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畜牧业调量提质行动方案(2022-2025)

来源:宜君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01-05 09:00 作者: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草案解读:宜君县畜牧业提质增效实施方案(讨论稿)

2021年,县委县政府提出实施农业特色产业调量提质行动,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制定了《宜君县特色农业产业调量提质行动方案》。县畜牧业发展中心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3+X”工程加快推进产业脱贫夯实乡村振兴基础的意见》(陕办发〔2018〕39号)、《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3+X”工程加快推进产业脱贫夯实乡村振兴基础的意见》(铜办发〔2019〕5号)和《宜君县实施“3+X”工程加快推进产业脱贫夯实乡村振兴基础实施方案(2020~2025)》(君办发〔2020〕40号)、《宜君县特色农业产业调量提质行动方案》,结合我县当前畜牧产业发展实际,制定《宜君县畜牧业调量提质行动方案(2022-2025)》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将畜牧产业发展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产业脱贫、壮大村集体经济有机结合,通过大企业引领、大项目支撑、村集体经济组织联结、产业化联合体推动,着力构建现代畜牧业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产业体系,不断增强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形成优势产业集群,助推产业振兴、农民增收。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底,全县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物质技术装备条件显著改善,动物卫生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建成10万只肉羊生产基地、1万只奶山羊养殖基地、20万头生猪生产基地, 2万头肉牛生产基地,100万只肉兔养殖基地和10万只林下散养肉蛋鸡基地,畜牧业产值达到10亿元,畜禽业规模化养殖率达到8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实现畜牧业生态绿色、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三、区域布局和重点

依托县域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基础,建设县域特色鲜明、高度聚集的优势特色畜牧业生产基地。实施肉牛肉羊恢复性增长工程,肉牛以中西部山区乡镇为重点;肉羊在全县发展,东部塬区乡镇为重点;奶山羊以云梦南部浅山区为重点;稳定生猪产能,重点抓好新六科技有限公司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生猪育肥场稳产保供,适当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西北地区肉兔种源;肉蛋鸡以棋盘镇为重点辐射带动全县发展;除重点发展项目外,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养殖。

四、主要工作

(一)建设优质种源基地

实施畜牧养殖良种基地建设工程,在雷塬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存栏1000只的肉牛养殖场,在云梦乡建设存栏1万头肉羊养殖繁育场,为产业发展提供种源。

(二)扩大优势产业规模

按照每个产业都有引领型龙头企业的思路,坚持“外引内联、扶优扶强”的原则,加强与新希望集团等龙头企业的合作,发挥龙头企业在良种、品牌、科技、市场、营销、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优势,重点建设种源基地、技术服务、加工营销等体系,推广“龙头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公司)+农户”等模式,建立以最低保护价制度为主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小农户与大市场的有效衔接;对目前尚无引领型龙头企业的产业,通过招商渠道引进,同时支持培育现有养殖场,使其发展壮大成为产业引领型龙头企业。

(三)推广绿色发展模式

落实中省市生态绿色畜牧业发展支持政策,推行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健康养殖等绿色发展模式。鼓励社会经营主体开展饲料饲草专业化经营,建立秸秆收贮、加工、销售体系,实现秸秆饲草化利用;按照“整县推进、一场一策”的原则,完善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提升粪污综合利用水平,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广益生菌养殖、关键阶段中草药防病、使用专用无抗饲料等健康养殖技术,推动无抗养殖。

五、财政资金补助标准

2022-2025年,县财政每年设立畜牧业调量提质行动专项补助资金500万元,重点对种源基地建设、养殖场基础设施建设、饲料加工场等机械设备、良种引进等方面进行一次性奖补。省市有相关产业发展奖补政策的,按照补助政策省市及县级分级负担补助资金;省市无相关产业发展奖补政策的,由县级专项补助资金承担。

(一)畜牧种源基地建设

建设存栏3000只肉羊种羊场补助300万元。

(二)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基础设施建设

1. 对新建年出栏1000只以上、2000只以上、3000只以上的肉羊规模养殖场分别补助50万元、80万元、120万元;对5000头以上的肉羊规模养殖场按照“一企一策”的政策执行;

2. 对新建存栏100头、200头、500头的肉牛规模养殖场分别补助50万元、90万元、200万元;对500头以上的肉牛规模养殖场按照“一企一策”的政策执行;

