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0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宜君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局 发布时间:2019-08-23 10:25 作者: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宜君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局

类  别:A类

签发人:李 鹏

杨春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旅游景区内种植农作物、中药材建议》(第10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对您提出的10号建议“关于在旅游景区内种植农作物、中药材建议”表示感谢,这既是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又是极大地鞭策。自收到建议后,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及时与委属两个旅游公司及中医药管理局负责人召开碰头会议,了解目前景区内花卉种植情况,现就景区内今后种植情况做以下汇报:

  近两年,宜君旅游发展以花溪谷最为瞩目,花溪谷种植主要以花卉为主,2018年在景区试种高粱,取得了成功。2018年在梯田景区周边种植中药材200余亩 ,目前正在扩大发展之中。2019年县中医药局在花溪谷景区建设中药材“仙草园”项目,种植面积300余亩,并试种成功。今后将在花溪谷景区继续推广,争取使景区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最大化。

 

宜君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局

2019年8月23日

(联系单位:宜君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局,电话:5281432)

网络编辑:杨莉 信息审核: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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