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县域国有企业改革,提高国有资本配置绩效,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及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市县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推动市场化投融资的意见》(陕发改投资〔2020〕144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目标及意义
(一)工作原则。按照“分类施策、资源整合,统筹兼顾、一体推进,市场引领、开拓创新”的基本原则,兼顾长短期任务目标、存量整合与增量投资、融资与化解债务,以规范运作为前题,加强监管,稳步推进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防止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全力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建立一个以国有资本运营管理公司为平台,整合现有国有企业所属的各类资产为基础,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国有资源有价有效资产等装入平台公司,使其成为政府谋划实施重大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托、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到2022年底,国有资本运营管理公司资产规模达到50亿元以上,力争提升公司信用等级,不断扩大融资规模。
(三)工作意义。
我县现存国有企业资产规模小、业务单一、市场化程度低、融资功能日渐低迷,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效率滞缓,县财政每年大量投入形成的资产处于休眠状态、使用效率低下,亟待通过迅速改制筹建实现从“不盈利为目的的政府性融资平台”向“城市建设类国有资本经营类集团公司”转变。近期中央省市连续出台若干政策制度,对传统平台运营模式提出要求。县融资平台整合升级是深化国有企业改制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国资运营效益的需要,是提高城市建设和发展水平的需要,是夯实我县承载追赶超越的经济实体和主要抓手。通过建立三项机制搭建经营管理队伍,注入优质资产并从投融资、建设、运营、监管等方面全方位整合资源,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市场化管理体系。筹建的平台公司将围绕做大资产规模、扩大企业力量、增强融资功能、做强运营能力,以实现我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争取经济效益和实现国有资本收益为主要目标,以全面推动我县城市建设发展为中心,围绕“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国有资本收益最大化”全面布局,创造性开展工作。
二、时间安排(2021年10月15日至2022年7月31日)
(一)第一阶段(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梳理国有企业资产,组建宜君县国有资本运营管理公司,聘用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工作。
(二)第二阶段(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
梳理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资产及国有资源,开展清查、审计、评估工作,进行资产打包注入平台公司,包装平台公司业务,开展企业管理运营。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县融资平台整合升级工作高效有序推进,经县政府同意,成立宜君县融资平台整合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组 长:张 涛 县委常委、政府代县长
副组长:胡 志 副县长
尚晓军 副县长、县政府办主任
张 锋 县发改局局长
白 亮 县财政局局长
胡 恒 县政府党组成员、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王文静 县政府办副主任、金融办主任
于亚军 县教科体局局长
李 鹏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查军立 县民政局局长
郭延红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赵世昌 县水务局局长
李 辉 县交通局党组书记
李 辉 县住建局局长
王 君 县经贸局局长
王军锋 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局局长
崔卫东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贺佳斌 县对外经济合作中心主任
长孙学丰 县科技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张云强 县财政局副局长
郑亚莉 县非税收入管理中心主任
刘 哲 县国有资产管理所所长
周 宾 宜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石新社 哭泉镇镇长
陈明荣 棋盘镇镇长
张晓娟 太安镇镇长
范东旭 彭镇镇长
刘 彬 五里镇镇长
张 斌 尧生镇镇长
张晓锋 云梦乡乡长
许智斌 西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王建华 雷塬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财政局局长兼任,负责日常事务安排部署、协调推进工作,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确定一名成员作为联络员。以上人员如有人员变动,由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是县融资平台整合升级工作的领导机构,职责为确定行政企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及平台公司组建工作方案,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资产清查及平台公司组建工作,对资产清查及平台公司组建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处理,审核确认资产清查及平台公司组建最终结果。
办公室是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县财政局,负责全县资产清查及集团公司组建工作日常事务安排部署、协调推进工作,职责为根据领导小组安排,负责资产清查及平台公司组建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协调工作,协调反映资产清查及集团公司组建中发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清理出的各项资产盘盈、盘亏、损失和资金挂账,按照资产清查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撰写资产清查专项报告,编制本地区资产清查及平台公司组建报告上报最终结果,制定资产清查及平台公司组建工作有关文件。
同时,各行政、企业、事业单位对标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配备业务骨干,负责本单位资产清查及平台公司组建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实施。职责为依照省、市、县有关政策、制度及有关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所属单位配合开展资产清查及平台公司组建相关工作,协助办公室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审计、评估和经济鉴证所必要的资料和线索,对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专项上报办公室,编制和撰写相关报表、工作报告,完善单位内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四、工作具体执行安排
(一)县融资平台整合升级安排。
1. 组建原则。
(1)公司治理原则。依照《公司法》对有关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革,完善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市场化机制。
(2)优化配置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按照专业化生产和规模经济的要求,调整结构、优化组合,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深化改革原则。强化投资和运营功能,精干主业,合理吸纳其他优质资产,提高企业效益、质量和抗风险能力,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做强做优做大企业。
