水污染等环境问题日渐突出,致使生态修复、环境治理成本上升,对能源化工产业发展将形成一定抑制。
(四)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难度大
2014年全县其他土地面积6910.8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57%,除612.71公顷的河流滩涂外,剩余的自然保留地主要集中在五里镇、尧生镇和彭镇,其中荒草地数量较多,理论上来说有一定的补充耕地潜力,但实际基本处于坡度大、土层薄、无水源的陡坡区。生态环境极为脆弱,不适宜开垦为耕地,如果强行开发则必然导致生态环境恶化,得不偿失。
(五)规划实施的利益协调机制欠缺
目前规划实施管理重行政管制,轻利益协调,调节机制不健全,具体制度措施缺乏,导致规划实施难度大,成效不佳。尤其是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等问题上缺少相关经济补偿机制。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缺乏相关利益引导机制和制度。违法用地成本低,而有效、及时地查处违法用地的成本却较高,导致违法用地现象遏制难,必须引入有效的利益调控制度,加大违法用地的成本。
《宜君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十三五”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保持一个高于、实现两个全面、促进三个协调”。即增长速度始终高于全市、全省平均水平;全面消除贫困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协调、经济产业结构更加协调、生态环境和发展环境更加协调。到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在2010年基础上翻两番,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实现年均增长9%以上,详细发展目标如下:
一、宏观经济发展目标
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8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到5.92万元,年均增长11.3%。地方财政收入达到3.52亿元,年均增长9.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64亿元,年均增长17%。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2.2亿元,年均增长12%。
二、社会发展目标
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同步建设,财政支出中教育、科技、卫生、文化支出比重达到35%。居民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优质教育得到深入推进,居民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5年以上;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比重达到5%。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3100元,年均增长9%;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5370元,年均增长10%。社会保障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达到100%。居民身体素质进一步提升,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6岁。新增就业人数达2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三、人口和城镇化发展目标
“县城-镇(乡)-社区”三级城镇体系和功能日趋完善,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显著,城镇化率达到56%。城乡发展一体化、产业一体化、就业一体化、社会保障一体化、环境保护一体化、文化观念一体化、生活方式一体化水平显著提高,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实现城乡融合发展。
到2020年,全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面发展,产业竞争力显著增强,基本建成现代产业体系,教育、医疗、文化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生态宜君、健康宜君、文明宜君、幸福宜君建设形成规模,经济持续发展、景色优美怡人、生活舒适方便、文化气息浓厚、社会和谐稳定、城乡初步富裕的局面基本形成。
一、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在保障和促进宜君县科学发展的战略指导下,优化全县耕地布局,重点保护好优质耕地,合理核减耕地面积,确保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上级下达指标,全面提高耕地质量。
科学调整划定、合理核减基本农田,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任务,形成以集中连片耕地和高产稳产优质良田为主体的基本农田格局,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小于上级下达指标。根据划定成果,全域永久基本农田为21343.73公顷,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为12.85等,调整前后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未发生变化。
二、生态保护目标
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环境极敏感、具有特殊保护的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中,加强基本生态屏障用地保护,加快生态廊道建设,加强中心城镇生态绿化。结合环保部门关于宜君县环境保护规划的相关内容,将生态保护重点区域落实到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禁止建设区内,严格保护管控区内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和破坏。
三、节约集约用地目标
通过规划引导、布局优化、标准控制、市场配置、盘活利用等手段,立足宜君县实际,合理管控中心城镇,优先保障产业集聚区用地,规范整合农村居民点用地。全面推动宜君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减量用地,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加强扩展边界用途管理制措施,优化建设用地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利用强度。规划到2020年,宜君县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98平方米以内。
一、总量指标
(一)耕地保有量
规划至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为35147.00公顷。
(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规划至2020年,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1333.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60.70%。
(三)建设用地总规模
规划至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4120.00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156.0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721.00公顷以内;交通水利与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64.00公顷以内。
二、增量指标
(一)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至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20.00公顷以内,其中2006-2014年已使用277.71公顷,2015-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42.29公顷以内(其中市级下达指标201.20公顷,减量指标为41.09公顷)。
(二)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
规划至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516.00公顷以内,其中2006-2014年已使用274.25公顷,2015-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控制在241.75公顷以内。
(三)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规划至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372.00公顷以内,其中2006-2014年已使用185.74公顷,2015-2020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186.26公顷以内。
(四)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量
规划至2020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量为372.00公顷,其中2006-2014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量为185.74公顷,2015-2020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义务量为186.26公顷。
