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来源:宜君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9-04-19 15:25 作者:寇张倩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为加快推进我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交通公路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导、支撑和保障作用,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建设“四好农村路”工作要求,到2020年实现 “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以下简称“四好农村路”)的总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按照“保基本、强服务、惠民生、促发展”的总体方针,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深化改革、探索创新,以人为本、惠及民生”的原则,以“四好农村路”建设为抓手,不断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养护和服务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型城镇化当好先行官。

二、总体目标

(一)“建好”农村公路。在2018年全面完成交通脱贫攻坚保底性任务,实现100%建制村通畅和居住20户以上自然村通沥青(水泥)路的基础上,到2020年,新建三级路一条(彭宜公路)、新建桥梁一座(郭寨桥)、二级客运站(交通综合体)、棋盘综合服务站、招呼站建设,新改建40公里县乡公路和20公里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完成县乡公路和重要通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推行农村公路“七公开”制度,完善“六位一体”质量保障体系,健全全县农村公路质量监督体系,加强农村公路质量监督管理,使安全通行能力明显提升。

(二)“管好”农村公路。到2019年底,县级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机构设置率100%;乡、镇(街道办、综合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设置率100%;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设置率和专人承担农村公路管理工作达到100%;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乡、镇(街道办、综合服务中心)、村落实必要的管理经费;路政案件的发现处理率和结案率分别达到80%和85%以上;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持续改善。

(三)“护好”农村公路。到2020年底,农村公路经常性养护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0%,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农村公路养护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物价增长、里程和财力增加等因素建立长效增长机制。

(四)“运营好”农村公路。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达到100%,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AAA以上;基本实现城乡交通服务均等化,开通运行宜君-武家塬、宜君-淌泥河村城乡公交,建成覆盖区县、乡镇、村的三级农村物流网络体系。

三、工作任务

(一)以提质增效为重点,“建好”农村公路。各乡、镇(街道办、综合服务中心)、相关单位要加强农村公路升等改造,实施建制村优选通达路线完善工程,开展旅游路、产业路、断头路、乡、镇(街道办、综合服务中心)间及连接3个以上建制村的联网路建设,完善农村路网。新改建农村公路应满足等级公路技术标准,达到国、省、市相关技术要求。四级公路原则上按照双车道标准建设,确因条件限制的可采用单车道标准,同时为拓宽改造预留空间。交通流量大、经济效益好的县、乡公路应逐步改造达到三级及以上公路技术等级。严格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凡是以降低工程标准或安全水平为目的的变更均不予批复。

各乡、镇(街道办、综合服务中心)、相关单位要根据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对照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的分阶段任务目标,科学制定建设规划和治理计划,落实治理资金,统筹安排年度建设任务。继续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桥涵配套等工程,全面整治通村公路“油返砂”路段,完善邻水、临崖、急弯、陡坡等特殊路段的标志标线,防护设施,提高道路安全通行能力。实施通村公路完善工程,重点对已实现沥青或水泥硬化的等外公路进行升等改造,保证其路面宽度、安保设施、排水设施、防护设施达到标准规范要求。

相关单位要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监管,建立建设、设计、施工等从业单位“黑名单”制度。足额落实建设资金,配备专业人员,明确质量和安全责任人,夯实质量安全责任。加强农村公路质量监督,严把原材料进场、关键施工工艺操作过程的控制与检测,提高主要技术指标的合格率。做好质量抽检、分项工程验收及质量鉴定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桥梁和高边坡施工的质量安全管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切实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健全完善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六位一体”保障体系。

(二)以落实责任为重点,“管好”农村公路。加强农村公路建养管模式,乡、镇(街道办、综合服务中心)、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责任,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健全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体系,明确各级责任划分,将农村公路管理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农村公路管理工作正常开展。建立县农村公路质量监督体系,成立宜君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完善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制度。

乡、镇(街道办、综合服务中心)、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政府负责、部门执法、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管理体系,提升农村公路执法机构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实行县上统一开展每季度不少于两次的路警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制止、纠正和依法查处各类涉路及运输违法行为。按照《陕西省公路条例要求》,爱路护路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建立县有路政员、乡、镇(街道办、综合服务中心)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继续完善农村公路保护设施,必要路段设置限高、限宽设施,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设施的违法行为。

乡、镇(街道办、综合服务中心)及各相关单位要将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同乡村振兴、移民搬迁建设相结合,加强绿化美化。对公路两侧非公路标志标牌、建筑控制区内非公路设施、沿线平交道口设置、过村镇路段路容路貌、路肩及水沟乱堆乱放、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等进行综合整治。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村公路“路田分家”、“路宅分家”,逐步实现公路“四化”(绿化、美化、亮化、文化),营造“畅洁绿美安”的路域环境。

