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召开宜君县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宜君县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0-06-30 10:44 作者:朱德平 阅读人次: 保存 打印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颁布的《土地管理法》,切实做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依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实施和技术指导两个方案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020]19号)和铜川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转发陕西省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实施和技术指导两个方案的通知》(铜自然资耕发[2020]6号)文件精神,为保障广大农民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和持续生计,创建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促进城镇建设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举行宜君县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听证会。

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要求,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二、听证会地点:宜君县自然资源局会议室。

三、听证会事项:听取听证会议代表对宜君县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意见、建议,并接受咨询。

四、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符合下列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

1.辖区内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辖区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认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宜君县有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二)凡拟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和法人,请于2020年7月1日至7月15日工作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本单位营业执照向宜君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填写报名表。联系人:朱德平,电话:0919-528621 ,邮箱:1289075900 qq.com。

五、听证会代表从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听证会代表由各镇(街道)、财政、统计、物价、农业等有关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组成。

六、听证会代表参加听证会注意事项:

1.听证会议代表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会,迟到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不得进入会场;

2.听证会议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3.听证会议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的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4.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严禁在会场无理取闹、大声喧哗。

特此公告。

宜君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30日

网络编辑:王丽丽 信息审核:杨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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