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则
1 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御因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编制该预案。
2 适用范围
根据历史降雨,结合地形、植被、土壤等因素将山洪灾害防治重点区域划分为16个小流域。防治区共涉及9个乡镇,178个行政村,总人口9.4万人,其中危险区涉及9个乡镇,66个行政村,总人口1.46万人。
3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及《防洪标准》(GB50201—94)等国家法律法规。
4 编制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避、抢、救相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具有可操作性;坚持行政首长防汛责任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二 基本情况
1 自然地理
宜君境内群山毓秀,林丰草茂。地势西南高而东北低,自西向东呈阶梯状,仅东与东北部分为破碎黄土高原。海拔最低622m,最高1734m,相对高差1112.9m。光照充足,温度适中,四季分明,雨量尤多,有利于发展以种植业为主的农、林、牧生产。地下蕴藏有煤炭、石灰石、油页岩、石油、天然气及铁矿石等。
2 水文气象
宜君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冬季受来自西伯利亚或蒙古的极地大陆气团控制,气候干燥寒冷,雨雪稀少。夏季主要受太平洋的暖温气团和蒙古低压的影响,温暖湿润,多雷雨和冰雹。春秋两季受这两个气团的交替影响,春天温度回升慢且不稳,多风寒霜冻;秋天降温快,多阴雨。由于宜君位置介于关中平原和陕北高原之间,境内地貌东西差异大,故气候要素存在明显的地域差异。其主要特点是:冬长夏短,冬寒夏凉,冬春干燥,夏秋多雨,四季分明;温度较低,雨量较多,地区经向差异大。西部有明显的山区小气候特征。年平均气温8.9℃,年均降水量709.3mm,全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412.4小时/年。历史最大降水量是2013年7月21日,最大降水出现在太安镇,10小时降水量124.9mm,最大入库流量 7.0 m3/s,最高库水位:西河1078m、福地1016.951m,清河最大流量130 m3/s。
3 河流概况
本县河流属洛河、渭河两个水系。其主要河流有:洛河、雷塬河、五里镇河、清河、山岔河。
洛河发源于陕北定边县,由西村乡白沟峁入县境,南流至雷塬尧科村入白水县,县境内长度37.5km,是本县东缘与洛川的界河。
雷塬河发源于庙山北麓,流经棋盘镇和雷塬办事处,至张家河、芝麻河两条沟水汇合,东流入洛河。主流长49.7km,河床比降6.67‰,平均流量0.56m3/s。
五里镇河上游为官庄川和韦家河二流,分别发源于哭泉乡的虎口湾和马武庄,至福地水库汇合入榆五川,至西村乡咀头村与黄陵五交河汇合入洛河。流经哭泉乡、棋盘镇、城关镇、五里镇、西村乡5个乡(镇),主流长50.2km,平均流量0.57 m3/s。
清河有两源,分别发源于太安镇后沟和铜川郊区凤凰山东麓,前者流经西河川,后者流经马场川,至彭村下合二为一,东北流入黄陵沮河,后入洛河,本县境内总长102.5km,平均流量0.61 m3/s。
山岔河发源于彭镇山岔葛沟与后安沟,流经本镇10个行政村,至黄陵王庄科与清河汇合后入沮河,后又入洛河。主河道长26km,平均流量0.22 m3/s。
4 行政区划及社会经济情况
宜君县辖6镇3乡,178个行政村,总人口9.4万人,总面积1531km2。2013年全县GDP达到了258400万元,比上年增长13.5%;全县完成财政总收入36301万元,比上年增长18.2%。地方财政收入19354万元,比上年增长48.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516元,同比增长12.4%;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7423元,同比增长14.6%。第一产业增加值58960万元,增长4.6%,第二产业增加值145200万元,增长20.1%,第三产业增加值54240万元,增长8.2%。
5 山洪灾害概况
5.1山洪灾害成因、特点、分布范围
成因:我县处于渭北山地和陕北盆地的交汇处,年降雨分布极为不均,且植被良好,全县有林地面积达到85.92万亩,活立木蓄积204.8万m3,森林覆盖率达到49.2 %,昼夜温差大,极易形成高空冷暖空气对凝,发生连阴雨、暴雨天气过程,导致山洪和滑坡、崩塌现象,加之我县防汛基础设施薄弱,群众安全避险、自救互救意识不强,近年来又受极端天气影响,山洪灾害极易形成冲击性地表径流,致使我县中小河流、水库水位陡涨,公路中断,耕地受淹,河堤冲垮,良田被毁,房屋倒塌,灾害损失严重。
特点:一是暴雨山洪出现频率较高,季节性强,主要集中在7、8、9三个月。二是山高坡陡,溪河较多,山洪来势凶猛、汇流快、成灾快。三是暴雨山洪区域性明显,土层薄,蓄水能力差、易发性强。四是防御基础设施薄弱,抗拒山洪能力差,破坏性强、危害大。五是河道萎缩,泄洪能力下降。河道有乱倒、乱建、乱挖,乱种现象,严重影响河道行洪能力。六是水毁工程修复难度大。
分布范围:主要分布在丘陵区和中山丘陵区。城关镇、哭泉乡、太安镇、雷塬办事处以及云梦乡西南部和彭镇的西南部为高发区。县境东北部的残塬沟壑区为山洪灾害低发区。主要类型为滑坡、崩塌、泥石流和采空塌陷。滑坡在地形上多位于斜坡地带或前后均为陡坡的中间缓坡地带。崩塌地在地形上多位于黄土原边或斜坡脚的黄土陡坡、陡崖部分。泥石流主要发育在官庄川、雷塬河、玉华川等河谷地带。地面塌陷,地裂缝主要分布在县境西南部太安镇的煤矿开采区。
