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预算的通知

来源: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8-19 10:09 作者: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县级各相关部门:

按照宜君县人民政府《关于报送宜君县2021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报告》(君政字〔2021〕13号)精神,现下达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9620.78万元(具体下达数额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有关精神,按照整合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要求,切实管好用好整合资金,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加快项目建设、支付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各乡镇、主管部门要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和权责对等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负责本部门所管理的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的日常监管,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定期对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积极配合乡村振兴、农业农村、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和审计工作,确保资金整合到位、资金投放精准、资金拨付及时、资金使用合规有效。

三、项目资金实行县级部门(乡镇)报账制管理。各项目实施部门根据项目实施合同书、项目实施计划和项目施工进度,提出用款申请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后,以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支付,项目实施部门(乡镇)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部门(乡镇)报账制管理。

四、建立项目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机制。积极推行项目评审制、法人负责制、招投标(或政府采购)制、合同管理制、项目监理制;对投资量大、技术复杂的项目,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行招投标管理;对项目涉及的大宗物资设备需要进行政府采购的,按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五、全面实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部门要在政府网站及项目实施地点的乡镇和村组,及时发布(公示)项目建设有关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财政涉农资金分配、使用透明度。

六、项目建成后形成的资产,实施部门要按照规定程序明晰产权,及时办理资产移交,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七、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整合方案项目计划实施,规范支出范围和标准,不得挤占、截留、滞留、挪用整合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接受监察、农业农村、乡村振兴、财政和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部门扶贫资金管理台账,并指导镇、村两级建立整合资金管理台账,切实加强资金监管。

现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受理单位:宜君县财政局

公告时间:长 期

监督举报电话:0919—5996611

通讯地址:铜川市宜君县兴宜路6号。邮编(727200)

                                                       宜君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工作办公室   (借章)

                                                              2021年8月19日

宜君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分配表.xlsx

网络编辑:田瑜 信息审核:杨炎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