(五)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
规划至2020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为2611.00公顷,其中,2006-2014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为1561.00公顷;2015-2020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量为1050.00公顷。
三、效率指标
规划至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98平方米以内。
规划期间,在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的前提下,优化城镇工矿用地结构和布局,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宜君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情况见附表1。
2014年农用地面积为140352.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92.84%。到2020年面积调整为141248.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93.43%。调整后面积净增加895.54公顷,年均增加149.26公顷,比重提高0.59个百分点。
一、耕地
2014年耕地面积为37278.06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为26.56%。到2020年面积调整为35773.30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为25.33%。调整后面积净减少1504.76公顷,比重降低1.23个百分点。
二、园地
2014年园地面积为2728.40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为1.94%。到2020年面积调整为2716.77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1.92%。调整后面积净减少11.63公顷,比重降低0.02个百分点。
三、林地
2014年林地面积为91361.48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为65.10%。到2020年面积调整为93829.52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为66.43%。调整后面积净增加2468.04公顷,比重提高1.33个百分点。
四、牧草地
2014年牧草地面积为6134.52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为4.37%。到2020年面积调整为6378.97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为4.52%。调整后面积净增加244.45公顷,比重提高0.15个百分点。
五、其他农用地
2014年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850.50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为2.03%。到2020年面积调整为2549.94公顷,占农用地的比重为1.80%。调整后面积净减少300.56公顷,比重增加降低0.23个百分点。
2014年建设用地面积为3918.8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2.59%。到2020年面积调整为4116.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2.72%。调整后面积净增加197.92公顷,年均增加32.99公顷,比重提高0.13个百分点。
一、城乡建设用地
2014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3038.03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重为77.52%。到2020年面积调整为3152.10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重为76.57%。调整后面积净增加114.07公顷,比重降低0.95个百分点。
(一)城镇用地
2014年城镇用地面积为323.77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重为10.66%。到2020年面积调整为440.66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重为13.98%。调整后面积净增加116.89公顷,比重提高3.32个百分点。
(二)农村居民点用地
2014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2582.8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重为85.01%。到2020年面积调整为2575.79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重为81.72%。调整后面积净减少7.01公顷,比重降低3.29个百分点。
(三)采矿用地
2014年采矿用地面积为120.3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重为3.96%。到2020年面积调整为106.70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重为3.38%。调整后面积净减少13.60公顷,比重降低0.58个百分点。
(四)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2014年采矿用地面积为11.16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重为0.37%。到2020年面积调整为28.95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比重为0.92%。调整后面积净增加17.79公顷,比重提高0.55个百分点。
二、交通水利用地
2014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870.73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重为22.22%。到2020年面积调整为916.42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重为22.26%。调整后面积净增加45.69公顷,比重提高0.04个百分点。
(一)交通运输用地
2014年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730.91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的比重为83.94%。到2020年面积调整为765.79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的比重为83.56%。调整后面积净增加34.88公顷,比重降低0.38个百分点。
1、铁路用地
2014年铁路用地面积为10.90公顷,占交通运输用地的比重为1.49%。到2020年面积调整为11.30公顷,占交通运输用地的比重为1.47%,调整后面积净增加0.40公顷,比重降低0.02个百分点。
2、公路用地
2014年公路用地面积为719.96公顷,占交通运输用地的比重为98.50%。到2020年面积调整为754.44公顷,占交通运输用地的比重为98.52%。调整后面积净增加34.48公顷,比重提高0.02个百分点。
3、管道运输用地
2014年管道运输用地面积为0.05公顷,占交通运输用地的比重为0.01%。到2020年面积与比重均未发生变化。
(二)水利设施用地
2014年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139.82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的比重为16.06%。到2020年面积调整为150.63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的比重为16.44%。调整后面积净增加10.81公顷,比重提高0.38个百分点。
1、水库水面
2014年水库水面面积为130.77公顷,占水利设施用地的比重为93.53%。到2020年面积未发生变化,占水利设施用地的比重为86.82%。比重降低6.71个百分点。
2、水工建筑用地
2014年水工建筑用地面积为9.05公顷,占水利设施用地的比重为6.47%。到2020年面积调整为19.86公顷,占水利设施用地的比重为13.18%。调整后面积净增加10.81公顷,比重提高6.71个百分点。
三、其他建设用地
2014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10.04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重为0.26%。到2020年面积调整为48.20公顷,占建设用地的比重为1.17%。调整后面积净增加38.16公顷,比重提高0.91个百分点。
(一)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2014年风景名胜设施用地面积为7.94公顷,占其他建设用地的比重为79.08%。到2020年面积调整为44.82公顷,占其他建设用地的比重为92.99%。调整后面积净增加36.88公顷,比重提高13.91个百分点。
(二)特殊用地
2014年特殊用地面积为2.10公顷,占其他建设用地的比重为20.92%。到2020年面积调整为3.38公顷,占其他建设用地的比重为7.01%。调整后面积净增加1.28公顷,比重降低13.91个百分点。
2014年其他土地面积为6910.8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4.57%。到2020年面积调整为5817.3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3.85%。调整后面积净减少1093.46公顷,年均减少182.24公顷,比重降低0.72个百分点。
一、水域
