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登记公告第008号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9-09-19 15:55 作者: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2019 年 9月 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宜君县不动产登记大厅

   

 

网络编辑:杨莉 信息审核: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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