5.2 历史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情况
我县历史洪涝灾害频发,多年来,共出现降水≥50mm以上的暴雨25次,平均降水量62.5mm,24小时最大降水量为2011年7月24日降水69.5mm,10小时最大降水量为2013年7月22日降水124.9mm,历史上未发生过3小时100mm的特大暴雨过程。全年内强暴雨概率较小,但局地降雨65%与连阴雨相伴,其中70%发生在7、8、9三个月,山洪、河水泛滥、滑坡、崩塌现象对农作物和人畜安全造成很大威胁。2003年8月24日,阴雨连绵,引发了彭镇赵塬、布庄、西村、武家塬等窑背滑塌,980余人无住处,镇政府及村民院内积满泥水,道路泥泞难行。2010年7月23日,48小时降水210.3mm,全县各乡镇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暴雨灾害,使1323户15720人受灾,房屋进水2410户,安置转移636口人,倒塌房屋532间,农作物受灾面积83488亩,成灾面积61762亩,绝收面积21324亩,损毁道路27处、桥梁24座、电力设施20处、通讯设施7处、直接经济总损失6368.72万元,其中水利设施直接经济损失1020万元。2011年7月28日,24小时降水69.5mm,全县2278人受灾,房屋进水2410户,安置转移540口人,倒塌房屋104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362亩,成灾面积380亩,损毁道路27处、桥梁14座、电力设施7处,水利设施直接经济损失217.06万元。2013年7月22日,太安镇发生强降水过程,10小时降水124.9mm,1161人受灾,287间房屋不同受损,农作物受灾面积1860亩,冲毁河堤1260米、供水管道240米、水井7口、鱼塘5个,水利设施直接经济损失1831万元。清河水位陡涨,河道最大流量130m3/s,暴雨致使焦坪、焦寨、清河堤防水毁1310m,马沟水库背水坡滑塌60m,党沟水库道路水毁12 m、坝顶水冲3个15cm水孔,高庙、马场供水管道冲毁240余米,造成水利设施损失85.2万元。
6 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6.1 工情防御现状
全县共有水库11座,中型水库1座(福地),小一型水库2座(西河、党沟),其余8座均为小二型水库,现有堤防总长163.4km,其中五里镇河河堤总长50.2km,清河河堤总长51.5km,雷塬河河堤总长49.7km,棋盘河河堤总长12km。2010年,五里镇河堤被列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共治理河堤14.83km,河道达到省规定设防标准,城镇防洪达到20年一遇,农防段达到10年一遇,河道最大泄量是30 m3/s的设防标准,其它河堤均属自然冲刷河床,无设防标准。
6.2 非工程措施防御现状
我县共有省级水文局设立的雨量、水位监测站3个,县气象局设立的自动雨量站监测站6个。
6.3存在问题
一是山洪灾害防御体系建设不完善,乡、村两级无专职山洪防御人员,影响防御山洪灾害工作的开展。
二是河流、沟道、水库暴雨洪水监测、预报、预警设施还需进一步完善。
三是乡级可视会商系统及预警设备管理不规范,操作人员技术不熟练,汛情信息传递速度慢。
四是乡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不强,主要表现在山洪防御常识了解少,责任制不健全。
五是山洪灾害防御宣传不到位,专项演练少。
三、组织指挥体系
1 指挥机构
山洪灾害防御抢险指挥机构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其组成人员如下:
指挥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人武部副部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公安局局长、县水务局局长担任。
成员由县人武部、发改局、财政局、公安局、电力局、电信分公司、气象局、民政局、住建局、交通局、教体局、国土局、卫生局、林业局、工信局、文广局、供销联社、农业局、水务局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设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人武部:负责组建以民兵、预备役为骨干的抢险队伍。
县发改局:负责全县防洪工程建设和水毁工程修复重建工作计划及安排。
县财政局:负责防洪基础设施建设、水毁工程修复、抗洪抢险经费的下拨。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山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打击偷盗防御物资,破坏防御设施,干扰防御工作的违法行为。
县电力局:负责组织抢险全县范围内因灾损毁的电力设施,保障救灾指挥用电和灾后电力设施的修复工作。
县电信分公司:负责保障发生山洪期间通讯联络畅通和电信设施的防洪安全。
县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雨情信息。
县民政局:负责山洪区的救灾和灾民生活安置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县城山洪、滑坡监控及灾害的防抢排险。
县交通局:负责全县城乡公路和交通设施的安全度汛以及损毁道路的抢修工作,并负责调配车辆运送防汛抢险人员、物资及设施。