2014年水域面积为612.71公顷,占其他土地的比重为8.87%。到2020年面积调整为596.89公顷,占其他土地的比重为10.26%。调整后面积净减少15.82公顷,比重增加1.39个百分点。
(一)河流水面
2014年河流水面面积为554.11公顷,占水域面积的比重为90.44%。到2020年面积未发生变化,占水域面积的比重为92.83%,调整后比重增加2.39个百分点。
(二)滩涂
2014年滩涂面积为58.60公顷,占水域面积的比重为9.56%。到2020年面积调整为42.78公顷,占水域面积的比重为7.17%。调整后面积净减少15.82公顷,比重降低2.39个百分点。
二、自然保留地
2014年自然保留地面积为6298.14公顷,占其他土地的比重为91.13%。到2020年面积调整为5220.50公顷,占其他土地的比重为89.74%。调整后面积净减少1077.64公顷,比重降低1.39个百分点。
宜君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情况详见附表2。
一、优化耕地布局
在保障和促进宜君县科学发展的战略指导下,优化全县耕地布局,重点保护好优质耕地,对建设占用耕地及25度以上的坡耕地进行核减,严格保护各镇(办)粮食主产区及农田基础设施较好的耕地,全面提高耕地质量。规划期内各乡镇耕地分布有所调整,规划期间耕地布局将根据各乡镇的发展定位,进行科学调整,通过土地整治对耕地进行补充,确保到2020年,全县耕地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耕地保有量35147.00公顷,主要分布在五里镇、尧生镇和彭镇。全县耕地布局以残塬和川道为主,将全县各乡镇粮食主产区及农田基础设施较好的耕地列入。规划着重保护好优质耕地,全面提高耕地质量。
二、优化基本农田布局
科学调整划定、合理核减基本农田,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任务,形成以集中连片耕地和高产稳产优质良田为主体的基本农田格局。以2014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基础,依据二次调查和耕地质量等别评定结果,考虑建设占用、生态建设、低等级基本农田调出以及优质耕地调入等因素,在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保持现有基本农田布局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按照“统筹规划、协调推进,保护优先、优化布局,优进劣出、提升质量,特殊保护、管住管好”的原则,对基本农田布局进行适当调整,确保调整后基本农田布局得到优化、质量有提高。
(一)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
铜川市下达宜君县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为65.70公顷。调查核实举证后,新划入基本农田65.70公顷,划定后城镇周边基本农田面积为65.70公顷,均为耕地。宜君县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下发任务的保护率为37.47%。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为12.85等。
(二)全域永久基本农田
全域原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4242.76公顷,基本农田中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12.85等。本次划定调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782.55公顷,其中纳入国家安排生态退耕范围调出1311.02公顷,因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调出200.00公顷,因“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调出2155.14公顷,因不符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要求调出116.39公顷,调入基本农田保护面积883.52公顷。
划定后全域永久基本农田为21343.73公顷,其中耕地面积为20427.96公顷、园地面积为915.77公顷;耕地坡度≤25°的面积为20427.96公顷。基本农田中耕地平均质量等别12.85等,划定后全域永久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尧生镇、五里镇、彭镇。
三、划定基本农田整备区
考虑线性工程选址的不确定性,为维护规划有效实施的现势性和严肃性,在确保调整完善后基本农田数量质量的前提下,结合重大项目需占用基本农田以及近年来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等情况,划定一定规模的整备区,用于对法律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的补划,特划定一部分质量较高的耕地为基本农田整备区。此次宜君县划定基本农田整备区面积为198.20公顷,分布在哭泉镇、五里镇、尧生镇。
四、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以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边界作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红线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1343.73公顷,主要分布五里镇、彭镇、尧生镇和棋盘镇。规划期间,红线内基本农田严禁随意调整,除法律规定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无法避让的外,其他任何建设都不得占用。
一、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一)城镇用地
按照城乡一体的发展思路,明确城镇定位,完善城镇功能,加快中心社区建设,增强城镇聚集、辐射能力,形成梯次鲜明、功能协调、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城镇发展框架。
1、中心城镇
(1)中心城镇范围
宜阳街道办事处作为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位于宜君县中南部,东至五里镇,西至太安镇,南至哭泉镇,北至彭镇。宜阳街道办共辖11个村庄和2个城镇社区,总面积15315.42公顷。
(2)社会经济条件
2014年中心城镇实现生产总值15.61亿元,固定资产投资14.11亿元,地方财政收入1.04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9万元。2014年中心城镇常住人口为1.84万人,预测2020年人口达到2.33万人。
(3)用地规模
2014年宜君县中心城镇土地总面积为15315.42公顷,其中农用地14409.08公顷,其他土地281.32公顷,建设用地625.02公顷,其中城镇用地面积为181.39公顷,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为98.58平方米;安排新增建设用地59.05公顷用于城区建设,到2020年,中心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684.07公顷,其中城镇用地面积为229.15公顷,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为98.35平方米。
(4)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中心城镇土地总面积为15315.42公顷,允许建设区面积573.75公顷、有条件建设区面积402.47公顷、限制建设区面积14219.15公顷、禁止建设区面积120.05公顷,分别占中心城镇土地总面积的3.75%、2.63%、92.84%、0.78%。
(5)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2014年中心城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359.32公顷,调整后中心城镇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309.36公顷,其中调出面积157.71公顷,调入面积107.75公顷。
2、重点城镇
彭镇立足土地资源优势,挖掘农业生产潜力,发展苹果、核桃、肉牛等支柱产业;加快工业园区建设步伐,以方舟制药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加大旅游业开发力度,使彭祖故园成为陕西北线旅游的重要景点之一。
五里镇是省政府确定的小城镇建设示范镇,按照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优化生产、生活以及投资环境的要求,以发展农业为重点,同时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业结构,实施区域化种植,建立稳定 的烟、果、菜基地;发挥草场资源优势,建好肉牛基地。
太安镇是县上确定的工业经济重点发展区,经济发展应以煤炭、高岭土开发为龙头,以核桃开发为重点,大力发展主导产业。
3、一般乡(镇)
哭泉镇以核桃发展为重点,建设以玉米、洋芋为主的万亩秋粮基地,充分利用当地的农副产品资源,建设食用菌生产基地;以小流域治理为骨干项目,加快生态农业的建设步伐。
云梦乡大力发展林果业生产,综合开发治理“四荒地”;充分利用广阔的草场,大力发展以牛、羊、猪为主的畜牧业;同时,加大云梦山旅游景点的开发力度,使之成为全乡经济新的增长点。
尧生镇以苹果开发为重点,大力发展种植业;以治山治水为骨干项目,加快生态农业建设。以及发展煤炭生产为基础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以苹果的科学管理,核桃的规范建园为重点,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以荒山治理为重点,加快生态农业建设步伐。
棋盘镇应加快油页岩综合开发利用,提升农业管理水平,推进核桃产业发展,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优化生产、生活以及投资环境。
4、城镇空间布局情况
