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宏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村庄绿化和农村生态保护工作的提案》(第14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强村庄绿化和农村生态保护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重要内容,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2018-2020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陕办发〔2018〕14号)精神的重要抓手,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表现。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宜君县通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美丽宜居示范创建、美丽乡村建设、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不断加强村庄绿化及农村生态保护工程长效推进。
一、建立由县长为第一召集人,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主管县长为召集人的“加快全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部门加快改善人居环境工作职责及目标任务。
二、为进一步加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结合宜君县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快全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加快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工程,加快农村绿色家园创建和面源污染治理工程,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以农村改厕、美化绿化、危房建设、电网改造、治理面源污染为主要内容,以垃圾、污水治理为重点,加快推进全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全面改善宜君县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促进村庄绿化及农村生态保护。
三、制定了《宜君县加强村庄绿化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通过加快推进村镇绿化工程、全力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切实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大力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继续推动生态示范创建、积极保护农村自然生态环境、保障环保基础设施正常运行等工程实施,力争实现县域村庄绿化工作全覆盖,村庄道路、坑塘河道、庭院、房前屋后绿化明显改观,村庄四周林带建设达到30%;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全面改善,解决广大农村地区的安全饮水问题;全面查清全县土壤污染与农业污染源状况;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较好效果,测土配方施肥面积占农作物面积的比例达到70%,化肥有效利用率提高5%,农药有效利用率提高到40%,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率提高1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秸秆焚烧得到有效控制,畜禽粪便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经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达到20个以上;顺利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继续推进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户分类、村收集、乡镇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美丽宜居村庄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监管工作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有所增强,农民生活和生产环境进一步改善。
四、加快推进宜君县镇区污水处理及县城农村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实施。项目拟在全县共新建垃圾填埋场8个,垃圾中转站21处;氧化塘污水处理系统81处;人工湿地处理系统4处;铺设污水收集管网37000m,新建检查井80座;设立60L垃圾桶20181个;购买电动三轮车共874辆,勾臂垃圾车174辆。项目估算投资30068.95万元,其中县城农村垃圾填埋场工程投资为26420.32万元,城区污水处理工程投资为816.18万元,工程其他费用为1199.97万元,工程预备费为1632.48万元。
该项目已于2017年8月28日经县发改局批复立项,项目编号:2017-610222-77-01-026511,1月31日已完成PPP咨询服务机构采购工作。目前,正在项目科研批复阶段。
宜君县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0日
(联系单位:宜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5286229)
宜君县加强村庄绿化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村庄绿化和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加大村庄绿化和农村环境保护力度,保护和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加快生态宜君、美丽宜君建设步伐,促进全县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宜君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村庄绿化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加强规划引导,有序推进,分步实施,重点抓好村庄内绿化、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饮用水水质安全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农村工业污染防治、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治理和农村自然生态保护等工作。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宜君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生态环境条件和环境综合整治需要,有针对性地采取农村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
创新机制,增加投入。创新村庄绿化、农村环境管理政策和机制,打破条块分割制约,优化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加大农村环境保护“以奖促治”资金投入,建立多元化融资机制。
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主导作用,落实政府推进村庄绿化,保护农村环境的责任,维护农民环境权益,加强农民环境教育,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和引导农民及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三、主要目标
切实推进县域村庄绿化工作全覆盖,村庄道路、坑塘河道、庭院、房前屋后绿化明显改观,村庄四周林带建设达到30%;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全面改善,解决广大农村地区的安全饮水问题;全面查清全县土壤污染与农业污染源状况;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较好效果,测土配方施肥面积占农作物面积的比例达到70%,化肥有效利用率提高5%,农药有效利用率提高到40%,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率提高1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秸秆焚烧得到有效控制,畜禽粪便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经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达到20个以上;顺利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继续推进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户分类、村收集、乡镇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美丽宜居村庄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监管工作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有所增强,农民生活和生产环境进一步改善。
到“十三五”末,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建成1个美丽宜居示范村、2个环境整治示范村、3个保障基本示范村,农村环境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农村环境监测和监管能力、公众环保意识明显增强,通过5-10年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力争实现天蓝、地绿、水净,环境优美,幸福宜居的生态县目标。
四、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村镇绿化工程。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结合美丽乡村绿化建设标准,突出乡土树种、乔灌草搭配,重点做好村庄道路(河渠)绿化、公共场地绿化、居民庭院绿化和村庄周边防护林带建设。积极开展村庄古树名木和大树的保护工作。持续实施林业重点工程,打造包茂高速宜君段、210国道、宜白路等沿线绿色景观带。到2020年,80%以上的行政村村庄绿化覆盖率高于50%。
