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县城供水安全应急预案(讨论稿)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4-09-28 10:37 作者:张海峰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一、总则

(一)目的

    为了提高县城供水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供水安全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县城供水突发事件,尽可能减少重大供水事件对人民生活、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所造成的严重损害,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预案。

(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城市供水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陕西省城乡供水用水条例》、《陕西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县城供水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县城供水系统供水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县城供水系统供水突发事件主要包括:

1、因突发地震、洪水、滑坡、泥石流、干旱等自然灾害引起供水水源不足和供水设施的损毁,发生城市缺水,重大水污染导致供水水质恶化,造成人员伤亡(含失踪)等。

2、因爆破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原因等导致水源枯竭;突发供水生产事故;人为破坏等原因造成的供水事故。

(四)工作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规范、职责明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信息共享、依靠科学、措施果断、军民结合、公众参与”的原则,结合我县县城供水的特点,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

(五)供水现状

宜君县供水公司是县城唯一的供水企业,负担着县城1.3万人的生活、生产用水,水源由西河水库供给,供水系统为二级提水,总扬程为409米,总装机容量为183千瓦,输送上水管道管线长3.24千米,配水管网管线长18千米。西河水库是县城供水唯一水源,由于包茂高速(铜黄段)公路沿西河水库库区及上游河道左岸通过(其库区公路长约7.5km),燃油及其他物品的运输对西河水库水源安全构成极大威胁。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县政府成立县城供水应急指挥部,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水务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单位为:城关镇、政府办、水务局、卫生局、环保局、财政局、住建局、民政局、公安局、电力局、电信局、文广局、气象局、供水公司、西河水库管理站。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电话:0919—5286283),办公室具体负责办理日常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供水应急事故信息的上传下达及新闻发布;协调、组织专家对供水事故进行分析、会商,提出预防或控制、抢修等应急措施,为指挥部的决策服务;负责对潜在隐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上级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完成指挥部委托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政府办负责应急事故的组织协调;

县水务局(供水公司)负责应急供水设备的抢修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水源水质的检测、卫生防疫及应急事故处置过程中的医疗救助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水源地的保护、水污染事故的处置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应急资金的筹集,保证应急事故处置需要;

    县住建局负责应急事故处置的搬迁与协调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应急事故处置的救助与安置工作;

 县电力局负责保障应急供水抢修事故的电力供给;

    县电信局负责保障应急事故处置期间的通讯工作;

    县文广局负责水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报道信息;

    县气象局负责监测气象信息,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雨情;

县公安局负责应急事故处置过程中的治安维护工作;

    西河水库管理站负责水库水源的卫生、防疫及管理工作。

城关镇政府负责辖区范围内各社区应急事故的协调与临时调水工作。

 三、供水事故的分类和分级

(一)、供水事故的分类

1、自然灾害:指突发地震、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起县城水源和供水设施严重破坏时的供水事故。

2、持续干旱:指因持续干旱导致水源水量减少或枯竭,以致发生县城“水荒”的供水问题。

3、水质污染:指因突发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水源事件,造成水质指标严重超标,从而影响公众健康或生命安全的供水事故。

4、其他事故:指生产事故或人为破坏(包括战争)等原因造成的供水事故。

(二)、供水事故的分级

供水事故按照事故对县城水源和县城供水的影响程度分级,共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严重(Ⅲ级)三个等级。

Ⅰ级(用红色表示):因地震、滑坡、泥石流、干旱等自然灾害导致水源污染或枯竭;导致制配水厂、输配水管网其中之一或全部损坏,造成县城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

Ⅱ级(用黄色表示):因降雨造成滑坡,导致水源地至上城配水厂输水管道部分损坏,造成县城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

Ⅲ级(用蓝色表示): 因供电线路临时停电、供水设备突发故障、县城配水管网临时爆管漏水等原因,造成县城连续停水48小时以上。

四、预防机制、信息监测及预警

(一)预防机制

在县城供水水源西河水库建立水源保护区,明确水源保护范围和保护措施,严格按照《陕西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实施。

西河水库管理站、县供水公司应提前预警供水水质变化情况,加强管道抢修队伍建设,储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和物资。

(二)应急信息的监测与报告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建立信息监测、预报和报告制度。西河水库管理站、县供水公司对水源工程和供水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尽早处置;属于重大隐患,在迅速采取预防措施的同时,应在2小时之内报告县城供水应急指挥部。在发生Ⅰ、Ⅱ级供水事故时,供水单位应在2小时以内将供水应急情况报县城供水应急指挥部;发生Ⅲ级供水事故时,应在24小时以内将供水应急情况报县城供水应急指挥部。

(三)供水事故应急发布、预案启动及预警解除

县城供水应急指挥部指挥县城所辖区域的供水Ⅰ-Ⅲ级供水应急工作。供水应急指挥部接到预警报告后,应及时对有关部门及单位提供的信息组织专家进行分析、会商。包括原因分析、风险分析,明确影响范围、事故级别,提出预防或控制、抢修等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上级指挥机构。