根据交通条件和城镇分布,我县城镇形成了“一主一辅”双轴城镇空间布局。“一主”指沿210国道、包茂高速形成的城镇发展主轴,包括彭镇、宜阳街道办事处、哭泉镇、太安镇。“一辅”指沿南北走向的县乡道形成的城镇发展辅轴,包括尧生镇、五里镇、棋盘镇、云梦乡的空间布局。切实增强县域创造力、辐射力、吸引力、影响力和凝聚力。在保护自然生态用地、避让优质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前提下,按照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率的原则,贯彻加快发展中小城市、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和集约节约用地的精神,统筹城乡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二)工矿用地布局
规划期内,工矿用地尽量向交通较为发达、人口聚居集中、基础设施较齐全、原料来源具有明确优势的区域适当集中发展。宜君县工矿用地布局分散、独立企业零星分布、对煤矿塌陷区按照塌陷的程度和土壤条件进行科学的整治,改变末端治理的传统思维模式,采用清洁生产从源头控制采矿对土地的破坏和污染。使得工矿用地得到合理的安排。调整后到2020年,宜君县工矿用地面积为135.65公顷,其中采矿用地106.70公顷,其他独立建设用地28.95公顷。
(三)规范整合农村居民点用地
全县农村居民点分散、面积大、集约化水平不高。根据全县实际,规划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小城镇建设及精准脱贫政策,坚持适度集中、布局合理、集约用地的原则,扎实推进雅村建设,加快推进“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文化”四大工程,积极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工程,加强农村供水、大型沼气、垃圾处理、污水治理、生态环境建设,不断改善农村交通、供电、饮水、卫生等条件,改变农村脏乱差状况。以美丽乡村示范村、农村人居环境达标村创建为载体,因地制宜,引导农民(贫困人口)居住相对集中到小城镇和中心村,逐步提高农民人居环境,集中力量对生存条件恶劣、地质灾害频发、生态环境脆弱的住户实施移民搬迁,积极开展旧村庄整理。调整后到2020年,宜君县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2575.79公顷。
二、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坚持优先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大力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安排铁路、公路、水利、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确保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的空间分布与人口经济的空间集聚相协调。
(一)交通运输用地布局
坚持优先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优化结构,完善网络,统筹部署全县交通建设用地。坚持优先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优化结构,完善网络,统筹安排交通建设用地。
规划期内建设新建铁路西安至延安线建设项目,推进宜君县县乡公路新建及升级改造,加快推进合凤高速建设,改建210国道县城段,提高国道等级二级以上。加强与关中-天水经济区、关中城镇群、西安市、铜川市、黄陵县、延安市等市县的交通联系。
(二)水利设施用地布局
坚持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举,防洪抗旱并重,以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为重点,重点建设城乡人饮工程和应急供水工程,小流域治理工程,进一步增加农业水利设施。
规划建设县城第二水源及供水工程,建成总库容300万立方米的水库。以供水和排水为主,加强城乡饮用水源(西河水库)保护工程建设,继续搞好西河、福地水库的清淤扩容治理和库区环境综合整治,推进西河、福地、王家坪水库三库联通互动,实施重点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三)电力能源基础设施用地布局
电力设施用地主要以进一步完善城乡电网结构为主,实施110KV宜君变电站、110KV马坊变电站、35KV棋盘变电站和35KV彭镇变电站扩容工程,新建110KV云梦变电站、35KV尧生变电站和35KV五里镇变电站。新建太阳能光伏发电,风力发电,农光互补发电及马泉火电厂等项目。
三、划定城镇开发边界
根据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以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形成的实体边界为支撑,与城市规划、产业规划等相关规划充分衔接,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建设用地适宜性、限制性评价结果,充分利用线型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边界综合确定了宜君县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城镇开发边界范围面积4746.55公顷,其中允许建设区3798.86公顷,有条件建设区947.69公顷,主要位于宜阳街道办、彭镇和太安镇。既保障了中心城镇的城镇建设,又满足了重点镇与一般镇的发展需求。
在本轮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的基础上,充分协调、衔接生态功能区划、林地保护区划等各类区划规划成果,进行生态用地布局调整,将重要的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等划入生态保护空间,确定生态保护红线边界,进行生态用地布局优化。
一、切实加强基本生态屏障用地保护
保护太安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自然生态禀赋较好的生态环境格局,核心区以山脉、水系为骨架,以山、林、河、田等为要素,综合自然、历史、人文等的空间分布。保护并合理利用洛河等湿地资源,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立体化、复合型的区域生态网络。
规划以“山为骨、水为魂、绿为脉、文为韵”为理念,构建渭北的森林城市,将宜君构筑成“天蓝、地绿、水清、宜居、宜业、宜商”的避暑山城。
构筑城市内点、线、面结合的绿地系统,形成宜君县“一心、两带、四园、五廊”的绿化格局。“一心”指县城东沟生态绿心;“两带”指东沟生态景观带和山区林地景观带;“四园”指东沟避暑园、龟山生态园、东山森林公园和南山森林公园;“五廊”指沿城市干道的5条绿色景观廊道。
二、加强水源地保护
对县内重要水源地进行保护,以西河水库、福地水库、马沟水库、党沟水库、西舍水库等,山岔人工稻田湿地为重点,按照对水文、生态保护的要求对河流、水库水面进行综合整治,搬迁附近居民,在水库周围建立防护林带,保护河流水源涵养林,确保城市供水。
三、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充分衔接生态功能区划、林地保护区等各类规划成果,将省级以上生态林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核心区、风景旅游用地核心区等纳入禁止建设区,将禁止建设区边界作为生态保护红线,红线内土地面积1242.69公顷,主要由太安省级自然保护区、福地湖湿地、西河水库、马沟水库、党沟水库这些区域共同组成生态保护红线,同时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禁止建设区。
根据宜君县土地利用现状、城镇体系空间布局、社会经济发展、产业发展方向及布局规划,按照土地利用结构相似性、用途一致性的原则,将全县土地利用划分为9个主体用途区,即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牧业用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见附表3)。
一、范围与面积
该区主要布局在彭镇、尧生镇、棋盘镇和五里镇。该区土地面积为22461.11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4.86%。
二、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
(二)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三)区内耕地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可调整为其他农用地,并仍依照本区管制规则进行保护和管理;
(四)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的土地,不得在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沙、采石、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一、范围与面积
该区主要布局五里镇、尧生镇、云梦乡、彭镇。该区土地面积为18311.7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2.11%。
二、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
(二)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不得占用耕地进行除农田防护林之外的各类造林、绿化带建设活动;
(三)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无论是其他区内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的耕地,还是本区调整补充的耕地,必须保证其数量和质量,同时履行严格的评审制度和规定的报批程序;
(四)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工矿区内配置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外)。
一、范围与面积
全县的林业用地分布较广,该区主要布局在太安林场、阳湾林场、哭泉林场、棋盘林场。该区应因地制宜,提高森林覆盖率,充分发挥森林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等方面的生态功能,积极发展畜牧杂果,缓坡地带栽植经济林及牧草,陡坡处封山育林,加强生态农业建设。该区土地面积为93479.1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61.83%。由于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的太安省级自然保护区占用大部分的林地,按照优先保护原则,致使林业用地区的面积减少。
