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牢固树立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理念,强化政府主导,落实政府责任,注重人人参与、人人享有。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保障人民健康,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以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为出发点,强化目标和问题双导向,提高群众就医保障待遇。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促进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坚持联动改革、协同推进。注重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以及各改革领域间的联动,提升医疗卫生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高政策衔接和系统集成能力。
坚持示范引领、统筹实施。推进医疗卫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调整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完善激励措施,统筹推进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监管等领域改革。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居民全生命周期,体制顺畅、机制灵活、结构合理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分级诊疗制度
1.健全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明确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基本建立起布局合理、功能互补、层次分明、协作有力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努力打造15分钟医疗服务圈。合理控制公立综合性医院数量和规模。
2.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鉴别和中医药治疗为重点,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服务功能,提升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高危孕产妇初筛、儿科、老年病、中医、康复等医疗服务能力。重点加强县域内转出患者数量居于前10位病种所在科室建设,进一步降低县域外就诊率。完善基层管理和运行机制,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薪酬、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巩固完善多渠道补偿机制,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财务管理办法。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负责人绩效评价机制。对机构负责人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对其他人员突出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难度、风险程度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内容。
3.改革医疗卫生服务模式。推进医疗共同体建设,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在持续深化医疗服务县镇一体化基础上,由县人民医院与太安镇中心卫生院、棋盘镇中心卫生院、哭泉镇卫生院、云梦乡卫生院及辖区内所有村卫生室,组建宜君县县域医疗机构综合医疗共同体;县中医医院与宜阳街道办事处中心卫生院、彭镇中心卫生院、雷塬卫生院、西村卫生院及辖区内所有村卫生室,组建宜君县县域医疗机构中医特色医疗共同体。实现医共体内“资源共享、双向转诊、预约诊疗、技术扶持、人才柔性流动、中医康复治疗”六大功能。健全全科医疗服务体系,医疗机构全部设立全科医学科,配备全科医生,全面负责所在医疗机构全科诊疗和双向转诊管理,探索全科医生收入与签约履约挂钩机制。推进医疗资源共享,完善质量控制标准,医共体内部和同级医疗机构间实行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促进医疗机构之间大型医用设备共享。完善医共体内部医疗机构业务信息平台建设,实现患者信息记录连续、数据共享。实行医师多点执业,推行医师执业注册区域化管理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证照电子化注册。
4.健全双向转诊机制。明确医疗机构急慢分治服务流程,健全分工协作机制,畅通二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渠道,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合理格局。医疗机构根据功能定位和技术能力,制定常见病种出入院和双向转诊标准,实行不同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差别化,推动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向下转诊。完善分级诊疗信息系统,实现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有序转诊,重点畅通向下转诊渠道。以基层首诊率、上转率、下转率、医疗质量安全、患者满意度为主要内容,对分级诊疗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5.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以医共体内二级医院为技术支撑,实行“医共体+全科医生”签约模式,居民或家庭在乡村医生、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团队签约基础上,可再与医共体内1家二级医院签约,逐步形成“1+1+1”签约组合。积极开发含中医药服务在内的签约服务包,探索提供差异化服务、分类签约、有偿签约等多种签约服务形式,满足居民多层次服务需求。
(二)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1.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健全政府办医体制,理顺部门管理职责,实行管办分开、政事分开,推动医院管理模式和运行方式转变,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的公立医院管理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机制,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落实医院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收入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方面的自主权。完善院长选拔任用制度,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财务报告制度、第三方审计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
2.建立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落实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偿资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落实重点药品监控、处方点评、合理检验检查、医保审核监管等措施,彻底切断医院、医务人员与药品间的利益链。落实符合县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形成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新机制。
3.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编制人事和薪酬制度。在现有编制总量内,确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逐步实行备案制。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医院自主制定内部收入分配标准和办法,医务人员实行因岗定薪,同岗同酬,岗变薪变、优绩优酬。薪酬标准制定时应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以及支援基层和突出贡献人员倾斜,保证儿科、妇产、急诊和结核、传染等公共卫生相关科室人员平均收入不低于院内其他科室同等条件人员。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
