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讨论稿)
来源:县教科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1-03-15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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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县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整体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根据《铜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铜川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铜政教督〔2020〕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取向,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着力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办宜君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工作,到2024年,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和社会认可度等全部达到评估标准要求,确保顺利通过省级评估和国家认定。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1年12月底前)。召开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动员会,成立领导小组,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工作职责和重点任务,县教科体局与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签订目标责任书。
(二)准备阶段(2022年1月——2024年3月)。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政府创建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县教科体局、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每年组织人员对全县学校展开逐一检查,列出问题清单。各学校建立问题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力争每年至少6所学校达到评估标准要求,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加强指导和督促,适时召开现场会、推进会,攻坚克难,有效推进。
(三)迎检阶段(2024年3月——2024年12月)。开展自查自评,报请市级开展过程督导验收,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整改提高,全面迎接省督导评估和国家审核认定。
四、主要任务
(一)严格配置标准,均衡配置教育资源。重点谋划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在教师、校舍、仪器设备等方面的配置水平及校际均衡情况,改善师资配备、教学资源补充等7项指标达到国家标准。
1. 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统筹兼顾城镇化发展、新农村建设、城乡学龄人口变化等因素,科学制定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大力改造农村薄弱学校, 着力提升全县每所学校的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到达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等各项指标。
2. 均衡配置教师资源,强化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切实加强师德建设。大力弘扬爱岗敬业、学为人师、行为示范的师德风尚,严格执行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考核和奖惩机制,优化城乡教师结构。二是创建灵活开放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体系,构建教师在职学习提高的激励机制。改革教师培训模式,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学历层次。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的全员素质提高培训,确保5年360学时培训率达到100%。完善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教师培训经费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三是建立教师交流轮岗机制。全面推行以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为主体的交流轮岗制度。建立县域内、校际间校长、教师交流制度,促进教学水平均衡发展。
(二)强化主体责任,提高政府保障程度。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工作成效,确保15项指标均达到标准要求。
1. 有效解决“大班额”问题。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严格控制因择校、转学产生的大班额。到2022年,实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的标准。
2. 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保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经费需求。依法落实国家关于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规定,依法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严禁挤占、截留、挪用。统筹各种建设项目和专项经费,加大对薄弱学校和重点项目的投入。不断提高保障水平、扩大保障范围,落实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
3. 进一步落实政府各部门职责。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宜君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主,落实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形成部门协调、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县教科体局是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规划主体,负责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财政、县委编办、发改、人社、住建、公安、税务、交通、自然资源、残联、妇联等涉教部门在协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好本部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配套方案;乡镇人民政府要把合理配置区域内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本级的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
(三)重视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育质量。重点针对县域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水平、学生学业质量、综合素质发展水平等9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
1.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程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开全开足开好规定课程,保证学生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的学习。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创造条件开足开齐艺术教育课程,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精神压力,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逐步提高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入学率,做到流入本地的适龄随迁子女全部在校就读。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切实将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纳入教育发展的整体之中,义务教育学校要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对不具备上学能力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要实行多种形式的送教上门服务。安排专项资金,全力保障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均达到95%以上。
2. 进一步深化教育内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就近、划片、免试入学,杜绝各类形式的选拔性入学考试,杜绝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举办的重点校、重点班,逐步控制县城内小学的班额。加强学校精细化管理,营造校园文化氛围,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新课程改革,全面实施学生学业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评价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教学检测制度与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全县学校间的差距进行监测和分析。
3. 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争取2022年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到达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教师待遇。按照《义务教育法》和中省市文件精神对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要求,根据(陕政教督办)〔2020〕4号文件精神,现已由县教科体局和县人社局参照当地公务员收入标准测算,为全县教师发放了奖励性补贴,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五)坚持公平,提高社会认可度。坚持“管、办、评”分离的原则,开展社会评价教育活动,主动听取社会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提高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确保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的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统筹规划。我县已于2015年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在基本均衡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优质均衡发展,是新时代全县义务教育发展面临的新的紧迫任务。各部门、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对于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大意义,认真履行优先发展教育职责,牢牢把握公平和质量两大战略主题,超前谋划、扎实推进,确保顺利通过国家评估认定。
(二)政府主导,部门配合。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由财政、县委编办、发改、人社、住建、公安、税务、交通、自然资源、残联、妇联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科体局,县教科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落实相关工作。
(三)坚持标准,强化质量。全面自评我县教育,对照创建标准找准问题短板,以学校为单位,实行一校一台账,一校一方案,逐步解决生均面积不足、大班额、教师结构性缺编等弱项指标任务。
(四)深入推进,注重实效。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督促指导,推进办学基本条件不断改善,加强学校精细化管理,促进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提升。
(五)健全机制,强化问责。从2021年开始,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纳入对各学校、各校长的年度考核内容,对不主动作为的学校进行通报,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学校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各学校要建立相应的考评机制。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切实加强督政督学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确保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扎实有序进行,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网络编辑:杨文婷