3.对新建年存栏500只以上、1000只以上、3000只以上的奶山羊规模养殖场分别补助60万元、90万元、200万元;

4.对新建年出栏1000头、2000头、5000头、10000头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分别补助20万元、40万元、80万元、120万元;

5.对新建存栏100头、200头、500头以上的肉牛规模养殖场分别补助50万元、90万元、200万元;

6.新建存栏蛋鸡10000只以上,出栏肉鸡20000只以上养殖场每场补助20万元。

7.对改扩建达到以上标准的规模养殖场补助标准按新建的50%进行补助。

8.对新建年出栏肉羊1万只以上、年存栏1000头肉牛以上和年存栏2000头以上母猪繁育场,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议适度给予奖补。

(三)进口饲草加工养殖及挤奶等机械设备

对采用进口饲草加工、养殖及挤奶等机械设备,按照购置价给予30%补助。

(四)畜牧良种引进

引进能繁母羊每只补助600元;引进成年种公羊每只补助2000元;引进良种母牛每头补助5000元。

(五)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秸秆收贮主体在县境内收贮玉米秸秆的,每亩补助15元;对畜牧养殖类企业新建青贮窖每立方米给予50元一次性补助,开展玉米秸秆青贮给予每吨50元补助,种植苜蓿或黑麦草给予每亩一次性100元的补助。

(六)支持农户发展适度规模肉牛肉羊养殖

对农户发展适度规模肉牛肉羊养殖但未达到市县两级生态高效畜牧业补助标准的,对其圈舍、青贮设施、粪污处理设施及饲草饲料加工设备、防疫消毒设施等建设,按存栏量肉牛达到20头、肉羊达到150只以上的,给予5万补助;存栏量肉牛达到50头、肉羊达到300只以上的,给予10万元补助。

六、奖补验收办法

(一)奖补验收程序

畜牧养殖企业提出补助申请,各乡镇初步核查是否达到要求规模,核查属实的报县农业农村局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由县农业农村局向县财政和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申请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到达县农业农村局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向畜牧养殖企业拨付补助资金。

(二)需要提供的资料

1. 种源基地建设和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基础设施建设:需提供养殖场基础设施建设合同、发票,购进种源的发票、检疫证明、出栏产地检疫证明等,现场查验存栏数是否达到要求。

2. 畜牧良种引进:需提供引进良种发票、合同、检疫证明及供种场种畜禽生产经营合格证等,现场查验存栏数。

3. 饲料加工企业等机械设备:需提供供货合同、发票、实物照片。

(三)其他要求

1. 各畜牧养殖企业如有跨地区或跨省调运情况,务必提前进行了解报备,按照调运监管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2. 肉羊和肉牛养殖企业如有跨地区或跨省调运情况,肉羊养殖企业必须提供购进种源布病和小反刍兽疫免疫证明,(具体规定以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求为准)。

3. 生猪养殖企业如有跨地区或跨省调运,必须提供购进非洲猪瘟检测合格证明(具体规定以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求为准)。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支持畜牧业发展的各项措施,切实加强对高效生态畜牧绿色发展的组织领导,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优势特色畜牧产业发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建立考核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实行目标管理。要建立完善农业、生态环境、发改、人社、财政、金融、自然资源、商务等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整体合力,协同推进产业发展。

(二)加大财政和金融支持。加大财政和金融支持力度,县财政每年列支40万元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专项经费,确保生态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加大养殖业保险支持力度,创新实施肉牛、肉羊、奶山羊、生猪、肉兔政策性保险,为生态畜牧业发展保驾护航。

(三)强化人才支撑。贯彻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的若干措施》,按照“引进来、留得住、强培育”的办法,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引进外来人才、培育乡土人才,合理利用县域内潜在人才。加强与科研院所、高校合作,以肉牛、肉羊、奶山羊、生猪、肉兔产业体系培育发展需求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建设高水平畜牧专家工作站,解决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每个团队每年补助不超过10万元研究推广工作经费。通过校企联合培养、企事业单位招聘,培育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劳动再就业工程项目,每年培训畜牧技术人员100人,连续培训三年。

(四)强化畜牧业生产用地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精神,将畜牧业设施用地与当地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科学确定畜禽养殖用地选址和规模,有效保障新(扩)建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和废弃物处理利用的设施用地。根据土地承载消纳能力和有机肥的需求,预留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

网络编辑:杨会妮 信息审核:杨炎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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