二、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
(二)区内现有非农业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三)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
(四)未经批准,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
一、范围与面积
该区主要布局在尧生镇、五里镇、彭镇。包括现有的人工、天然草地,其中已划入其他用地区的除外;规划确定为畜牧业使用的宜牧后备土地资源。该区土地面积为6428.71公顷,占全县总土地面积的4.25%。
二、管制规则
(一)区内的土地主要供畜牧业生产使用;加强草场管理,积极创造条件,开发优质饲草资源;
(二)鼓励牧业用地区内影响畜牧业生产或现状用途不适宜的其他用地,调整到适宜的用地区;鼓励陡坡耕地还林还草工程,并做好新垦草地的培肥工作;
(三)保护优良草场。开垦牧草地的,必须避免造成水土流失、荒漠化、盐渍化等生态环境问题,并依照有关规定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范围与面积
该区主要布局在宜阳街道办事处、彭镇、太安镇、云梦乡、五里镇、棋盘镇、哭泉镇和尧生镇及规划期间需保留的农村居民点用地范围,是全区人口和建设用地最集中的区域。该区土地面积为3607.8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39%。
二、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农村居民点建设,与经批准的城市、建制镇、村庄和集镇规划相衔接;
(二)区内城镇村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三)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现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一、范围与面积
该区主要布局在太安镇烈店公路两侧。该区土地面积为141.0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09%。其中采矿用地106.70公顷、其他独立建设用地28.95公顷。
二、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用地;
(二)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
(三)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
(四)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
(五)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
一、范围与面积
该区主要布局在龙山公园、云梦山历史文化旅游区。该区土地面积为106.3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07%。
二、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
(二)区内土地使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
(三)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用途,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
(四)允许使用区内土地进行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
(五)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
宜君山区自然风景秀丽,奇山异石壮观,林木茂盛,鸟语花香,极具开发潜力。
一、范围与面积
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指为保护具有独特的自然与文化遗产而划定的区域。该区主要指太安省级自然保护区,土地面积为1106.9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73%。根据“三线”划定要求,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中的福地湖及太安省级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二、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要用于保护具有特殊价值的自然与文化遗产;
(二)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保护区规划;
(三)严格控制区内的建设活动,除与保护需要直接相关的建筑外,禁止其它各类建设,禁止开山炸石,取土制砖、修墓、乱砍滥伐、倾倒废物污水等破坏生态资源的行为;
(四)不得占用保护区核心区的土地进行新的生产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一、范围与面积
该区主要布局在西河水库、福地湖湿地、河流湿地和库塘湿地的核心区。该区土地面积为135.80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09%。根据“三线”划定要求,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应全部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二、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以生态保护为主导用途,在城市水源地保护区范围要设置卫生防护林带,区内不得建设污染工程项目,以保护水源;
(二)该区要实施封山育林、封山护林的封闭管理措施,努力恢复森林植被,区内影响生态安全的土地,应在规划期间调整林地或其他适宜用途;
(三)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相关规划;
(四)区内土地严禁进行与生态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
一、范围与面积
(一)中心城镇周边、工业园区、其余乡(镇)现状建设用地区及周边地区;
(二)县城周边,东至210国道,西边紧邻县城周边的一般农地区,北至教场村,南至县城的最南端;
(三)彭镇镇区、彭村、清河村、苏家山村及彭镇科技工业园。
允许建设区面积3798.86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2.51%。
二、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
(二)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三)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四)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一、范围与面积
(一)宜阳街道办事处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之间;
(二)重点镇(办)、一般镇镇区及中心村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之间;
(三)独立工矿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与扩展边界之间。
有条件建设区面积947.6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63%。
二、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规模已完成,经评估确认拆旧建设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三)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一、范围与面积
(一)区域内优先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范围;
(二)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以外、未划入基本农田保护范围的一般农地及规划期内集中连片发展的林业、牧业用地;
(三)规划期内不易开发利用的其他土地。
限制建设区面积145193.37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96.04%。
二、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发展农业生产,开展土地整治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
(二)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控制线性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一、范围与面积
(一)西河水库、福地水库、马沟水库和党沟水库等水源地保护区;
(二)山岔人工稻田湿地、河流湿地、库塘湿地及太安省级自然保护区等生态用地的周边。
禁止建设区面积1242.6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82%。形成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二、管制规则
(一)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
(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止建设用地边界不得调整。
一、严格保护耕地
(一)严格执行耕地占用补偿制度
建设项目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先补后占”的原则,在占用耕地前先补充与占用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建立土地整治专项基金,加强对开发整理补充耕地的管理,确保补充耕地质量与数量。