信息审核:石振海
标题:宜君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讨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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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县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整体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根据《铜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铜川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铜政教督〔2020〕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取向,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着力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办宜君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工作,到2024年,全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和社会认可度等全部达到评估标准要求,确保顺利通过省级评估和国家认定。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1年12月底前)。召开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动员会,成立领导小组,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工作职责和重点任务,县教科体局与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签订目标责任书。
(二)准备阶段(2022年1月——2024年3月)。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政府创建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县教科体局、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每年组织人员对全县学校展开逐一检查,列出问题清单。各学校建立问题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确保各项问题整改到位。力争每年至少6所学校达到评估标准要求,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加强指导和督促,适时召开现场会、推进会,攻坚克难,有效推进。
(三)迎检阶段(2024年3月——2024年12月)。开展自查自评,报请市级开展过程督导验收,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整改提高,全面迎接省督导评估和国家审核认定。
四、主要任务
(一)严格配置标准,均衡配置教育资源。重点谋划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在教师、校舍、仪器设备等方面的配置水平及校际均衡情况,改善师资配备、教学资源补充等7项指标达到国家标准。
1. 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统筹兼顾城镇化发展、新农村建设、城乡学龄人口变化等因素,科学制定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大力改造农村薄弱学校, 着力提升全县每所学校的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到达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等各项指标。
2. 均衡配置教师资源,强化教师队伍建设。一是切实加强师德建设。大力弘扬爱岗敬业、学为人师、行为示范的师德风尚,严格执行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评价、考核和奖惩机制,优化城乡教师结构。二是创建灵活开放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体系,构建教师在职学习提高的激励机制。改革教师培训模式,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学历层次。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的全员素质提高培训,确保5年360学时培训率达到100%。完善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教师培训经费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三是建立教师交流轮岗机制。全面推行以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为主体的交流轮岗制度。建立县域内、校际间校长、教师交流制度,促进教学水平均衡发展。
(二)强化主体责任,提高政府保障程度。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工作成效,确保15项指标均达到标准要求。
1. 有效解决“大班额”问题。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严格控制因择校、转学产生的大班额。到2022年,实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的标准。
2. 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保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经费需求。依法落实国家关于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规定,依法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严禁挤占、截留、挪用。统筹各种建设项目和专项经费,加大对薄弱学校和重点项目的投入。不断提高保障水平、扩大保障范围,落实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
3. 进一步落实政府各部门职责。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宜君县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主,落实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形成部门协调、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县教科体局是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规划主体,负责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财政、县委编办、发改、人社、住建、公安、税务、交通、自然资源、残联、妇联等涉教部门在协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好本部门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配套方案;乡镇人民政府要把合理配置区域内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本级的总体规划,认真组织实施。
(三)重视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育质量。重点针对县域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水平、学生学业质量、综合素质发展水平等9项指标均要达到要求。
1.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普及程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标准,开全开足开好规定课程,保证学生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的学习。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创造条件开足开齐艺术教育课程,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精神压力,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逐步提高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入学率,做到流入本地的适龄随迁子女全部在校就读。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切实将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纳入教育发展的整体之中,义务教育学校要无条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对不具备上学能力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要实行多种形式的送教上门服务。安排专项资金,全力保障送教上门服务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全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均达到95%以上。
2. 进一步深化教育内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就近、划片、免试入学,杜绝各类形式的选拔性入学考试,杜绝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举办的重点校、重点班,逐步控制县城内小学的班额。加强学校精细化管理,营造校园文化氛围,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新课程改革,全面实施学生学业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评价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教学检测制度与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全县学校间的差距进行监测和分析。
3. 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争取2022年参加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到达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教师待遇。按照《义务教育法》和中省市文件精神对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要求,根据(陕政教督办)〔2020〕4号文件精神,现已由县教科体局和县人社局参照当地公务员收入标准测算,为全县教师发放了奖励性补贴,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五)坚持公平,提高社会认可度。坚持“管、办、评”分离的原则,开展社会评价教育活动,主动听取社会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提高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确保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的社会认可度达到85%以上。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统筹规划。我县已于2015年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在基本均衡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优质均衡发展,是新时代全县义务教育发展面临的新的紧迫任务。各部门、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对于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大意义,认真履行优先发展教育职责,牢牢把握公平和质量两大战略主题,超前谋划、扎实推进,确保顺利通过国家评估认定。
(二)政府主导,部门配合。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由财政、县委编办、发改、人社、住建、公安、税务、交通、自然资源、残联、妇联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科体局,县教科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落实相关工作。
(三)坚持标准,强化质量。全面自评我县教育,对照创建标准找准问题短板,以学校为单位,实行一校一台账,一校一方案,逐步解决生均面积不足、大班额、教师结构性缺编等弱项指标任务。
(四)深入推进,注重实效。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督促指导,推进办学基本条件不断改善,加强学校精细化管理,促进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提升。
(五)健全机制,强化问责。从2021年开始,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纳入对各学校、各校长的年度考核内容,对不主动作为的学校进行通报,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学校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各学校要建立相应的考评机制。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切实加强督政督学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确保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扎实有序进行,圆满完成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