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人民政府关于刘鑫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19〕3号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9-01-23 11:38
作者:宜君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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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县科技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经2019年1月21日宜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
刘鑫同志任宜君县公安局局长。
免去:
崔同利同志宜君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请以上新任职人员务于2019年1月25日前到职工作。
特此通知
宜君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2日
网络编辑:石振海
信息审核:石振海
标题:宜君县人民政府关于刘鑫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2019〕3号,
正文: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县科技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经2019年1月21日宜君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
刘鑫同志任宜君县公安局局长。
免去:
崔同利同志宜君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请以上新任职人员务于2019年1月25日前到职工作。
特此通知
宜君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