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宜君县城镇基准地价的通知》草案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9-10-10 09:22 作者:李锋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县科技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土地价格的宏观调控和管理,引导土地市场健康发展,促进土地资源优化利用,保障国有资产的合理收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陕西省原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省基准地价制订和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用发﹝2017﹞25号)要求,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我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和调整成果,并已通过省厅验收,现予公布。从2019年11月1日起执行,同时将2016年9月19日君政发(2016)25号文件公布的宜君县基准地价成果予以废止。


           


2019年 10 月 10日

宜君县自然资源局

网络编辑:王丽丽 信息审核: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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