(三)以群专结合为重点,“养好”农村公路。按照“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以县为主、镇村参与、部门协作”的养护工作机制,落实“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逐级养护管理责任主体。因地制宜选择农村公路养护生产组织模式,采取专业养护和非专业性养护结合模式,以养护质量为重点,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加快县乡公路养护专业化进程。专业性养护由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采取向社会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择优选择具备资质条件的养护作业单位承担,实行合同管理和计量支付。县乡公路非专业性养护可由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或乡镇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体或个人承包养护、群众集中进行季节性养护等方式。村道由村民委员会承担,从村级经费中落实一定的比例用于农村公路的养护,结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等,建立相对稳定的群众性养护队伍,或采取个人、家庭分段承包等方式实施。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原则上2-3公里路段确定一名日常养护人员。有序推进基层养护作业单位向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企业化方向发展,参与养护市场竞争。

逐步实现养护作业规范化、专业化、机械化。注重农村公路预防性养护和再生利用技术,科学制定养护计划,提升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农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逐步推行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规范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评比制度和办法,明确监督检查的内容和频次,细化考核指标和奖惩,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劳动竞赛活动。

(四)以服务便利为重点,“运营好”农村公路。乡、镇(街道办、综合服务中心)及各相关单位按照“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一体”的思路,加快完善农村客运服务网络,积极推进乡村客运站点建设。按照“多站合一,集约化、综合化” 原则,支持乡镇综合客运服务站及农村客运沿线候车亭建设,将农村客运站点与新改建公路项目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施工、同步交付使用。严格执行农村公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机制,引导客运企业坚持“车头向下”,创新经营服务方式,发展预约客运、定制客运,使农民群众能够“出家门、上车门、进城门”。

推进城乡客运均等化服务。将农村客运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围,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推动交通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交通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在城镇化水平较高地区推行农村客运公交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镇域内发展镇村公交。

推进农村物流发展。结合县域实际,制定本地农村物流网络建设规划,培育农村物流示范企业,建立便民经济 的农村物流网络,实现运输与邮政服务的有效衔接(运邮合作),鼓励大型企业建立集连锁经营、配送到户、科技服务为一体的农村物流新体系。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主要任务:各乡镇(街道办、综合服务中心)、相关单位调查摸底辖区农村公路基本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动员活动,营造社会各界支持配合“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主要任务:各乡镇(街道办、综合服务中心)和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四好农村路”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实行双月联席会议制度,每两月召开1次推进会议,12月5日前,将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报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0月30日)。主要任务: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对标“四好农村路”实施方案开展自查评估,整改存在问题,2019年8月15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8月16日至8月25日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有关部门对各乡镇(街道办、综合服务中心)和相关单位“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对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县政府,经县政府同意后,报请市交通运输局初验。2019年9月经市交通运输局初审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政府同意,向省交通运输厅申报,经省交通运输厅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请省政府统一命名。

(四)总结评比阶段(2018年12月31日)。主要任务:根据“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考核结果,对全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进行综合评比,对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五、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宜君县“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为县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县委编办、县委考核办、公安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应急管理局、扶贫局、考核办、创卫办、文化和旅游文物局、各乡镇(街道办、综合服务中心)的主要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办、综合服务中心)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统筹安排“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及时落实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建设目标,为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是强化资金保障。“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主要由县财政预算内资金予以保障,各乡镇(街道办、综合服务中心)和相关单位要根据建设需要,按照管理经费和养护经费的实际需求,在当年财政预算编制时将农村公路建管养费用足额落实到位,做到“专款、专账、专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争取资金用于支持农村公路发展,继续增大企业和个人捐款,以及利用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多种方式筹集社会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加强养护工程费和日常养护费管理,建立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常态化保障机制。县级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各乡、镇办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县财政局要利用现有支持交通资金,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工作的补助力度,逐年提高补助标准。

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县交通局要根据市上统一安排,积极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活动,并根据市上示范乡、镇(街道办、综合服务中心)标准、申报程序,做好2019年和2020年“四好农村路示范镇”申报工作,争取有1-3个镇被命名。各级宣传单位和文广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为积累经验和丰富载体,县交通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在2019年11月底前制定“四好农村路示范镇(街道)”和“文明路”创建标准和评选方案,从2019年开始每年命名表彰一批示范镇办和文明路,到2020年创建示范乡、镇(街道办、综合服务中心)不少于3个,村级道路文明路达到20%以上。

四是加强督查考核。各乡镇(街道办、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对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进度、养护管理、运输服务、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农村公路工作巡查制度,县级巡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镇办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县政府将公路养护管理设纳入县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恢复3分制),考核结果将作为对镇办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

网络编辑:寇张倩 信息审核:郭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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