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马场村,隶属铜川市宜君县太安镇,距太安镇政府2.5公里,辖区面积58平方公里,西邻黄陵县店头镇闫庄村,南邻太安镇马坊村,东邻太安镇艾蒿村,北与彭镇同木头接壤,全村8个村民小组,耕地面积2014亩,有住户376户1427人,村“两委会”及监委会成员10人,党员73人。
二、基本职能
(一)村党支部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负责对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二)村民委员会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管理属于本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编制并实施本村经济、文化教育与科技卫生、社会保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村级财务,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物和设施,珍惜土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2.巩固和壮大集体经济,支持和组织村民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3.编制并实施本村建设规划,按照规划修建村道、水利设施,发展公益事业,搞好公共卫生,改善居住环境,提高村民健康水平。
4.促进村民团结和家庭和睦,照顾五保户和困难户,依法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和生产、生活秩序。
5.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活动,提高村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水平,移风易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纳税、服兵役等依法应尽的义务。
7.协助镇政府开展工作,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8.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
三、班子成员及职务
余 刚 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李秀梅 村党总支部副书记
刘 勇 村党总支部委员兼监委会主任
万发亮 村委会副主任
王金楼 总支部委员兼村妇联委主任
万小军 总支部委员
宋联青 村委会委员
孙建明 村委会委员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五、办公地址
太安镇马场村村民委员会
六、联系方式
139****7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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