(二)全力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结合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重点抓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科学划定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并根据不同供水方式采取保护措施。制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水污染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坚决依法取缔保护区内排污口,消除保护区内固体废物等污染隐患。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及时掌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切实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三)切实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各乡镇要依据目前环境容量,制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合理确定畜禽养殖规模,按照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规划,鼓励建设养殖小区,引导养殖业适度规模化集中发展,坚持种养结合。以综合利用优先为原则,通过发展沼气、生产有机肥和无害化粪便还田等措施,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大力推广干湿分离、厌氧处理等清洁生产技术,提高畜禽养殖污水处理率。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从事围栏养殖,对严重污染水体的水产养殖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禁止向辖区主河道及其支流水体投放化肥和动物性饲料。
(四)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加快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污染治理,提高生活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有条件的镇、村要建设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城镇周边行政村及镇区的生活污水要纳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对居住比较分散、经济条件较差村庄的生活污水,可采取分散式、低成本、易管理的方式进行处理。以乡镇为单位,按照村镇体系规划,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处理”的方式,建设镇办(社区)生活垃圾设施、各村配发垃圾转运箱、各户配发垃圾桶等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
(五)大力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争取国家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支持,采取有效措施,优先治理水污染防治重点流域以及存在突出环境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庄。加快农村改厕步伐,农村集中新建住房、卫生院(村卫生室)、中小学校、旅游景点及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要建造无害化卫生公厕。在农村大力推广使用沼气、太阳能,综合利用畜禽养殖粪便、农作物秸秆,逐步改善农村能源结构。
(六)继续推动生态示范创建。各乡镇、行政村要积极开展生态创建活动,以发展生态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绿色经济为重点,推进生态产业体系建设;以节约能源和促进资源永续利用为重点,推进资源保障体系建设;以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污染物减排为重点,推进天蓝、地绿、水净的生态环境体系建设;以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推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人居体系建设;以创新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提升环境保护能力为重点,推进高效、稳定、配套的能力保障体系建设;以增强环境保护和环境道德意识、倡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为重点,推进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七)积极保护农村自然生态环境。坚持农村生态保护与治理并重,加强对能源、旅游、林业等资源开发活动和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环境管理,努力遏制人为生态破坏。积极开展资源开发生态环境治理及生态恢复,深入开展生态县建设,加强村庄、庭院和廊道绿化,提高农村绿化覆盖率。完善村庄排水设施,抓好农村河道、沟渠、坑塘综合治理,结合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开展农村河塘清淤整治,提高水生态功能。
(八)保障环保基础设施正常运行。各乡镇政府是辖区建成基础设施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设施的维护和运行。各行政村要落实村级环保管理人员,组织开展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情况的检查,每半年检查不得少于1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记录检查和整改落实情况。同时,督促生活垃圾转运人员对垃圾收集箱(桶)内的垃圾及时清运,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及时对收集的生活垃圾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清运车辆,应当做到定车、定人,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用途,也不得闲置车辆。各乡镇生活垃圾清运车辆应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正常使用,垃圾清运车辆应当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登记。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农村政策体系。制定完善有关土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加强农村环境监管,逐步实现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按照镇、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的标准和规范,逐步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投入和运营机制。对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等水环境敏感地区,制定污染物排放及相关政策,狠抓相关政策落实。
(二)加大农村资金投入。各乡镇要逐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农民自主投入的多渠道筹资机制,积极落实“以奖代补”、“以奖促治”政策,加大农村环境保护投入,尤其要加大农村环境监测和农村水环境保护投入,安排资金支持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并纳入预算,实行奖励和补助相结合的投入方式,对村庄绿化和环境保护工作突出的乡镇、村给予适当奖励。同时,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运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采取多种方式,发动农民自愿筹资筹劳,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三)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态文明理念和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的环境意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制定村规民约,从搞好庭院卫生做起,引导广大农民形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尊重农民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农民的环境权益。认真抓好农村环境保护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农民参与环境保护的能力。
(四)落实农村环保责任。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环保局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环保局负责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统一监管和指导协调。发改局负责综合协调农村环境保护工程建设规划编制、项目审批等工作。财政局负责筹措农村环境保护资金,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国土局负责农村企业的项目用地审批,及土地使用过程中监督管理工作。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抓好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监管。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组织开展农村水系整治、水土保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农林局负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同时,负责指导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教科体局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转化利用的先进适用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卫计局负责农村环境卫生工作,开展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对农村改厕予以技术指导。气象局负责加强农用天气预报,指导在适宜天气条件下施肥、灌溉和喷药。
(五)推进管理体系建设。各乡镇要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县、镇、村三级环境保护社会化网格管理体系,落实村级环境监管网格联络员,提升农村环境保护地位。环保工作重心要适当向农村倾斜,重点加强环境监察的硬件设施、技术手段和人员队伍建设,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农村环境预警监控体系,使城市环保与农村环保并重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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