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决策依据

来源:县教科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1-03-15 15:29 作者: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文件名称

决策依据

主要内容

《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教督〔2020〕1号)、《铜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铜政教督办〔2020〕17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教督〔2020〕1号)、《铜川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铜政教督办〔2020〕17号)

一、指导思想。

二、创建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二)提高政府保障水平。(三)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四)提高社会认可度。

四、创建实施阶段

五、创建保障措施

一)加强创建工作领导,努力实现创建目标。(二)夯实部门工作职责,完善学前教育发展机制。(三)加大县域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四)严格规范办园行为,提高学前教育保教水平。(五)加强学前教育专项督导,提高学前教育办园水平。

网络编辑:杨文婷 信息审核:杨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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