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链接:宜君县婚俗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婚俗改革,树立良好社会新风尚,促进婚姻家庭幸福和谐,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62号)和《铜川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婚俗改革工作的通知》(铜民发〔2023〕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二十大精神和各级关于婚俗改革及婚姻领域移风易俗相关要求,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价值取向和喜事新办、节俭办婚、崇尚文明的良好风尚,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婚俗改革工作,不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良好家教家风,引导群众自觉摒弃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旧俗陋习,在全社会形成“喜事新办、喜事简办”的社会文明新风和“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担当、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在推广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上取得新进步,在构建健康文明的婚姻价值观上取得新突破,在传承良好家风家教上取得新成效,在培育优秀婚俗文化上取得新进展。
三、主要内容
(一)建立完善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婚俗改革工作领导机制。通过党委、政府高位推动,建立领导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强化责任落实,有效解决婚俗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形成有力推动、合力共治的工作格局。借助“农村红白理事会”等村(居)民自治形式载体,依据我县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红白理事会章程》《红白理事会工作纪律》《婚事简办制度》《红白理事会办事流程》等自治制度或公约,明确婚事规定和办事程序。
(二)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积极开展婚前辅导,帮助当事人做好进入婚姻状态的准备,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婚姻家庭纠纷的产生。开展婚姻辅导,提供婚内心理调适服务,帮助夫妻学习增进婚姻幸福、化解婚姻危机技巧,改善婚姻家庭关系。开展离婚疏导,提供专业、人性化的咨询和服务,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婚姻家庭稳定。整合民政、妇联、司法、法院、卫健等部门的优势资源,为有需要的当事人免费开展婚前指导、法律咨询、情感辅导、矛盾化解等服务工作。为新婚当事人发放婚育读本引导他们规划和谐生活,建立良好家风。通过组织婚姻登记员的专业培训学习,掌握引导方式,化解婚姻当事人的冲动离婚问题。
(三)倡导简约文明的婚俗礼仪
在婚姻登记处颁证大厅开展特色颁证仪式,由先模人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金婚夫妇等担任特邀颁证师,选择特殊日期为结婚当事人颁证,鼓励当事人邀请亲朋好友共同见证,使新人在庄重神圣的法律殿堂宣告合法婚姻缔结,引导新人树立“重领证、轻婚宴”新时代婚嫁观念。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婚礼,在国家重大节日和传统节日积极组织开展婚礼式颁证和集体婚礼等多种新形式的主题婚礼,结合地域特色、农事活动,融入传统文化、乡风民俗,培育、选树、宣传拒绝彩礼、婚事新办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让群众在参与中转变观念,在实践中提高认识。(四)构建婚俗改革宣教阵地
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覆盖性优势,教育引导群众在婚事活动中坚持文明理事,破除婚姻陋习,反对封建迷信;坚持节俭理事,婚事新办,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倡导婚事新办、简办的新风尚。以社会综合治理网格为单位搭建志愿者平台,成立包括心理咨询师、律师等在内的志愿者服务队伍,向广大群众积极宣传婚俗改革、婚姻家庭幸福的意义,为有需要的婚姻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多元化解婚姻危机,改善婚姻家庭关系。依托社会工作服务站,对社会工作者进行登记业务办理、婚俗改革宣教培训,发挥社工服务群众作用,为当事人提供业务咨询、材料初审等服务,让群众少跑腿,做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五)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
以婚姻登记机构、城乡社区为重要宣传平台,采取制作展板、印发宣传单、倡议书等形式,广泛开展婚俗改革宣传工作。积极邀请优秀共产党员、村居优秀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在内的“先模人物”走进社区、进企业、学校、村庄和机关进行宣讲,引导新婚当事人抵制高额彩礼、奢华婚礼。通过开展婚礼式颁证、巾帼志愿者文明宣讲、评选表彰等活动,加强以父慈子孝、夫妻和睦、兄友弟恭、长幼有序为基础的家风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融媒体等新媒体传播优势,广泛宣传婚姻法规政策,普及科学知识,传递文明理念,引导群众转变观念、革除陋俗、理性消费,树立婚事新办、文明节俭、绿色环保的婚嫁新风尚。通过积极开展“不要彩礼要出彩”等活动,引导广大新人及家庭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恋爱观、婚姻观,抵制高额彩礼,争当知礼向善、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的模范新人。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关键少数”的作用,带头婚事新办、喜事简办,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乡风民风的转变,为推动婚俗改革树立标杆。
四、工作职责
(一)县级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婚俗改革工作的督导,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共同推动的良好局面。
县纪委监委:加强对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婚事的重点监管,督促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执纪问责,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红白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等违规违纪专项整治。适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杜绝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礼等不正之风。
县委宣传部:把婚俗改革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结合文明家庭创建,推动家庭婚育文化建设。协调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公益电影放映等媒体,做好相关工作和优秀经验的宣传报道工作,加强证明舆论引导,严防负面炒作。
县教科体局:通过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利用相关课程和主题活动,教育引导青少年了解我国人口国情,普及青春期健康教育知识,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和家庭责任感,促进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县民政局:做好当事人宣传引导,指导村(居)民自治组织积极开展婚俗改革,建立健全行政村红白理事会,指导各村制定完善婚事简办制度和村规民约,推广总结婚俗改革经验做法。着力营造社会组织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婚俗改革的浓厚氛围。
