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98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8-08-01 18:13 作者:宜君县人民政府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马军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乡村道路管理与维护的提案》(第9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9年全市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以来,宜君县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将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人员工资、津补贴、办公经费以及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费用等全额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每年列支240万元,用于全县列养公路养护管理资金,并100%落实到位。根据县域实际情况,宜君县合理确定了养护资金标准,即:县道7000元/年/公里,乡道3500元/年/公里,村道1000元/年/公里,同时出台了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及考核标准,与乡(镇)政府签订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目标责任书,将村级公路纳入了县政府对乡镇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保障了村道养护责任的落实。

  近年来,宜君县抢抓中、省、市交通脱贫攻坚机遇,积极争取通村公路完善工程和生命安全防护工程项目计划,不断改善县域农村公路安全通行条件,截止2018年,我县已实施通村公路完善工程685.9公里、生命安全防护工程274.5公里、“油返砂”整治工程84.3公里,“十一五”以来建设的通村公路基本得到完善处理,同时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的建设实施,极大地改善了农村公路的通行条件和行车安全,为群众的出行提供了安全保障。针对列养公路线长、量大、面广的问题,我县多年来积极探索科学管理办法,不断改善县域农村公路路域环境。

  一是合理安排,进一步夯实养管责任。根据“县道县养、乡道乡养”的管理模式,合理确定养护标准。针对县道养护工作量大、技术含量高的特点,将县道主干线分为三个工区,择优选取了有丰富施工经验和施工能力的企业进行常年性养护;乡道日常养护工作,以承包的方式,由沿线积极性高、责任心强的群众组织实施;县农村公路站与县乡公路养护责任人签订合同,根据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每月考核验收,每季度兑现日常养护费;村道日常养护工作,由乡管所统一安排,发动村委会组织群众或分段到户承包相结合的办法实施,县公路站按季度考核情况,直接将养护费用拨付到养护人卡中,进一步夯实了责任,保障了全县所有农村公路列有所养。

  二是强化考核,保障养管责任落到实处。县农村公路站全面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养管工作的检查考核工作,实行“月检查、季考核、年终排名”的考核制度,对全县10个乡管所列养的通村公路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反馈并要求乡管所和养护队限期进行整改,较好的解决了农村公路偏僻路段管理养护失管失养问题,确保我县农村公路级级有人管,条条有人养。

  三是科学管理,建立路政管理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交通运输行业超限超载治理责任,健全源头治超机制和考核机制,明确县乡村三级公路治超职责,按照全县统一执法、乡村协助执法的工作方式,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规范路政巡查,及时发现、制止、纠正和依法查处各类涉路违法行为,确保我县农村公路及桥梁的安全畅通。同时,路政治超队伍,实行无假日巡查制度,采取流动巡查和固定蹲守设点检查两种方式进行巡查执法,进一步遏制违规超限运输及破坏路产行为,维护公路路容路貌及路产路权的完整。

  四是加大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爱路护路意识。加大路政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广播、网站、微信群等宣传媒体以及公路沿线大型标语、公交车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利用集会时间在县城中心广场、乡镇设立宣传咨询点,重点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爱路护路等法律法规、公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治超办有关超限超载文件精神,为执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提升群众爱路护路意识。

宜君县人民政府

2018年7月30日

(联系单位:宜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5286229)

网络编辑:杨莉 信息审核: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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