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17-03-21 11:48 作者:宜君县应急管理办公室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县科技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事故带来的损失,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是各级各部门的一项重要日常工作,是政府维护社会秩序、保持政令畅通的有效措施。近年来,县委、县政府不断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绩。但是,一些乡镇和部门对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还不够重视,信息传送迟缓,严重影响了突发事件的及时有效处置。各乡镇、各部门要将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作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升行政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职责和纪律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搞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应急值守机构健全、工作不断、信息畅通、责任落实。     

二、全面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应急值守制度,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值守管理体制。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工作,确定一名领导分管应急值守工作,定期听取应急值守工作汇报,研究应急值守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节假日期间,特别是敏感时期,要有单位领导坐班或在岗带班,带班领导要在岗处理值班事务并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二)强化应急值守队伍建设。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构,选配政治素质高、大局意识强,爱岗敬业、办事认真,具有较强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应急值守工作。   

(三)规范值班工作秩序。各级、各部门及各应急管理重点单位要实行主班、副班24小时值班制度;主班负全责,副班协助主班工作,如主班因特殊情况临时离岗,由副班承担主责。要保证值守电话24小时畅通。值班人员要搞好值班交接,做好值班记录,认真履行职责。

三、切实规范突发事件信息上报程序和处置工作

(一)报送主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基层单位是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各乡镇,各部门要在突发事件发生或有重要预警信息的情况下,按照程序和时限报告。

(二)报送内容。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及有关规定,具体报送以下六类信息:     

1.自然灾害类。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等。      

2.事件灾难类。包括各种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类。包括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动物疫情等。     

4.社会安全事件类。包括群体性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影响市场稳定的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和Ⅱ级以上的刑事案件等。

5.预警信息类。可能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敏感事件、事故的预警信息。

6.工作动态类。应急工作部署、落实及成效等。   

报告要素包括:1、报告单位、值班人姓名、信息来源、接报时间;2、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原因、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应急处理措施及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3、伤亡人员的基本信息和财产损失情况;4、其它重要情况。   

(三)报送方式。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原则上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报送,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报送文字报告;来不及报送详细报告的,可先作简要报告,然后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直至该事件全部处理完毕。不涉密信息,可通过传真(0919-5286225),电子邮箱(zfbxxdj@163.com)报送县政府办公室。涉密信息,须通过加密传真等机要保密方式报送,报送完毕后,要与县政府总值班室电话确认报送方式及报送内容是否完整等。各乡镇、部门每月报送应急信息不少于2条,必要时可附相关图片资料。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

(一)明确工作责任。各乡镇、各部门是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和本部门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第二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责任,认真研究和部署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亲自过问、亲自参与、亲自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责任落实到人。   

(二)加强检查考核。各乡镇、各部门要对本部门应急值守、突发事件和紧急重要信息报告工作进行一次自查,重点检查应急值守机构、制度是否建立,专职负责人、应急值守人员是否到位,是否实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突发事件和紧急重要信息报送是否及时,突发事件处置是否妥善,应急值守有关保障要求是否落实,值班室通讯工具是否完备畅通等。

(三)强化责任追究。要建立健全和实行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各乡镇、各部门在应急值守和突发事件以及紧急重要信息报送工作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县政府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县政府办将每季度对信息报送情况进行通报。

宜君县应急管理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

网络编辑:张海锋 信息审核:樊晓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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