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重点优势企业在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中的引领作用,促进全县经济发展提质增效,按照《铜川市重点企业培育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年新增“五上”企业目标28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7户、限额以上商贸业企业10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4户、有资质的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3户、文化服务业企业4户。
二、任务分配
全年新增 “五上”企业由县级相关部门承担,新增“五上”企业任务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确定(详见附件)。
三、部门分工
按照牵头部门负总责,各责任部门落实工作职责的任务要求,共同完成“五上”企业新增任务,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
(一)县发改局:做好本年新增入库工业企业和投资项目的立项、备案批文工作。
(二)县经贸局:总体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的新增工作及规模以下工业,限额以下住宿、餐饮、批发、零售业及规模以下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的摸排,对符合成长性要求的引导企业及时纳规入统。积极引导达标企业尽快入统,对正在建设的产业项目做好监测服务,力争工业项目早日开工达标,重点对光伏、精洗煤等企业做好监测,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对服务业、宾馆、酒店、“个转企"和商贸大个体户进行摸排,符合条件的及时纳规; 对于行业标志性连锁企业, 引导其在本地注册;对电子商务平台批零企业,外卖行业及时了解运营情况,符合条件的及时纳规。
(三)县住建局:总体负责建筑业及房地产企业的新增工作,规范装修行业市场管理,重点对全县房屋装修个体,企业进行摸排,规范经营,整合发展,力争有较大规模的装修企业早日达标入统。
(四)县委宣传部:总体负责文化服务业企业的新增工作,对书店、演艺公司、文化传媒公司、文化服务机构等企业进行全面摸排,符合要求的尽早入库。组建各类民俗文化企业,发挥引领作用,力争早日纳规。
(五)县能源开发中心:负责有开采、加工、销售等能源企业的摸排工作,重点对石油开采、煤炭精洗加工企业的摸排,对符合要求的及时纳规入统。
(六)县科技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指导落实园区工业项目落地开工,对正在建设的产业项目做好监测服务,对符合达到入库条件的企业,及时引导办理入库手续。
(七)县交通局: 负责对交通、客运、仓储、快递、物流企业的摸排工作,重点对成品油、水泥、煤炭等运输企业以及圆通、申通等快递,物流公司做好摸排和梳理工作,对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业办理入库手续。
(八)县卫健局:负责做好对民营医院、医疗服务机构、休检中心等企业的摸排入统工作,积极引导达标企业尽快入统,卫生监督所协助做好住宿类企业纳规工作。
(九)县教科体局:负责民办培训机构、培训学校、幼儿园、健身中心、经营性运动场所、体育比赛服务机构的摸排工作,引导分散机构聚合发展,形成经营合力,引导学校食堂 住宿等后勤业务社会化经营,作为企业主体分类纳规入统,对符合要求的及时纳规入统 加大对电商平台服务类企业, 创业园区,科技孵化机构的摸排,对已经注册的科技类企业做好引导和服务工作,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十)文化和旅游文物局:负责对旅行社、民宿、酒店的摸排入统工作,规范旅游服务市场,引导景区旅游服务项目的整合经营,符合条件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十一)县人社局:负责对劳务服务公司、人才中介机构、家政服务机构、创业孵化机构的摸排入统工作。
(十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点对餐饮、连锁食品店、连锁药店等企业的摸排,引导企业联合发展,增强规模,积极入统;负责“个转企”法人单位的监测入统工作,对于新登记的重点企业,建立定期信息共享机制。
(十三)县金融办:负责投资担保公司,小额信贷公司,资金互助会等机构的摸排工作,达到标准的尽早入规纳统。
(十四)县财政局:负责对租赁国有企业闲置厂房、粮站、学校、商铺的法人或大个体户摸排,对达到要求的企业,尽快做好入统工作。
(十五)县农业农村局、扶贫局:负责对新型农业经济组织、乡村合作社、果业企业做好引导工作,积极转变为经营主体,做好摸排入统工作。
(十六)县司法局:负责律师事务所、法律咨询机构的摸排入统工作。
(十七)县民政局:负责有经营活动的民办非企业(法人)的社团、协会等单位.
四、标准,申报时间及工作流程
(一)“五上”企业标准
1.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2.有资质的建筑业:有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法人单位。
3.限额以上商贸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法人单位。
4.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全部房地产开发营业法人单位。
5.规模以上服务业: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或年主营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等行业。辖区内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二)申报时间
月度新增每月18号之前(上年度第4季度及今年开业企业),年报(非新开业企业)11月10日,12月10号前。
(三)申报工作流程
入库流程:
1.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企业研判(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将疑似达标企业名单于9月10日前提供至统计局拟入库。
2.由统计局二次研判,将准达标的企业名单向主管部门予以反馈,企业按程序上报。
3.由税务局进行核查,给“五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盖章确认。
4.县统计局审核入库后向上级统计部门上报。.
退库流程:
要严把退库关,建立严格的退库流程:
1.企业申请(填写退库申报表),报统计部门监测审核。
2.企业上级主管部门,统计,税务,工商等部门进行协查,形成报告。
3.经分管县级领导批准后方可退库。
五、奖励政策
除省市相关奖补政策外,我县将对2019年新增“五上”企业予以奖补(补贴政策依据君办发[2018]46号文件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责任部门要按照一把手负责的要求,建立包抓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工作人员 ,完成时限,分解落实培育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服务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当好“店小二”,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宣传统计法规以及统计制度改革等内容,消除企业顾虑,全面、准确、及时填报有关统计数据.
(三)强化督查考核。县政府督办室要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采取专项督查,季度通报等方式定期进行预警.对符合纳入标准而不配合、不申报的企业,除了不享受政府资金、项目等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外,由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督促企业积极入统 县考核办要将“五上”企业培育入库任务纳入对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并予以加分;对没有下达目标任务而主动培育入库或超额完成任务的部门,在目标考核中予以加分。
附件: 2019年度县级部门新增“五上”企业任务表
2019年度县级部门新增“五上”企业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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