(二)适度开发土地后备资源
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依据土地适宜性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耕地后备资源的开发利用。
(三)加强农村居民点整理及废弃工矿复垦
结合新农村建设,推动农村居民点整理,拆并空心村和零星居民点;预防能源开采对耕地的污染,及时复垦废弃工矿。
(四)积极推进农用地整理
因地制宜地推进农用地整理和中低产田改造,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和土地利用率及产出率。
(五)注重耕地质量提高
加大对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加强水利基础和田间工程配套设施建设,提高耕地生产能力。
确保到2020年,全县耕地面积不低于上级下达耕地保有量35147.00公顷。
二、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力度
(一)基本农田保护纳入县、镇(街道办)、村三级政府任期目标责任制,严格实行年度考核;
(二)按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划定保护区,落实到镇(街道办)、村、地块,设立公告保护标志,签订管护责任书,切实加以保护;
(三)严格实行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偿制度。单独选址和线型工程用地占用基本农田的,要按照补划制度,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完善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占用耕地的管理体制,建立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占用耕地的审批制度、登记制度、定期检查制度;
(四)建立基本农田保护专职管护巡查制度,实行违规查处专项报表制。对违规占用和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要坚决查处、及时曝光,并追究法律责任;
(五)建立基本农田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严格落实21333.00公顷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通过规划引导、布局优化、标准控制、市场配置、盘活利用等手段,全面推动宜君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减量用地,促进低效废弃地再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利用强度。规划到2020年,宜君县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98平方米以内。
一、强化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理念
坚持节约优先,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按照有限开发、有序开发、有偿开发的原则,加强对土地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严守生态用地区,构筑西河、福地湖生态保护带,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加强水源地保护,加强生态廊道网络建设;稳定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优化城镇建设用地,合理布局城镇村建设用地,调整优化农村居民点,稳定发展采矿用地;保障基础设施用地。构建有序开发、有偿利用、供需平衡、结构优化、集约高效的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新格局。
二、严格建设项目用地标准
建设项目核准立项、用地预审和审批、供地出让、规划设计和施工等环节均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房地产开发用地宗地规模和容积率等控制标准和《陕西省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标准》。同时,应符合宜君县城乡建设规划、城市规划确定各项建设建筑密度、容积率和绿地率等用地控制指标。
三、推进城镇低效土地开发,提高基础设施节地水平
编制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规划,制定实施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开展实施。对因机构迁移、解散、撤并、区划调整等造成土地空闲的,市、县政府应依法及时收回,按规划重新安排使用。鼓励支持商业、产业和城市综合体建设,推行多层标准化厂房建设,工业园区新建多层标准化厂房面积不得低于园区新建建筑总面积的30%。提高城市地下空间利用水平,重点镇以上城镇规划区内新建住宅、商业和公共建筑类项目,均应配建地下机动车停车场,地下停车位不得低于总停车位的70%。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等工程项目用荒地和劣地,充分利用地形地貌进行合理布置,避免重复布线占地,提高桥隧比例、增加互通式立交层次,促进集约布局和节约用地。
四、规范开发区土地管理
新建工业项目亩均投资强度需严格依据国土资源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规定,对项目投资强度、用地规模、土地投入产出效率、亩均税收等进行定期评价,达不到约定条件企业退出土地的条件。镇区内现有园区仍有用地空间的,产业项目原则上不得在区外选址建设,空间不足的应引导项目在规划确定的工业集中区内选址,对不符合选址要求的,不予供地。园区定期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园区升级、扩区、区位调整和退出的重要依据。
五、强化供地环节的管控约束
规范和完善土地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明确约定建设项目投资强度、开竣工时间、规划建设条件、出让价格违约责任等事项。分期建设的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工业企业扩建项目用地,须结合投资和工程建设进度,实施统一规划、分期供地、限期开发、规划预留,当期用地未达到预定的投资强度等条件的,不得安排下期用地。建立项目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制度和土地动态巡查制度,对项目开工、竣工、土地闲置、合同约定和划拨决定书规定的土地开发利用强度等情况开展动态巡查。因项目不落实等原因造成征而未供的,应尽快调整安排新的项目,前三年(不含当年)供地率低于60%的地区,暂停审批土地征收和农用地转用。
一、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一)生态安全型农业土地利用模式
以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良性循环为基础,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土地利用效率;充分发挥生态服务功能,积极改善生态环境;在山地丘陵区,以保护生态环境、形成生态屏障为出发点,大力植树造林,大力发展经济林、优质高产果园和其它符合生态要求的绿色产业;南部平原区以构建绿色通道为目标,以农田林网建设为重点,大力推广节水型灌溉、节约型施肥、节约型施药相结合的资源节约型土地利用模式以及田、林、路、水、村相结合的农田综合整治模式,不断改善农田生态环境。
(二)城乡统筹型城镇村土地利用模式
因地制宜调整各类用地布局,顺应自然地形地貌的形态,按最大的适宜性安排各类用地,逐渐形成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的城乡土地空间格局。加快建设以大面积、集中连片的林地、园地、草地和基本农田等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屏障,在城乡用地布局中,将集中连片农地作为“绿心”“绿带”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景观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的宜居环境。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推进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农民集中搬迁,合理调整农村居民点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二、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
(一)严格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
在保护和改善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加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建设,保持天然林地、河流及其他湿地等生态用地的基本稳定,积极培育人工林地,避免工农业生产破坏土地生态环境,防止流域性土地生态退化。
(二)加快水土流失治理
大力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三北”防护林等林业重点工程,规划期内;支持封山育林、育草,鼓励荒坡地植树造林种草,提高区域水土涵养能力;加强流域综合整治,大力实施坡改梯和移土培肥工程;防止乱征乱占林地,严格控制林地流失,通过废弃地复垦和未利用地造林等措施增加林地资源,发挥林地生态保护功能,全面控制新的水土流失。
(三)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力度
规划期内,采取积极的有计划、有步骤的工程措施、生物措施、技术措施,做好全市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治工作。重点对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治理和隐患消除工作,特别是城镇村及居民集聚居地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治工作,把地质灾害危险降至最低。
