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8-08-29 10:20 作者:宜君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张延鸿、刘百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解决教师职称的提案》(第1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全面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师教书育人,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促进我县教育发展,按照《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9号)文件要求和2015年全国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人社厅、教育厅于2016年3月联合印发《关于印发<陕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陕人社发〔2016〕15号),在全省正式推开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人社和教育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实际调研和意见征求的基础上,宜君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我县实际,印发了《宜君县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晋升高中级职称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有效解决了我县教师职称晋升困难和年龄结构比例失衡的问题。通过不断深化改革,我县已初步建立起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进一步调动了广大中小学教师终身从教、奉献教育的积极性,有效促进了我县教师队伍建设。

  为激励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完善岗位设置管理,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于2016年8月联合出台《关于调整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的指导意见》(陕人社发〔2016〕36号),将全省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岗位设置比例提高至10%,幼儿园从未设置高级职称提高至5%。今后,我们将按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现行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调研,积极征集学校和广大教师对中小学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的意见,及时响应上级主管部门政策制度改革会商,做好主动建议工作。

  总之,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事关全县教育事业发展大局和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工作复杂性和操作难度大,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落实中、省、市有关职改政策,相信随着各项措施逐步落地到位,通过不断完善职称工作,将会调动更多一线教育工作者积极性。

  感谢您对我县育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宜君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18年8月28日

(联系单位:宜君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电话:0919-5288570)

网络编辑:杨莉 信息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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