县教体局: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山洪防御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及灾区学校重建,危房改造和恢复教学秩序。
县国土局:负责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和抢险抗灾技术服务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洪涝灾害区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助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所属林场、苗圃的山洪防御工作,指导洪涝区的林业保护和生产自救工作。
县工信局:负责工矿企业的山洪防御抢险物资储备、调拨和供应工作。
县农业局:负责协调指导农口山洪的防御工作。
县文广局:负责防洪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报道防洪抢险和抗洪救灾信息及动态。
县供销联社:负责山洪防御物资的组织储备和供应。
县水务局:负责全县水库、河道、淤地坝等工程的安全运行,组织防洪工程抢险及水毁工程修复,负责全县山洪防御信息收集传递及监测工作。
各乡镇政府也要成立山洪灾害防御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的山洪防御工作。
四、监测预警
1 预警发布及程序
在一般情况下,山洪灾害防御预警信号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按县—乡—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见附件4)。如遇紧急情况(滑坡、水库溃坝等),村可直接报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并可直接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见附件5)。
2 预警方式
各乡镇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预警信号,按照发生山洪灾害的危害性和预警级别,因地制宜确定预警方式(如锣鼓声、喇叭声、口哨),居住分散区可设立联防、户防小组。
3 山洪灾害预警行动
3.1 县城预警行动
我县地处山区,大部分地区因土层薄,易发生滑坡、泥石流,凡因低洼、沟道和坡面上产生的灾害性洪水,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房舍毁坏等严重灾情,县城山洪灾害由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预警并组织“防、抢、撤”工作。
3.2 乡镇预警行动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确定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群众发布预警信号,并做好所辖各村组户群众的“防、抢、撤”工作。
3.3 主要河道干支流洪水预警行动
(1)当预报发生洪水100 m3/s以上时,五里镇河、清河、棋盘河、雷塬河、玉华河等沿河村庄工企业将发生险情,部分村组将全部受淹,2.1万人将直接受洪水威胁。此时,由沿河的五里镇、彭镇、棋盘镇、雷塬办事处、太安镇政府负责组织群众撤离,并指挥抢险工作,并及时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防、抢、撤工作情况。
(2)当预报以上河道发生洪水150 m3/s以上时,将有2.73万人受到洪水威胁,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并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3.4 水库大坝预警响应
当预报全县境内水库大坝遭遇设计标准以上洪水时,水库因泄洪能力不足,使水库大坝超设计水位运行,可能发生水库超标准泄洪、洪水漫坝的危急险情,或由于大坝坝基、坝身渗水等原因造成坝体滑坡失稳等重大险情。
(1)福地、西河水库。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负责福地水库枢纽安全运行的行政责任人,水务局局长为技术责任人。西河水库枢纽安全运行的行政责任人由县水务局局长担任,技术责任人由水务局副局长、防汛办主任担任。当发生不同量级的洪水时,水库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责任人应及时赶赴现场,排除险情,必要时组织水库下游群众做好 “防、抢、撤”准备工作。
(2)小型水库。由水库所在的乡镇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负责指挥水库的枢纽安全运行工作,副指挥长组织人员实施水库大坝及下游防汛抢险工作,并将汛情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五、应急响应措施
1 河道汛情
当气象部门预报全县或几个乡镇,可能出现24小时达到50mm的暴雨时,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迅速在24小时之前将暴雨黄色预警传递到县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当主要河道洪峰流量达到或超过洪峰量级标准时,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报告,必要时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同意,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 水库汛情
