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人民政府关于许智斌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宜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1-09 15:05 作者: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县科技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许智斌同志任宜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郭延平同志任县中医药发展中心(县中药材研究所)主任(所长);

周宾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免去其宜阳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张增强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市场监管局宜阳市场监管所所长职务;

李艳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兼);

汪公喜同志任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主任职务;

牛宏利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发展中心主任;

赵联强同志任县文物管理所(县博物馆、县战国魏长城文物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武文忠同志任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中医药发展中心(县中药材研究所)主任(所长)职务;

焦延平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职务;

胡晓民同志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张文艳同志任县对外经济合作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鑫同志任县中医药发展中心(县中药材研究所)副主任(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石艳侠同志任县养老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静同志任县社区建设指导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利利同志任县社会保险管理经办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鹏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刘伟同志任县自然资源信息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郑朝侠同志任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彭镇城市管理执法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张军龙同志任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太安城市管理执法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孟英华同志任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白玉成同志任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楠楠同志任县景区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麻熠同志任县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白杨会同志任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焦跃平同志任尧生镇公用事业服务站(综合文化站、农村公路管理站)站长(驻雷塬,试用期一年);

和斌同志任五里镇便民服务中心(党建工作站)主任(站长)(驻西村,试用期一年);

张萌同志任五里镇公用事业服务站(综合文化站、农村公路管理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王永永同志任太安镇便民服务中心(党建工作站)主任(站长)(试用期一年);

徐翔同志任哭泉镇便民服务中心(党建工作站)主任(站长)(试用期一年);

张赫男同志任哭泉镇公用事业服务站(综合文化站、农村公路管理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仇志远同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张云强同志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贺怀军同志县自然资源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郭延平同志县文物管理所(县博物馆、县战国魏长城文物管理所)所长职务;

张恒同志县景区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余立程同志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迎刚同志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郭磊同志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田晓斌同志县对外经济合作中心副主任职务;

郝晓东同志县中医药发展中心(县中药材研究所)副主任(副所长)职务;

杨文超同志五里镇便民服务中心(党建工作站)主任(站长)职务;

王斌同志云梦乡社会保障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职务;

贺怀记同志县社区建设指导中心主任职务;

李翔同志县社会保险管理经办中心副主任职务;

白兴平同志县自然资源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贺银宝同志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张彩香同志县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杨竹茹同志县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主任职务。请以上新任职人员务于2024年1月10日前到职工作。

特此通知

宜君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9日

网络编辑:郭毅华 信息审核:樊晓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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