(4)积极稳妥原则。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逐步推进、稳步实施、强化公开透明和规范运作,保证安全生产、队伍稳定和正常经营,确保平稳过渡。
2. 组建方式。
县国有资本运营管理公司为县属国有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为宜君县人民政府,由县人民政府授权宜君县国有资产管理所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制定设计好宜君县国有资本运营管理公司整体方案,自上而下注册设立集团公司、子公司,按照整体方案装入资产。
3. 组建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2021年10月15日—2022年7月31日)。
(1)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10月15日至12月31日)。
初步摸排现有国有企业基本情况,平台公司设立相关事项提请县政府审批,确定组建工作的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研究制定平台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平台公司注册登记,市场化公开招聘和国资监管部门任命相结合,确定平台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由管理层细化公司管理体系文件及制度文件报公司董事会通过执行。
(2)资产注入阶段(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
制定资产注入方案,国产所管辖的国有企业资产注入,现有公益性资产、项目注入。
(二)县行政企事业单位资产及国有资源清查安排。
1. 资产清查范围。
2021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行政企事业单位和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与财政部门发生缴拨款关系的社会团体及县属国有资源均列入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范围。行政、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办的非国产所管辖的企业,也一并列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
2. 资产清查目标。
(1)全面摸清行政企事业单位“家底”。通过资产清查工作,真实、完整地反映全县行政企事业单位资产和财务状况,理清资产属性(公益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将经营性资产注入拟设立的宜君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管理公司。将公益性资产进行登记复核,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入账。将公益性资产的管理、保养、维护等工作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或其它合法合规方式委托给设立的宜君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管理公司,按照市场化的方式进行使用,公司要通过市场化方式积极承接相关建设项目。
(2)查找行政企事业单位内部资产管理的薄弱环节。加强各单位资产及财务的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按照国家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对清理出的问题重新核实,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3)全面促进行政企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推动资产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为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要求的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奠定基础。
3. 资产清查内容。
(1)基本情况核查。
基本情况核查是行政企事业单位做好资产及国有资源清查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单位应当依据编制部门批准的文件,认真做好单位户数、人员情况的全面核查。核查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预算代码、单位户数、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及人员结构等。
(2)账务清理。
账务清理是指行政企事业单位对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及对各项内部资金往来情况的全面核对和清理,达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确保单位账务的完整、准确和真实。账务清理应当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类账务进行全面清理。单位在账务清理中,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因素造成的错账,应当根据有关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自行进行账务调整。
(3)财产清查。
财产清查是指行政企事业单位对各项资产和收入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财产清查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主要对单位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负债以及单位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全面的清查。重点做好各类应收款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资产出租出借和对外担保等事项的清查。办公室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应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资产盘点进行监盘,对账务及资产出具相关报告。
(4)损溢认定。
损溢认定是指办公室依据国家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各项清理出来的资产盘盈、盘亏、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进行认证。
(5)资金核实。
资金核实是指办公室根据单位上报的资产盘盈、盘亏、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结果,组织进行审核并批复准予账务处理,确认各单位占用的各项资产价值总额、净资产和收入支出的真实状况。
(6)完善制度。
完善制度是指行政企事业单位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各项管理制度。
4. 资产清查工作依据。
(1)《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2)《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3)《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4)《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国有企业相关管理法规、制度。
5. 资产清查基准日。
行政企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基准日确定为2021年12月31日。
6. 资产清查步骤及时间安排(2022年1月1日—2022年7月31日)。
(1)前期准备阶段(2021年10月15日至12月31日)。
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的范围、内容、时间、步骤和组织领导;对参加资产清查工作的行政企事业单位及国有资源进行户数清理;通过政府采购确定参与相关工作的第三方机构;
(2)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1月1日至2月28日)。
1)单位自查。
