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19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9-05-29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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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的提案》(第11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培训工作力度
近年来,我县一直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台了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积极组织村干部进行培训。2018年,对3个片区10个乡镇(街道)117个村300余名村干部进行了培训,形成了一支既有一定理论水平又有实际经验的财务工作队伍。自2009年以来,累计对村干部培训10期 (次) 4000名,上传市财政培训机构4000人(次)。今后,我们将会继续做好村级财务工作者和村干部的培训工作,为规范执行村级财务保驾护航。
二、村级财务公开
严格按照我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县乡村财务监督管理体制的通知》(君监发〔2009〕 1号)和《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财政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君政办发〔2017〕57号)文件要求,采取不定期检查办法,对全县117个行政村进行了检查,对凡村级财务公开执行不力的行政村采取了“停拨经费、待其整改到位、再恢复拨付经费”的办法。经过努力,全县村级财务公开已经达到了规范化、程序化的良好效果。
三、联签会审制度执行
我县于2009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县乡村财务监督管理体制的通知》(君监发〔2009〕1号),文件中明确规定:“村级财务由经办人(财会联络人)、村级财务负责人、村支部书记联签,村民理财小组盖章报乡镇核算中心,由乡镇核算中心主任(财政所长)签字后支付”。通过实地检查,全县各个行政村都能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在村级财务联签会审方面运行规范,效果良好。
四、加强村级运转经费监管
按照《宜君县农村干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君组发〔2015〕47号),文件规定我县村级财务实行“村财村用乡代管”制度,《考核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对村级财务管理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村组账务统一交由乡镇(街道)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管理。村组各项收入必须全额交入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各村组不得私设小金库,财务支出必须经核算中心主任审核后方可进行。每次财务支出500元以上的须经包村领导签字后按程序报账; 1000元以上的须经村民大会讨论后,按上述程序逐级审核把关方可支出。村组收支每月30日前要在公开栏向村民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于收入不计账、不上报、支出不按程序进行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村组建设项目资金必须交乡镇(街道)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村干部负责督促施工及工程质量监督,乡镇(街道)农村财务服务中心按工程量拨付”。自2013年以来,全县10个乡镇(街道) 178个村(后合并为117个村)的村级账务主要在电脑软件系统上进行操作,操作起来准确、方便、利于检查。多年来,通过业务骨干实地检查、指导、电脑系统维护、“账务评比” 等情况来看,全县村干部和乡镇核算中心财务人员能够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把好收支和核算关口,村级财务管理水平得到日益提高,财务执行效果良好。
宜君县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6日
(联系单位:宜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5286229)
网络编辑:杨莉
信息审核:杨莉
标题: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19号提案的复函,
正文:

刘国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的提案》(第11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培训工作力度
近年来,我县一直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台了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积极组织村干部进行培训。2018年,对3个片区10个乡镇(街道)117个村300余名村干部进行了培训,形成了一支既有一定理论水平又有实际经验的财务工作队伍。自2009年以来,累计对村干部培训10期 (次) 4000名,上传市财政培训机构4000人(次)。今后,我们将会继续做好村级财务工作者和村干部的培训工作,为规范执行村级财务保驾护航。
二、村级财务公开
严格按照我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县乡村财务监督管理体制的通知》(君监发〔2009〕 1号)和《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财政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君政办发〔2017〕57号)文件要求,采取不定期检查办法,对全县117个行政村进行了检查,对凡村级财务公开执行不力的行政村采取了“停拨经费、待其整改到位、再恢复拨付经费”的办法。经过努力,全县村级财务公开已经达到了规范化、程序化的良好效果。
三、联签会审制度执行
我县于2009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县乡村财务监督管理体制的通知》(君监发〔2009〕1号),文件中明确规定:“村级财务由经办人(财会联络人)、村级财务负责人、村支部书记联签,村民理财小组盖章报乡镇核算中心,由乡镇核算中心主任(财政所长)签字后支付”。通过实地检查,全县各个行政村都能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在村级财务联签会审方面运行规范,效果良好。
四、加强村级运转经费监管
按照《宜君县农村干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君组发〔2015〕47号),文件规定我县村级财务实行“村财村用乡代管”制度,《考核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对村级财务管理方面作了详细的规定:“村组账务统一交由乡镇(街道)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管理。村组各项收入必须全额交入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各村组不得私设小金库,财务支出必须经核算中心主任审核后方可进行。每次财务支出500元以上的须经包村领导签字后按程序报账; 1000元以上的须经村民大会讨论后,按上述程序逐级审核把关方可支出。村组收支每月30日前要在公开栏向村民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于收入不计账、不上报、支出不按程序进行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村组建设项目资金必须交乡镇(街道)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村干部负责督促施工及工程质量监督,乡镇(街道)农村财务服务中心按工程量拨付”。自2013年以来,全县10个乡镇(街道) 178个村(后合并为117个村)的村级账务主要在电脑软件系统上进行操作,操作起来准确、方便、利于检查。多年来,通过业务骨干实地检查、指导、电脑系统维护、“账务评比” 等情况来看,全县村干部和乡镇核算中心财务人员能够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把好收支和核算关口,村级财务管理水平得到日益提高,财务执行效果良好。
宜君县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6日
(联系单位:宜君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5286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