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宜君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局 发布时间:2019-08-23 10:18 作者: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宜君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局

类  别:A类

签发人:李 鹏


王婷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我县民宿旅游的建议》(第7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对您提出的7号建议“关于发展我县民宿旅游的建议”表示感谢,这既是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又是极大地鞭策。自收到建议后,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向县分管领导汇报,并与我委下辖的两个文旅公司负责人召开了碰头会议,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对我县今后的民宿旅游发展做以下汇报:

  宜君旅游淡旺季明显,七八月份经常出现一房难求。发展民宿旅游、民宿经济可以弥补我县旅游的短板,但我县民宿发展相对缓慢和滞后,目前福地湖景区根据自身优越的地理位置,建设民宿木屋9间,床位32张。2019年,按照县政府工作要求,我们将继续推进推进梯田天阶民宿建设。2019年4月在花溪谷建设高端民宿50栋,目前,已建成高端民宿20余栋,现已进行试运营。同时,在发展康养示范村的过程中,民宿旅游也是我们四个试点村的重要发展内容,目前,每个示范村都发展有民宿床位40余张以上。

 

宜君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局

2019年8月23日

(联系单位:宜君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局,电话:5281432)

网络编辑:杨莉 信息审核: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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