4.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实行公立医院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按照突出公益性质和社会效益原则,健全医院和院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涵盖社会效益、服务质量、综合管理、可持续发展等内容,突出对功能定位、职责履行、医疗质量、费用控制、运行绩效、财务管理、成本控制和社会满意度的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以及院长聘用、奖惩等挂钩。探索建立公立医院第三方考核评价机制。
5.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建立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监测和考核机制。根据医疗费用水平和增长幅度以及不同类别医院的功能定位等,明确控费要求并进行动态调整。卫计等相关部门对公立医院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大型医用设备检查等情况实施跟踪监测。
6.强化精细化管理。坚持“精、准、细、严”原则,健全医院运行管理,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推进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化。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控,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用药和植(介)入医疗器械等行为,推进预约诊疗、临床路径管理、优质护理。建立医院内部分诊制度,门诊一站式服务,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自律教育,优化医务人员从业环境。
(三)健全医疗保障制度
1.提高保障水平。逐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到2020年城乡居民人均筹资水平、政府补助比例均不低于中省标准,合理确定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逐步缩小与实际报销比例之间的差距。鼓励提供和使用适宜中医药服务,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将医保规定的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逐步扩大中药制剂、针灸和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医保报销范围。
2.改革支付方式。加强临床路径管理,推行临床路径+病种付费方式,综合开展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组付费(DRGs)方式。建立医保经办与医疗机构之间公开、平等谈判协商机制和医疗费用负担风险分担机制,建立节约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实现基本医保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方便群众就医报销。
3.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市级统筹政策,在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基础上,加快整合医保管理机构。加快推进医保管办分开,提升医保经办机构法人化和专业化水平。加强医保经办机构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推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有效衔接,实现“一站式”服务。
4.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在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基础上,采取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合理确定合规医疗费用范围等措施,提高大病保险对困难群众支付的精准性。继续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
5.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健全完善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探索发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前提下,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经办服务。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商业承办模式。
(四)完善药品保障供应制度
1.完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机制。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提高医院药品采购参与度,降低药品价格。贯彻落实中省低价药品和短缺药品有关政策。
2.推行药品耗材“两票制”。 县、镇、村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耗材采购在执行“三统一”的基础上,逐步向“两票制”过渡。
强化县镇村一体化配送,规范配送管理,压缩企业数量,提高配送集中度和配送效率。
3.巩固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制度,坚持基本药物主导地位,二级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达到40%以上。
4.开展合理用药监测与干预。建立健全药品督查队伍,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采购和使用全程督查。加强重点监控品种、超常使用药品、高值医用耗材跟踪监测,及时预警干预。二级医疗机构设立总药剂师,规范医生处方行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五)建立综合监管制度
1.推动管理方式转变。贯彻落实卫计行业管理标准和办法。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职能转变,优化工作流程,更加注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2.构建多元化监管体系。加强卫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整合执法力量,实行卫计、中医药综合监督执法。创新医疗服务、药品供应、医疗保障、公共卫生、中医药等领域监管方式,强化全程监督,推行全过程执法记录,提升依法管理能力,构建与事业改革发展相适应的监管体系。
3.强化全行业综合监管。推动监管重心转向全行业监管,对县域内所有医疗卫生资源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推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建立违法违纪“黑名单”制度。加强对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产权归属、财务运营、资金结余使用等方面的监管。完善基本医保基金监管制度,加大对骗保欺诈等医保违法行为惩戒力度。完善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监控机制,将监管对象由医疗机构延伸至医务人员。强化医务人员法治意识,提高依法执业水平。
(六)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1.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县级临床骨干医师、公共卫生、医技人员和乡村医生等短期培训计划,落实“5+3”“3+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继续开展在岗基层医生转岗培训和定向培养全科医生,确保每万名居民至少有2名全科医生。加强儿科医技人员队伍建设、完善儿童医疗服务体系。注重中医师承导师、学科带头人培养,强化师承教育、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和中医药传承研究。完善基层人事薪酬制度改革,为县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定向招聘医学本科毕业生,统一实行县招镇用。深化基层薪酬制度改革,允许将30%收支结余纳入绩效奖励性工资分配。落实职称晋升政策,增加医疗卫生机构的高级岗位比例并向基层倾斜。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建立完善退出机制。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精神,积极挖掘树立先进典型。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护医务人员安全。完善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健全“三调解一保险”制度。
