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稿)征求意见汇总情况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9-01-16 21:32 作者:环保局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参照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稿)>的通知》(铜政发〔2018〕35号),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宜君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稿)》,于2018年12月19日征求了28个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共收到复函15个;意见2条,采纳1条意见,不采纳1条意见。

意见征集采纳情况:

一、住建局:建议将第8页住建局职责中第2条:督导全县各类建设工地……,将“各类”改为“建成区”;第4条:改为“督导全县店外餐饮服务单位落实油烟污染物减排措施……”第10页县食药监局职责第2条:改为“协助县住建局督导店外餐饮服务单位落实油烟污染物减排措施”。第15页③:我县尚不具备吸尘式清扫和路段冲洗条件,因此建议改为“……采取湿法作业……;在气象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易产生扬尘路段洒水的频次”。(予以采纳)

二、电子政务办:建议将第5页“信息宣传组:会同县政府电子政务办组成信息宣传组,负责重污染天气发生时的信息公开、新闻宣传、政策解读、信息咨询等工作:负责舆情收集、汇总、分析、上报,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第一时间掌握舆情,及时做好舆情引导和应对工作,化解、消除舆论的不良影响。”一段改为:“信息宣传组:与县委外宣办(县政府新闻办)、县委网信办、县电子政务办、县广播电视台等相关单位共同组成信息宣传组。县电子政务办、县广播电视台负责重污染天气发生时县政府网站、地方广播电视台相关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县委网信办负责舆情收集、汇总、分析、上报,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第一时间掌握舆情,及时做好舆情引导和应对工作,化解、消除舆论的不良影响。县委外宣办(县政府新闻办)牵头,县电子政务办、县广播电视台配合做好相关新闻宣传工作”。(不以采纳)

不以采纳原因:《宜君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稿)》以县政府名义印发,信息宣传职责由县政府新闻办承担。因此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第5页“信息宣传组:会同县政府电子政务办组成信息宣传组”修改为:“信息宣传组:会同县政府新闻办组成信息宣传组”。

网络编辑:黄爱东 信息审核:石振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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