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料石坡村,隶属宜君县哭泉镇,距哭泉镇政府3公里,下辖5个村民小组,分别是:料石坡组、南梁组、郭河组、东角组、马项组,耕地面积3854亩,有住户188户593人,村“两委会”及监委会成员8人,党员27人。
二、基本职能
(一)村党支部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负责对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6.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二)村民委员会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管理属于本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编制并实施本村经济、文化教育与科技卫生、社会保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村级财务,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物和设施,珍惜土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2.巩固和壮大集体经济,支持和组织村民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3.编制并实施本村建设规划,按照规划修建村道、水利设施,发展公益事业,搞好公共卫生,改善居住环境,提高村民健康水平。
4.促进村民团结和家庭和睦,照顾五保户和困难户,依法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和生产、生活秩序。
5.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活动,提高村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水平,移风易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纳税、服兵役等依法应尽的义务。
7.协助镇政府开展工作,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8.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
三、班子成员及职务
赵华君 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贺秀成 村党支部副书记
朱菊香 村党支部委员
贺德海 村委会委员
熊月忠 村委会委员
刘光兰 村监委会主任
刘根红 村监委会委员
朱秀云 村监委会委员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五、办公地址
哭泉镇料石坡村民委员会
六、联系方式
139****630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