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消防安全“网格化”、“户籍化”和做好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书

来源:宜君县政府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2-08-16 17:21 作者: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安部等五部局《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2]28号)及公安部《关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公消[2012]164号)、《关于印发<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方案>的通知》(公消[2012]1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一)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1、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具体目标:

(1)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组织领导;

(2)推动社会消防力量发展;

(3)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4)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5)发动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2、责任单位:宜阳社区、宜园社区

具体目标:

(1)要成立网格组织机构,确定网格责任领导和责任人;

(2)依托社区警务室设立消防办公室,明确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配置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设立消防宣传栏,积极开展日常消防工作;

(4)定期组织居委会消防管理人员、宣传员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督促单位进行整改,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检查情况。

(二)强力推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具体目标:

1、“按照1户1档案、1栋1档案”要求,制作“户籍化”管理档案;

2、及时更新管理信息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规范消防安全管理;

3、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实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机制;

4、做好消防“网格化”小网格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排查整治,整合信息资源,建立排查整治台账。

(三)全力做好党的十八大消防安保工作

1、责任单位: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具体目标:

(1)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度,切实将消防工作纳入全年工作任务当中,确保消防工作与本单位工作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协调发展;

(2)继续抓好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消防产品专项整治等为重点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3)认真贯彻实施《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2、责任单位:县各公安派出所

具体目标:

(1)加强对辖区住宅小区、居(村)委会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2)加强所属辖区“三小”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3)督促房屋(含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及其业主、出租屋业主、租赁户、小旅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3、责任单位:县各机关、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具体目标:

(1)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志愿消防队,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3)定期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协调和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4)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6)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7)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8)加强消防“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做到纸质有档案,宣传有视频、相片;积极配合开展各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考核与奖惩办法

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定期实施考核,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和各有关单位各执一份。

二○一二年8月13

网络编辑:系统管理员 信息审核:石振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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