(A)账务清理;(B)财产清查;(C)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据国家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分类整理并收集合法证据,以备中介机构进行鉴证;(D)撰写本单位《行政企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
2)开展评估。
(A)第三方机构要对各单位清理出来的各项损溢及提供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核实确认;(B)第三方机构对行政企事业单位资产及国有资源出具相关报告初稿;(C)2022年2月15日以前,各单位要将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初稿;《行政企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初稿等有关材料,报办公室进行初审;
3)材料上报。
2022年2月28日以前,各单位对“初稿”进行修改确认后,编制《行政企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及准备有关备查资料,连同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正式版报告,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一式四份报办公室。
(3)资产核实阶段(2022年3月1日至4月30日)。
1)办公室对上报的《行政企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及相关备查资料进行审核汇总;
2)办公室将资产清查汇总情况报工作组审核批准;
3)办公室撰写《行政企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专项报告》,报领导小组。
(4)账务处理阶段(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
行政企事业单位收到办公室批复文件后,进行账务处理,并将结果报办公室备案。
(5)总结整改完善制度阶段(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1)办公室撰写资产清查专项报告,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
2)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内部资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6)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及国有资源注入(2022年7月1日至7月31日)。
根据行政企事业单位资产及森林、矿产等国有资源清查结果,进行第二次资产注入。
7. 资产清查工作要求。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管理”的原则,按行政隶属关系,县政府分别负责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内行政企事业单位资产及国有资源清查工作,县财政局整体协调;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具体组织所属单位资产及国有资源清查工作;各单位具体实施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1)各行政企事业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2)各行政企事业单位要认真执行资产清查有关规定,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在资产清查中努力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切实摸清“家底”,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真实、可靠。
(3)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在资产清查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问题,清查出来的问题应当及时申报,不得瞒报虚报。
(4)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对资产清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应当及时总结,分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巩固资产清查成果。
(5)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应将资产清查各种工作底稿、证明材料原件等装订成册,按规定归档,妥善保存。
五、平台公司运营及融资安排
(一)完善市场化运营机制。
公司董事会根据宜君县整体发展规划制定公司五年长期发展规划和三年中期发展目标。公司管理层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制定年度经营目标,报董事会批准通过,并组织实施。公司管理层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将市场机制引入企业内部,通过流程再造,促进公司经营管理向精细化方向发展,进一步激发职工的积极性和公司发展活力,降低成本费用,提升管理水平,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二)加大投融资工作部署。
市场化运营机制保障公司在推进宜君县发展建设过程中良性发展、不断提升,成为符合社会资本、金融机构意愿合作的现代化企业主体,逐步搭建多渠道多方式的投融资平台。
1. 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债务融资工具是公司根据经营运作具体需要所发行的债券,它的主要用途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更新改造、改善公司资金来源的结构、调整公司资产结构、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含偿还银行贷款)、支持公司并购、资产重组等等。
2. 产业发展基金。通过产业发展基金融资,资金用途可用于城镇化建设重点项目、产业链发展项目。
3. 地方政府专项债。地方政府专项债是以地方发改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审批及发行的项目专项债券,依托省级政府主体评级,能够为产业园区、交通、农林水利、能源、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物流、国家重大战略、保障性安居工程等9大领域产生现金流的公益性项目取得较低利率、较长期限的直接融资,在国家相关规定允许范围内适当补充项目资本金。
4. PPP模式。PPP项目选择的核心“盈利模式的建立”,自身能够产生现金流,不需要政府财政补贴的项目是实施PPP模式的首选,主要项目范围包括燃气、供电、供水、供热、污水及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公路、铁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设施,医疗、旅游、教育培训、健康养老等公共服务项目,以及水利、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等项目均可推行PPP模式。
5. ABS融资。ABS融资模式是以项目所属的资产为支撑的证券化融资方式,主要以水电煤气、高速公路、旅游等项目所拥有的资产为基础,以项目资产可以带来的预期有稳定现金流的收益为保证,通过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
6. 银行贷款。与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均建立良好授信合作关系,根据项目性质、企业运营特点,安排相应的融资渠道。
7. 社会资本投资。集团公司可根据发展需要,引入不同的社会资本形成股权合作。当公司发展到一定阶段,也可根据需求引入国内大型央企或国企的战略投资者,实现跨越式发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协同推进各项事宜。各相关单位每阶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关于加快市县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推动市场化投融资的意见》(陕发改投资〔2020〕1441 号)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任务分工,共同推动融资平台整合升级,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三)强化工作纪律。融资平台公司整合重组工作涉及部门多、周期跨度长、工作内容敏感,工作人员要严守各项工作纪律,严格遵循工作程序,遵守各项安全保密规定,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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