(四)加快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针对农村面源污染分散、数多、面宽、量大、难管的特点,结合新农村建设的山、水、田、林路、村综合治理,大力开展测土配方施肥,集中归并建农房、办乡企,建设沼气池、集中收集和处理生活污水和垃圾等举措,将农村面源污染降至最低。
一、土地整治重点项目
(一)宜耕后备资源开发
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依据土地适宜性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耕地后备资源的开发利用。规划期间,动工面积1200.00公顷,预计可新增耕地1079.65公顷。
(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结合移民(脱贫)搬迁安置和新农村建设,推动农村居民点整理,复垦旧村庄、拆并空心村和零星居民点。规划期间安排村庄整理复垦,主要涉及云梦乡、尧生镇、棋盘镇等镇。共整理农村居民点25.84公顷,可新增耕地23.30公顷。
(三)废弃工矿复垦
对区域内露天采矿、烧制砖瓦、挖沙取土等地表挖掘损毁的土地,以及已经废弃、低效生产的各类工矿用地进行土地复垦,将其恢复为耕地。规划期间,复垦规模15.58公顷,可新增耕地14.03公顷。
(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
规划调整期间实施铜川市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五里河上游及周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通过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提高河道现状防洪能力,减轻河道淤积,通过土地流失治理,提高植被覆盖率,净化空气、涵养水源、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有效保证福地湖水源地安全,改善当地农村人居环境。
二、土地整治措施
(一)健全规划体系,强化土地整治的规划管理
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进行项目规划设计,形成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规划设计相衔接的规划体系,切实发挥规划对土地整治活动的宏观控制和引导作用。
土地整治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项目实施和检查验收,必须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为依据。要严格依据规划审批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审查农用地转用中的补充耕地方案。新的土地开发重大工程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
(二)稳定和拓宽投入渠道,探索完善土地整治运行机制
按照“谁占用、谁补充,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严格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的收缴使用管理,做到收缴到位,专款专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优先保障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的投入。
建立多种投资渠道。按照“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完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利益分配机制,吸引社会更多资金投入土地整治,推进土地整治的产业化。
(三)规范宜农后备土地资源开发
严格执行土地开发立项评价与论证制度,加强土地开发的经济、技术、生态可行性研究,宜农后备土地资源开发与耕地建设“占补”机制相结合,切实做好开发新增耕地的后续管理和规范建设,确保被开发的后备土地资源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
(四)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建立土地整治管理信息系统
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土地整治的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加快土地整治领域的基础研究,完善土地整治标准体系;建立土地整治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土地整治科学管理水平。
规划期间各乡镇土地利用方向是:按照全县城乡分布及乡镇职能类型,乡镇、街道办事处、空间结构体系,规划中重新功能定区,明确建设和协调重点,分为综合性中心城镇,商贸乡镇、交通乡镇、旅游乡镇、农牧业乡镇和工业乡镇六种基本类型。
规划将形成以210国道为中轴线,以宜阳街道办事处为核心,分别向东西沿伸呈半环状结构,将全县的主要城镇有机组串在一起,形成“中”字型空间布局骨架。
中轴线上包括彭镇、宜阳街道办事处和哭泉镇;东半环上包括五里镇、棋盘镇、尧生镇、云梦乡;西半环以太安镇为中心,辐射周围的南塔、马坊等煤矿区。
一、工业发展区
主要分散分布于县城城区及周边、彭镇镇区及周边、五里镇镇区及周边、独立工矿区等区域。其中,县城城区及周边是以县城城区为中心,西至城关村农耕地,北至西黄一级公路与210国道的交汇处,南至县城的南山峁最南端,东至黑家河村;彭镇镇区及周边包括彭镇镇区(含科技工业园区)、彭村、清河村、苏家山村;五里镇镇区及周边包括五里镇镇区、杨塬村、银贡村、贺塬村、刘家塬、崖窑村;独立工矿区包括太安镇煤炭开采区、彭镇石油开采区、棋盘镇油页岩开采区。该区域重点发展能源产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和新兴服务业,是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服务的核心区。
二、旅游发展区
将我县作为一个大公园、大景区打造,把县城作为最美会客厅打造,把道路作为观光带打造,把乡村当做景观点打造,形成集旅游、观光、休闲、体验为一体的全域旅游景区,构建“一心一轴两翼七区多点”的发展格局(图3-1),做亮“中国最美乡村旅游目的地”名片。“一心”是以县城为中心,以国家园林县城创建为契机,实施县城绿化亮化工程。“一轴”是以210国道、铜黄高速宜君段为轴,持续推进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国道沿线景观节点,完善景点导示标识系统,努力打造“西部最美国道”。“两翼”是以210国道、铜黄高速宜君段为轴,向东西两侧辐射全域。“七区”是重点打造覆盖全域的七个旅游功能体验区,即避暑养生体验区、战唐风梵韵体验区、宜君梯田体验区、福地休闲体验区、古长城峰燧展示园、智慧菩堤(娑罗)文化园、彭祖养生园南山避暑休闲度假区、龙山养生保健游乐区和龟山文化园区为主的龙山景区云梦仙境体验区和洛河风情体验区等具有特色的旅游发展区。“多点”是将乡村作为景观节点去建设,形成串点成线、串线成面的精品自驾游路线。打造以绿色生态为主体,多业联动、共兴共荣的旅游发展区。
三、生态农业区
依托省内外苗种繁育基地,加快新品种引进、试验研究、示范推广,优化苹果、核桃、玉米品种。制定与国际市场接轨的涵盖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地方标准,扩大标准化生产规模。设立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建立健全从田间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要求,建设玉米、核桃、苹果、蔬菜绿色有机产品基地,创立优质品牌和商标,强化品牌效应。积极争取全球有影响力的养殖龙头企业入驻我县,加快生态养殖示范园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到2020年,实现肉牛存栏2万头,肉羊存栏3万只,生猪存栏1.5万头,肉鸡存栏1万只。引进和培养饲料加工企业、有机肥生产企业、肉类加工企业,高效利用丰富的玉米秸秆和畜禽粪肥资源,推动“宜君三宝”绿色化、有机化发展。
依据各乡镇(街道办)农业现状、耕地的数量和质量,人均建设用地水平,近十年建设用地与占用耕地情况、土地发展潜力因素、人口增长与农产品需求量、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结合各镇(街道办)规划期间发展方向,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建设用地增量等三项主要规划指标分解下达各乡镇(街道办)(详见附表7)。
规划期间,为加快交通网络建设,主要安排新建城际高铁西安至延安线建设项目,合阳至凤翔高速宜君段项目,S211宜君县五里镇榆舍至宜君区周陵二级公路项目、S211黄陵县侯庄乡土桥至宜君五里镇榆舍二级公路项目、S308白水雁门山至宜君城关镇公路项目、S308宜君城关镇八里店至太安镇三级公路项目、县、乡级公路提升改造项目等15个中、省、市、县级交通建设项目(含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安排新增建设用地594.00公顷。结合铁路站点布局,统筹供地能力、市场容纳能力、投融资规模,积极做好铁路综合开发用地的服务保障。
规划能源工业和电力项目主要有宜君境内油气资源勘探开发项目、油页岩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农光互补发电项目、电网改造项目、柴沟矿安全提升项目、风力发电项目、陇彬-徐州±800千伏直流工程线路项目、下桃水电站二期开发项目、北寨地水电站开发项目、陕西省供水集团1.5MW光伏发电项目、铜川煤炭采空区光伏电站项目、五色光伏领跑项目、工业园区配电网建设项目等32个重点建设项目,共安排新增建设用地3107.50公顷。
规划水利设施项目主要有宜君县水源及县城供水项目、县城应急供水项目、各乡镇节水灌溉项目、铜川市漆沮河及重点支流综合治理项目、后河沟水库及输水项目、8乡镇农村饮水工程等13个重点建设项目,共安排新增建设用地248.00公顷。
