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人民政府关于金燕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宜君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4-26 08:41 作者: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县科技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金燕同志任县预算评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党永军同志任县统一征地管理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河道水库管理站站长职务;

张彦军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医保局副局长职务;

田莉同志任县卫健局副局长;

张云锋同志任县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孙娟同志任县计生协会秘书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程培森同志任县爱卫办副主任;

赵丽娇同志任县医保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沈鲜强同志任县项目策划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白革平同志任县司法局尧生司法所所长,免去其县司法局哭泉司法所所长职务;

张赵荣同志任县司法局哭泉司法所所长,免去其县司法局尧生司法所所长职务;

赵瑛同志任县财政局宜阳街道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宇文攀同志任县森林防火监测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白月娥同志任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哭泉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郑小龙同志任县河道水库管理站(县河湖长制工作站)站长,免去其彭镇社会保障服务站站长职务;

刘勇同志任县水利工作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马刚同志任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延莉同志任县宣传文化中心(县文化馆)主任(馆长)(试用期一年);

杨艳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免去其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职务;

田慧、江维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晓玲同志任县中医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吴玉惠、张洁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君莉同志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鑫同志任彭镇消防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解楠同志任县市场监管局宜阳市场监管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兴同志任彭镇社会保障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陈泽琼同志任棋盘镇社会保障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杨长青同志县预算评审中心主任职务;

张斌同志县住建局副局长、县城管局局长职务;

李丹同志县宣传文化中心(县文化馆)主任(馆长)职务;

强虎军同志县卫健局副局长职务;

胡艳霞同志太安镇社会保障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职务;

陈明友同志棋盘镇社会保障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职务;

朱德平同志县统一征地管理所所长职务;

梁丽丽同志县森林防火监测中心副主任职务;

邢亚军同志县农村公路管理站副站长职务;

许德强同志县水利工作队队长职务;

刘延刚同志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惠同志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刘华玲同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副主任职务;

杨海婷同志县爱卫办副主任职务。

请以上新任职人员务于2024年4月26日前到职工作。

特此通知

宜君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5日

网络编辑:杨炎坤 信息审核:樊晓琪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