县司法局:利用普法宣传等活动,宣传普及《民法典》,积极主动为有需要的婚姻当事人开展婚前法律咨询、婚姻家庭矛盾调解等服务。
县文化旅游文物局:通过文化惠民演出、送图书下乡等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精神营养和文化洗礼。
县卫健局:指导家庭婚育文化建设,开展生殖健康和生育咨询服务工作,开展优生优育、妇幼保健和性别平等的宣传教育、咨询与技术服务。
县公安局:坚决打击骗婚、婚闹和因高价彩礼、大办婚事引起的矛盾纠纷及违法行为。
县总工会:把婚俗改革活动纳入工会组织的宣传教育工作,在青年职工中积极倡导婚育新风。
团县委:通过开展相关主题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积极参与到婚俗改革活动中,引导广大青年做到适龄结婚、婚事简办,杜绝高价彩礼、低俗婚闹等行为。
县妇联:倡导妇女适龄婚育,反对早婚早育,树立正确的婚姻理念,结合基层妇女工作,组织妇女积极参与婚俗改革活动,树立文明婚育新风尚。
(二)各乡镇(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村(居)群众自治组织参与婚俗改革活动,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1.以各乡镇(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科级干部联系重点村、村“两委”班子成员联系重点户为抓手,把有适龄婚嫁青年的家庭作为宣传教育重点,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开展拒绝高价彩礼婚前承诺活动。充分利用镇、村基层优势引导群众学法知法守法,倡导文明婚姻家庭和生活行为,结合当地实际,指导村(社区)、组将文明婚俗纳入村(居)民公约,村、组干部要带头执行。
2.发挥“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用廉洁自律、为民务实的形象,在润物细无声中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通过召开党员干部大会、专题座谈会等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带头学习、宣传、遵守《民法典》和婚俗文明新风尚。
3.充分发挥群众自治组织主体作用。完善农村红白理事会制度,由村党员干部或德高望重的人担任红白理事会负责人,全面监督移风易俗工作落实。村民办婚丧事前先到理事会备案,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理事会成员全程参与监管。坚持喜事新办,坚决摒弃因婚借贷、婚后还账,尤其是让“老人”背账还账陋习,坚决杜绝哄抬彩礼和低俗婚闹现象。
4.不断创新形式,加强宣传教育。抓住“七夕”等重要时节,强化宣传氛围,采取悬挂婚俗改革宣传标语、制作展牌,印发宣传单、倡议书等方式,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作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引导青年树立健康的婚姻观念和婚庆消费观,向广大群众传递移风易俗正能量。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3月)
成立宜君县婚俗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婚俗改革工作,建立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多渠道全方位大力宣传婚俗改革政策,让婚事新办等相关要求家喻户晓,形成浓厚改革氛围。
(二)全面推广阶段(2023年4月-10月)
全面铺开婚俗改革各项工作,对照各级要求,推进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各部门和镇街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先行先试、逐步推开,广泛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广受欢迎、富有成效的婚俗改革活动,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3年11月-12月)
总结全县婚俗改革中出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成果,按照省市要求进行推广,进一步完善婚俗改革工作机制,淳化民风、文明乡风,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婚俗改革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建立领导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统筹协调,有效解决婚俗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试点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和工作成效,形成有力推动、合力共治的工作格局。
(二)扩大社会参与,发挥示范引领。充分发挥群众团体和民间组织的作用,构建社会多方协同参与机制。全县所有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和全体党员要以身作则、带头示范,引领婚俗改革新风尚。严格落实关于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相关规定,深入推进婚俗改革、移风易俗。
(三)创新宣传形式,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借助和运用传统和新兴媒体导向作用,扩大宣传效应。依托村(社区)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以村文化活动、宣传板报、送文化下乡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宣讲活动,大力宣扬婚俗改革政策和经验做法,赢得社会各界对试点工作的支持配合,积极引导广大群众理性对待婚姻、家庭,形成多方参与、协同推进婚俗改革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 件:宜君县婚俗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宜君县婚俗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伟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邱欣宇 县委外事服务中心副主任
马亚芹 县政务信息化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晓军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田海彬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南润生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于亚军 县教科体局局长
白立龙 县卫健局局长
王军锋 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局局长
贠学斌 县司法局局长
孙 琦 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张 旭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何清玲 县妇联主席
杨 林 团县委书记
田文军 彭镇镇长
张晓娟 太安镇镇长
石新社 哭泉镇党委书记
马景峰 云梦乡乡长
陈明荣 棋盘镇镇长
王建华 五里镇镇长
张 斌 尧生镇镇长
周 宾 宜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许智斌 西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任慧霞 雷塬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屈慧利 县民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具体负责全县婚俗改革工作的统筹安排、督导检查、资料搜集汇总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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