供水应急信息预警和供水应急预案,按照管理权限由相应的供水应急指挥机构发布和启动。Ⅰ级预警信息由县城供水应急指挥部发布;Ⅱ级预警信息由县水务局发布;Ⅲ级预警信息由供水公司发布。其预警颜色分别为红色、黄色、蓝色。 

预警解除信息由启动预案的供水应急指挥机构予以发布。

五、应急事故的对策措施

(一)县城供水应急指挥部应建立决策机制和报告、请示、记录制度,明确信息分析、专家咨询、损失评估程序等。

(二)县城供水应急指挥部应明确参与应急处置活动所有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以及上级领导机关与现场指挥的通讯方案。县城供水应急指挥部在接到供水应急状态报告后,应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提供的信息进行分析、会商,并及时报告上级指挥机构,并根据分析、会商情况通过媒体及时发布供水应急状态,同时积极组织实施供水应急预案。

(三)根据不同的事故类型和级别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1、由指挥部发布命令,宣布城市供水进入应急状态;各应急成员单位立即按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

2、制水厂立即停止取水。

3、停止供应县城建筑工程、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关闭相关给水阀门,限制工业用水。

4、通过电视、广播等多种途径及时向县城广大居民进行正面宣传解释,防止引起居民恐慌和发生社会不稳定情况并加强节约用水宣传。

5、根据给水管网布置情况,县供水公司实行分时、分段、分片定量供水,并优先确保学校、医院等重点单位用水。

6、局部地区采取消防车,抗旱服务车、洒水车送水。

(1)设立8个送水点:宜阳南街、北街、中街、玉华路、二马路2个、南山公园、上城。学校、医院等另安排专车送水。

(2)水源采用供水公司制配水厂蓄水池,公路沿线的哭泉

供水站,偏桥供水站、黄陵县自来水厂,县城周边农村饮用水源,以及县城周边的河水,福地水库库水经过消毒处理后基本符合生活用水标准的水源。

(3)统一调配区域桶装水、矿泉水、纯进水。

(4)必要时请求市水务局调配抗旱送水车辆等应急物资设备。

自然灾害:突发地震、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起县城水源和供水设施严重破坏时,应在相应的抗震、防汛、防滑等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积极开展水源和供水设施的应急抢修工作。 按照上述对策的1、3、4、5、6条处置。

持续干旱:因持续干旱导致水源量减少或枯竭,以致发生县城“水荒”时,应在县级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旱情对供水的影响程度和缺水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供水措施。 按照上述对策的3、4、5、6条处置。

水质污染:当突发有毒、有害物质严重污染水源事件,可能造成相关水质指标严重超标,从而威胁公众生命安全,或发现水源中鱼类等生物因污染死亡,供水单位应立即关闭事故水源和受污染的供水管网,停止供水,并报告应急指挥部和上级主管环境、卫生等部门,同时派员协助卫生监督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取样分析,进行会商,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县城供水应急指挥部应根据水质污染程度和受影响范围迅速组织分析、会商,做出判断和处置决定。 按照上述对策的1、2、3、4、5、6条处置。

其他事故:因生产或人为破坏(包括战争)等原因造成水源地至上城配水厂输水管道部分损坏;或因供电线路临时停电、供水设备突发故障、县城配水管网临时爆管漏水等原因,造成县城连续停水。供水单位应根据情况,采取优先保障生活用水的临时措施,对影响区域采取分时、分片、定量的供水方案。

六、后期处置

(一)供水应急处置后,县城供水应急指挥部要进行工作总结,全面、客观地分析供水应急工作的成效和经验教训,及时修订、充实和完善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及时进行经济结算;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权限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调查和处理。

(二)县水务局和供水单位应及时组织力量对毁坏工程进行事后评估,并对修复、重建方案进行论证和编制,按有关程序报批。

3、县政府负责组织计划、财政、水务等部门早开展毁坏工程(主要是发生Ⅰ级供水事故)修复重建工作,确保供水正常。 

七、保障措施

(一)通讯保障与技术储备

县城供水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编制指挥部成员和有关部门、单位的通讯录。其通讯均采用有线通讯和移动通讯两种方式,以保障应急时的通讯畅通。另外,县城供水应急指挥部应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供水应急专家组,指挥部办公室要将各个专家的联系方式整理汇编,并加强在平时工作中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联系。

(二)应急支援和装备保障

县水务局、县抗旱办、供水单位应尽力做好必要的备用水泵、电机、输电电缆、管道、消毒等设备材料的储备。县城供水应急指挥部可以组织动员储备一些社会力量的应急物资,抢险、抢修队伍,通过经常性检查、定期演练等方式,抓好落实,以应急需。

(三)经费保障

县财政将供水事故应急经费列入预算。

网络编辑:张海峰 信息审核:樊晓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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