各乡镇水库管理单位要在汛期及时监测水库雨情信息,入库流量的预警工作;当预报水库流域内有暴雨时,水库管理单位要加强对库区雨情和入库流量的监测,按照规定的监测要求,每天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一次实时监测信息;水库大坝出现坡面滑塌、坝体裂缝、渗水、管涌等险情迹象时,水库管理单位要在30分钟内将险情信息报告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入库流量达到设计标准以上,或泄洪设施起闭系统及泄洪通道出现故障等原因,造成库水位迅速上涨,可能发生漫坝等重大险情时,要在30分钟逐级报告到县、市、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水库大坝出现重大险情征兆时,水库管理部门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在水库下游设立临时避难标志,及时将险情警报传递到下游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受威胁的群众。
3 高强度暴雨汛情
在暴雨山洪滑坡、泥石流易发的地段建立局地监测预警设施,收集有关灾情险情信息。12小时降雨量等于或大于30mm时,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迅速发出警戒警报,12小时内降雨量等于或大于70mm时应发出危险警报。对出现警戒及其以上的雨情信息时,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向毗邻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传递雨情信息。
4 防御洪水对策
4.1 当五里镇河、棋盘河、雷塬河、清河洪水量超过100m3/s,各乡镇的河流所在地防洪处于警戒状态。
防御对策是:一是沿河道乡镇要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以警戒措施为主的防洪指挥命令,采取防洪措施。二是对重点河川进行清理,撤离在河道淹没区生产和滞留人员。三是组织巡堤查险人员开展河堤、护岸巡查,发现和处理河堤、护岸工程险情。
4.2 当重点河流出现150m3/s以上洪水流量时,全县防洪处于非常紧急状态。
防御洪水对策:一是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以抢险强制撤离措施为主的防洪指挥命令,沿河各乡镇防汛责任人全部进入各自防汛抢险岗位。二是强制撤离河道沿线生产人员和居住群众。三是调集足够的抢险队伍做好沿河工矿企业的防守,及时发现和排除险情,力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3 水库
(1)福地、西河、党沟。当预报接近或达到设计标准的入库洪水时,水库防汛进入警戒状态。防御洪水对策:一是水库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前往水库现场组织指挥。二是水库管理人员和查险人员到达指定部位进行观测排查。三是按照度汛预案适时调度泄洪,在安排好泄洪时,要采取下游河道人员撤离防灾措施。四是视水库水位上涨和险情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抢险队伍和物料投入抢险。
(2)当预报发生超过设计标准的水库洪水时,水库防汛进入紧急状态。
防御洪水对策:一是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负总责,副指挥长及水库行政责任人、水库技术责任人前往水库现场组织指挥。二是水库管理人员和巡堤查险人员加密观测检查,对发现的险情进行旁站式观察监护。三是提前开启全部泄水建筑物排泄洪水,并向水库下游乡镇政府发出水情或险情预警通报,做好人员撤离准备工作。四是组织和调集抢险队伍就近待命,运送抢险物料,随时投入抢险的准备。
(3)当抢险无效或预报发生超过校核标准的入库洪水时,水库进入十分紧急状态。
防御洪水的对策:一是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负总责,指挥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并对发生超标准洪水时的分洪、滞洪以及抗洪时的队伍调用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适时召集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会议,研究决定防汛抢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作出科学决策。副指挥长及水库主管部门、水库防汛技术责任人在指挥长的领导下指挥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并参加汛情会商和重大问题研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指挥长决策。二是立即对可能发生溃坝洪水造成的下游淹没区实行交通管制和治安管制,强制撤离受威胁的人员。三是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紧急会商水情、险情发展态势,及时决策发布以下游人员撤离为主的防洪指挥命令;四是调集民兵、预备役,群众抢险队伍和物料全力以赴抢险,力保大坝安全。五是水库下游的乡镇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迅速果断组织洪水危险区人员全部撤离。六是启动救灾安置、卫生防疫、社会救援等应急保障机制。
