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火灾防控期间消防安全告知书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0-12-24 08:27 作者:宜君县消防救援大队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近期,全国连续发生多起火灾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冬春季历来是火灾高发季节,为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宜君县消防救援大队提醒广大群众做到:

一、室内外电气线路的规格应当满足用电设备负荷要求,电线、电缆应当穿金属管、封闭式金属线槽或者绝缘阻燃PVC电工套管保护,并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开关。

二、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严禁违法使用、储存、经营各种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

三、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的场所使用明火,不在起居室、疗养室、病房内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烹饪或使用电热毯、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气设备,不在公共娱乐场所室内燃放烟花爆竹(含冷焰火)、违规使用明火,不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四、电动自行车不得停放楼梯间、室内充电。物业服务企业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加强共用区域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严禁电动车停放在疏散通道,每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定期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有条件区域,应设置固定集中的电动车充电点,或设置带有安全保护装置的充电设施供居民使用。

五、“九小”场所、出租屋、劳动密集型企业严禁违规住人、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住宿与非住宿区域应完全分隔。

六、外窗和阳台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金属栅栏和防盗网,确实需要的应设置易从内部开启的应急出口。楼道、通道、阳台及安全出口不得堆放杂物,以免影响人员逃生疏散。

七、燃气灶具不得在卧室内使用,超过使用年限的燃气灶具和超过一年的燃气软管应及时更换,并经常检查燃气软管,防止破裂和漏气。使用燃气时,必须保持通风,并有人照看,出门或睡前要全面检查,熄火断电关燃气,防止遗留火种。

八、加强对儿童的安全教育,教育监管小孩不要玩火柴、打火机和烟花爆竹,以免造成人身伤害和火灾事故。

九、家中要配置家用灭火器材,如发生火灾,应大声呼救并迅速拨打“119”报警。初始小火应用灭火器、湿毛毯、水盆等进行自救,如火势蔓延已无法扑救,人员应全部迅速撤离现场,保证生命安全,等待消防车到场扑救。

公民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96119”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进行举报。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宜君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0年12月23日

 

网络编辑:杨莉 信息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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