规划民生建设项目主要有物流产业园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县城燃气分布式集中供热项目、太安唐苑名镇建设项目、移民(脱贫)搬迁项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各乡镇中心小学(幼儿园)建设项目、县城第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项目、县城地下管廊建设项目、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乡镇卫生计生院建设项目等25个重点建设项目,共安排新增建设用地210.70公顷。
规划文化旅游设施项目主要有铜川全域旅游丝路慧谷项目、宜君太安森林公园建设项目、乡村旅游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宜君梯田体验区建设项目、战国长城体验区建设项目、云梦仙境体验区建设项目、福地养生体验区建设项目、洛河风情体验区建设项目、云梦山景区提升改造项目、宜君旅游小火车建设项目、县第二中学体育馆项目、县影剧院建设项目、民间艺术展馆建设项目等24个重点建设项目,共安排新增建设用地316.60公顷。
规划其他建设项目主要有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核桃示范园建设项目、果品交易市场项目、净菜加工配送改扩建项目、农村商业物流配送网点改扩建项目、宜君通用机场建设项目、县乡村垃圾转运填埋处理项目、宜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医药产业园区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宜君玉米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农资流通公共信息服务大楼建设项目等25个重点建设项目,共安排新增建设用地349.50公顷。
坚持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完善体制、创新机制,切实采取措施,把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指导方针转化为全民的共识,落实地方政府的责任。综合采取经济、法律、行政和技术等手段,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市政府部门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有关文件规定,制定完善《宜君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办法》、《宜君县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考核办法》等配套制度,提出规划实施的管理程序、效果评估、监督检查、调整完善以及违反规划的强制处理措施等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县、镇(办)两级政府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形成一套完整的规划实施管理制度体系,将土地利用活动置于严格的法律约束和制度监督之下,保证科学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保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正常实施。
一、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和处理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统一部署和执行规划方案;
二、建立规划协调机制,政府统一组织,部门相互配合,促进土地利用规划与“十三五”规划、城镇建设规划、水利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与衔接,对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和部门用地规划进行合理调整,确保土地利用规划实施渠道的畅通;
三、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制度,未经预审或者预审未通过的用地需求,不得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不得办理供地手续;
四、完善规划修改与调整制度,严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修改关,从源头上控制不合理用地;
五、建立土地年度计划管理制度,改进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设置与管理方式;
六、建立对耕地保护、土地违法立案、规划实施效果的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加强规划实施监督与评估。
一、完善耕地保护的经济激励机制
建立与耕地保护权益相关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给予农民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技术服务、生产性贷款等方面的优惠条件,实行与所种植耕地面积增减、质量升降挂钩的专项耕地种植财政补贴,提高农民保护和改良耕地的积极性,鼓励农民加大对耕地改良的投资。充分利用补贴等多种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和个人参与城镇和农村的土地整理、复垦工作,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二、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的地价、税费调节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运用地价、税费等手段,引导和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深入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不断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逐步推进农村宅基地流转,充分释放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潜力;适度提高耕地占用税率、征地补偿、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标准,完善耕地开垦费相关政策,运用价格机制抑制多占、滥占和浪费土地。实行盘活闲置土地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利用原有厂区土地进行增资扩建或改造,盘活存量土地。逐步建立土地的有偿、有期限、有流动的使用制度,建立节约用地、优化用地结构的自我约束机制,培育完善地产市场、保护耕地、集约利用土地,不断提高土地资源的综合效益。
运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土地利用规划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拓宽土地利用规划的功能和作用。建立完善宜君县土地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及规划实施台帐库,实现图、数、实地一致性;应用地理信息系统(GIS)、全球定位系统(GPS)、遥感信息系统(RS)、管理信息系统(MIS)等数字化、信息化技术,实现规划数据维护、规划查询、规划审查和方案设计等计算机操作功能,推进规划实施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提高规划管理效率,降低规划管理成本。同时,加强县、镇(办)土地管理人员队伍素质建设,强化技术培训,提高国土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通过“三个制度”建设:即规划公众参与制度、规划公示制度、规划管理公开制度,赋予土地使用者知晓、参与、决策、监督规划的权利,宣传调动社会公众参与规划实施的监督与维护,将社会监督贯穿于规划实施管理的全过程,促进政府部门公正执法,制约和避免各种违法行为的发生。
一、强化规划民主决策和公众参与制度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要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科学系统地安排各项工作切实提高规划决策水平。建立完善规划修编的部门协调机制,成立有广泛代表性的规划专家委员会,加强规划的协调、咨询和论证等工作要让公众参与规划决策与实施,有知晓规划内容、参与规划实施的权力。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制度,充分发扬民主,增强规划修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落实建设用地、耕地保护和土地整理等方面必须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考虑影响农民的权益。
二、加强规划实施的公众监督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依法公告,接受公众监督。建立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公开制度和可查询制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向社会公开规划方案、规划实施措施和规划实施进展等信息。充分发挥各级人大、社会舆论和广大群众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
一、本规划由调整完善后的规划文本、规划图件、规划说明和规划数据库四部分组成。规划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即成为宜君县土地利用管理新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须依法履行相关手续。
二、规划调整完善文本、图件和数据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规划调整完善说明是对规划调整完善文本的补充、诠释,供实施中参考。
三、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由宜君县人民政府公布实施,宜君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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