4.4 高强度暴雨山洪
我县东部塬区沟壑纵横,中西部山区山大沟深,是高强度暴雨的多发地带,另外全县境内滑坡地带多,其引发灾害的地理因素和自然规律不尽相同。
防御高强度暴雨山洪的对策:一是汛前由县国土资源局及各乡镇组织对山洪、滑坡易发乡镇的灾害隐患点和人口居住情况排查登记,落实防灾避险措施,采用签发明白卡等方式告知可能受灾的群众和居民。二是接到暴雨预报后,各级防汛负责人和包乡、包村防汛责任人前往现场动员组织防御工作。三是以村为单位建立预警报险和避险救护组织,并在紧急情况时提前组织危险区人员撤离与村民自救避险。四是根据需要,及时启动救灾安置、卫生防疫、交通与治安临时管制,社会救援等应急保障机制。
六、人员转移
1 转移原则
1.1 按照就近、快速、安全的原则,明确转移路线,确定安置地点。人员转移应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分散相结合的方式。
1.2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有组织、有秩序的转移。
1.3 转移地点、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具体撤离路线及地点由各乡镇根据实际地形地势确定。转移时要严格落实责任制,由乡镇干部或村干部分片包干负责,并向群众解释清楚。
1.4 制作明白卡,将转移路线、安置地点、责任人等有关信息发放到每一户,制作标识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安置地点、转移路线等。
2 转移组织工作
2.1 接到转移指令后,应按转移方案,明确人员安全转移纪律立即组织转移,妥善安置转移人员,并提供饮用水、食品、衣物等生活必需品和基本的医疗保障。
2.2 组织相关人员对受损房屋、周边环境状况等进行查看,在确保安全后,方可组织转移人员安全有序返回。
七、抢险救灾
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的同时,应急抢险队要投入抢险救灾,确保受灾群众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要派专人监测、防御。发生灾情要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如有人畜伤亡,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死亡牲畜。对紧急转移的人员作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并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并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等基础设施。
八、保障措施
1 组织保障
1.1 各乡镇要成立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落实防御责任。
1.2各乡镇要编制具有实用性、可操作性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1.3 各乡镇人民政府应组织对所辖区域的监测预警设施进行全面检测,确保监测预警系统正常运行;对山洪危险区、水利工程、河道、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检查,及时落实度汛措施,对有隐患的区域的灾害点要造册登记、上报,落实安全度汛方案和监测人员。
2 宣传教育及演练
2.1 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图册、挂图、光碟、墙体标语等宣传山洪灾害防御常识,增强群众主动防灾避灾意识和生产自救互救能力。
2.2 制作安全警示牌,标明危险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安全转移责任人等。
2.3 组织群众进行演练,熟悉预警信号、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
3 工作纪律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和危害后果,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对直接责任人,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以通报批评及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1 不服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度和拒不执行防御预案和指令等造成损失者。
3.2 防御措施不力,指挥失误,造成损失者。
3.3 阻碍、威胁指挥机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者。
3.4 截留、挪用、贪污、盗窃防洪救灾资金和物资者。
3.5 破坏防洪设施或干扰防洪通讯者。
3.6 在抗御山洪关键时刻,擅离职守、失职、渎职、临阵脱逃,散布谣言、扰乱抢险秩序者。
3.7 虚报、瞒报洪涝灾情者。
3.8 违反河道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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