2.大力发展社会办医。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康复、医养结合、护理院等机构,以及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开办中医诊所,不受规划限制,非禁即入。积极发展健康服务业,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发展儿科、精神科、老年护理等专科医疗机构,支持与公立医院错位发展。完善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行业监管,将其纳入统一的医疗质量控制与评价范围,加大督查力度,规范诊疗行为,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健全非公立医疗机构退出机制。规范公立医院改制,采取迁建、整合、转型等途径,推动二级医院向专科医院、老年护理和康复等机构转型。
3.推动公共卫生服务改革。逐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同步增加服务内容,优先将儿童、妇女、老人、残疾人、计生特殊家庭和贫困人口等人群纳入项目。将妇幼保健与计生技术服务项目整合为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项目,落实好配套资金。在核定任务、补助标准和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获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可统筹用于经常性支出。完善公共卫生服务效果考核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项目实施的指导和考核作用,考核结果与服务经费拨付挂钩。建立健全专业公共卫生人员激励机制,落实收入保障政策,人员和运行经费根据人员编制、经费标准、服务任务完成及考核情况由财政全额预算安排。完善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补偿机制。
4.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完善管理职能,提升管理能力。支持县中医医院迁建、扩建、改建项目。积极开展 “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市级创建工作,抓好任务分解落实,全面完成创建任务。认真落实社会办中医试点各项措施。开展孙思邈中医堂和县级中医重点专科,加快中医药人才培养。发挥中医药在分级诊疗、签约服务、医养结合等方面的优势,落实医保报销倾斜政策,优化医疗服务收费项目。统筹发展中医医疗、养生保健、特色康复、健康养老服务,更好地满足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5.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完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三大基础数据库和业务系统建设,实现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共享健康、诊疗、检查、用药等信息。注重信息技术创新应用,优化服务流程,强化管理评价。推行“互联网+医疗健康”,开展在线预约诊疗,远程医疗、查房等项目,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与健康服务业深度融合,共同发展。
6.推动医疗与养老融合发展。推进多种形式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大力开展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创建,提升医养结合服务内涵。基层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医改工作,在县医改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建立医疗、医保、医药统一的管理体制,实行“三医联动”。发挥各级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把医改纳入全面深化改革中部署考核,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能力,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本方案,结合工作职责,制定细化配套措施,推进工作任务落实。
(二)强化政府责任。落实政府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建立责任落实和定期考核的约束机制。全面落实政府对符合县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取消药品加成补偿政策。按照事权、财权相统一原则,明确政府投入责任,合理划分政府、社会与个人的卫生投入比例,形成投入补偿长效机制,不断降低个人卫生费用自付比例。
(三)强化督查评估。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增强医改监测的实时性和准确性。县医改办会同相关部门对医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评估分析,推动医改政策落地。积极总结改革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四)强化宣传引导。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医改正面宣传,及时回应社会热点,鼓励社会各界支持和参与医改,为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做好医改政策宣传解读,合理引导群众预期,提高人民群众对医改的知晓率和支持率。宣传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发挥卫计系统医改主力作用,提高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凝聚共识,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
附件:2020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要目标
附件:
2020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主要目标
序号 |
指标内容 |
1 |
居民人均预期寿命比2015年提高1岁,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4/10万,婴儿死亡率下降到5.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到6.5‰ |
2 |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下降到28%左右 |
3 |
分级诊疗制度全面建立 |
4 |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 |
5 |
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基本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和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基本形成 |
6 |
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幅度稳定在合理水平 |
7 |
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 |
8 |
建立医保资金调剂平衡机制,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 |
9 |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适应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 |
10 |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监督检查100%覆盖 |
11 |
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师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
12 |
城乡每万名居民有2名合格的全科医生 |
13 |
医疗责任保险覆盖全县所有公立医院和80%以上的基层医疗机构 |
14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机制基本完善 |
15 |
全面落实政府对符合县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建立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补偿的新机制,细化落实政府对中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 |
16 |
全县建成1个医养结合示范机构 |
17 |
中医药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所有乡镇卫生院以及8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同时具备相应的医疗康复能力 |
18 |
县域卫计信息平台与各业务系统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基本实现居民拥有规范化的电子健康档案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